第 476 章(1 / 1)

哈尔罗杰历险记 [英]威勒德·普赖斯 2000 汉字|0 英文 字 1个月前

是厚达8公里多的冰层。这听起来不可思议。

从低处爬上冰冠可不是件容易的事。这冰冠从高到低根本不是逐渐倾斜的,到处尽是一些90到120米高的陡峭的悬崖。让10只赫斯基狗和一辆雪橇爬上这样的悬崖,简直是不可能的。

到处是悬崖峭壁,整个格陵兰岛只有几个从低到高坡度稍微平缓的地方。奥尔瑞克知道最近的一个在哪儿。赫斯基狗们兴高采烈,人踏着滑雪板,尽情享受在北极的令人精神焕发的新鲜空气中速滑的乐趣。

突然,奥尔瑞克说:“现在,你们已经登上冰冠了。”

风已把雪吹散,滑雪板正在冰面上滑行,但冰层只有约5厘米厚。

“开玩笑吗?”罗杰问道。

“不是玩笑,”奥尔瑞克说,“这是冰冠的边缘,这冰冠是世界上最巨大的两座冰冠之一。另一座冰冠在南极。现在我们所要做的仅仅是往上攀登,住上,再往上。在这儿,著名的冰冠只有几厘米厚。我们要继续前进,一直爬到冰厚3公里多的地方。如果有人想退缩,现在说出来还来得及。”

没有任何人这样说。

坡势平缓,他们仍然可以向上滑行。

他们一直顺着慢坡滑过平缓地区,但眼下已经看不见路了。

罗杰问奥尔瑞克:“我们干嘛不走一条上山的路?”

奥尔瑞克回答:“没有路穿过冰冠。”

“我看得出来这儿没有路,可在什么地方总该有路吧。人们怎么从格陵兰岛的此岸到彼岸去呢?”

“不管哪儿都没有路。也许将来有一天会有的。到那时,汽车会川流不息地从大冰冠的一侧驶向另一侧,人们会拖着大篷车旅行,也许,他们还会住在汽车旅馆里呢。他们想在哪儿歇宿就在哪儿,而且还可以享受到在自己家里一样的舒适。但是那一天还没有到来。”

“履带式的雪上汽车怎么样——就像我们在美国用的那种?”罗杰问,“那样,任何没有路的地方就都可以去了。”

“我知道,”奥尔瑞克说,“我到过美国,见过那种汽车。它们是不错,但我希望它们不要这么快就到这儿来。我喜欢我的朋友——那些赫斯基狗。我宁可要狗群的和平与宁静,而不愿要发动机的噪音和难闻的气味。还有,如果你在半路中途汽油,或者燃料油,或者不管你们叫做什么的那种东西用完了,该怎么办呢?这上头可没地方加油呀。用狗你就不用担心了。它们可不会没油,它们每隔两天才吃一次东西,而且总是那么开心,那么热衷于它们的工作。此外,你跟它们还可以做朋友,而跟汽车却不行。”

可怜的奥尔瑞克。这种古老的愉快的生活方式总会改变,那一天终归是要来的,而且为期不远了。

他们往一个山坡上爬,坡很陡,他们只得脱下滑雪板,把它们放在雪撬上,自己步行。

这是艰难的攀登,但赫斯基狗们却丝毫没有畏缩。看样子,奥尔瑞克也毫不在乎。但哈尔和罗杰却爬得气喘吁吁。后来,连勇敢的狗都累了。罗杰曾以为可以舒舒服服地坐在雪撬上,让狗把他拉上山去。这一下他才明白,那是一个多么不切实际的梦。他们挣扎着努力攀登了整整3个小时。

巨冰冠之巅接近了。这冰冠完全不是罗杰想象中的样子。他原以为冰冠会是圆圆的,光溜溜的,就像一个秃顶老头的光脑袋一样。

然而,眼前的冰冠上却布满山丘和洞穴。洞穴是宽大的冰隙,有些冰隙宽10多米,深达100多米。山丘是风吹积雪形成的雪堆,在疾风中,它们越积越高,以至冰冠上处处耸立着6米至二三十米高的雪丘。雪又变成了冰,看上去它们完全像浮冰,只不过它们不是漂浮在海上,而是矗立在3公里多高的格陵兰冰冠之巅。

“我们可以绕过某些雪丘,”奥尔瑞克说,“不过,眼前这座雪丘太大了,我们没有时间慢吞吞地绕过它,只好从上面翻越过去。”

奥尔瑞克在这座冰山的山腰上,挑了一个适宜攀登的地方。在两个从纽约来的孩子看来,那地方根本是不可能攀登的。但赫斯基狗们已经在努力征服它,它们的勇气,给其他攀登者树立了好榜样。

他们往上攀登,不断地滑倒,摔跤,前进两米,又溜下来一米。但他们没有松劲,坚持着一直攀上峰顶。

眼前的景色多么壮观!俯瞰远方,是海滨城市休丽,环顾四周,是冰雪的金字塔。这“金字塔”大约70座,奥尔瑞克把它们叫做努纳塔克。

根据休丽城的位置,罗杰猜测着北极的方位。

“北极应该在那边,”他说。“哈尔,看看你的指南针。”

哈尔取出他的指南针。指针根本不指向北极,却指向西南方。

“这你可怎么解释?”哈尔说,“这指南针准是疯了。”

奥尔瑞克咧嘴笑了。他认为疯了的不是指南针,而是哈尔。

“你忘了一个事实,”他说,“指南针实际上从不指向北极。”

“那它指向什么?”哈尔迫问。

“指向北磁极。”

“我记起来了。地球是一个磁场,这磁场的北端在我们的西南方。但如果你在纽约看指南针,由于你距离两极都很远,指南针会使你认为它真的指向正北方。”

“可在这儿,”罗杰埋怨道,“我们却只好猜测北极的位置了。我说呀,我们得作各种各样的猜测。我们得猜测现在是上午、中午还是晚上。瞧那个蠢太阳,整个夏天,它都不升上天空,可它又从不落下去。它就这么转呀转呀的,一个夏天都是这样。在这儿呀,夏天也像冬天。”

穿着厚厚的驯鹿皮大皮,他还是冷得发抖。

“现在,这儿是六月,”他说,“可天气却比组约的二月还冷得多。一切都七颠八倒的。”

“好啦,”哈尔哈哈大笑,“正因为这样,这儿才使人感兴趣啊。你总不会指望格陵兰只不过是另一个纽约吧?”

他们走下冰山,一会儿在努纳塔克之间迁回,一会儿又翻越一座这样的冰雪金字塔。

寒风凛冽。冰冠顶上的风很是骇人。在山下的休丽,风不会那么可怕。但在离它3公里多的山上,风以每小时240多公里的速度刮过冰冠的峰巅。

不久,他们就感到寒气砭骨。

更糟糕的是,天开始下雪了。这雪是两个从纽约来的孩子所知道的雪中最古怪的。它不是一片片的雪花,强劲的风把雪片吹成了粉末。

“我们把它叫做雪尘。”奥尔瑞克说。

他们把自己连头一起裹在风雪大衣里,雪粉却像灰尘一样钻进大衣,钻进他们的皮袄,甚至钻进他们的海豹皮裤子,钻进每一个口袋,钻进靴子,而最糟糕的是,直往他们的眼睛和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