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131 章(1 / 1)

剑来 烽火戏诸侯 2000 汉字|0 英文 字 2个月前

大鱼大肉!不比这舒服?”

陈对转身继续前行。

陈平安背起背篓后,有些不放心,看着刘灞桥问道:“知道回去的路吗?”

刘灞桥笑了笑,“记得的。”

陈平安点点头,和宁姚一起离去。

前方三人身影渐行渐远,陈松风干脆坐在一屁股石头上,苦笑道:“你这是何苦来哉,跟颍阴陈氏结下一些香火情,对你对风雷园,怎么都不是坏事,为何要意气用事?”

刘灞桥打开一截竹筒,露出雪白的饭团,兴高采烈道:“还是陈平安厚道,不愧是我的好兄弟。”

陈松风知道刘灞桥的脾气,不再劝说什么。

陈松风自嘲道:“百无一用是书生啊。”

刘灞桥嘀嘀咕咕道:“早知道应该让陈平安留下一竹筒腌菜的。”

他抓起一只饭团大啃起来,含糊不清问道:“你说得也不对,小镇齐先生,当然还有齐先生的先生,就很厉害。”

陈松风眼神恍惚,“你说齐先生到底想做什么?”

刘灞桥随口答道:“天晓得。”

陈松风伸手抖了抖湿透的外衫,唏嘘道:“好一个‘天晓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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溪畔铺子,刘羡阳又睡去。

阮邛坐在床头,眼神凝重。

高大少年每一次呼吸,绵长悠远,这也就罢了,关键是每次吐出的气息,似山间雾气,似湖上水烟,白蒙蒙,它们并不随风流散,而是一点点凝聚在口鼻之间。

最终少年脸庞之上,如盘踞有一条三寸长短的白蛟。

以梦境为剑炉。

一气呵成神仙剑。

阮邛揉了揉下巴,赞叹道:“原来走得是破而后立的极端路子,窍穴破尽,关隘无阻,虽然这副身躯彻底坏朽,可这剑,到底是成了。”

“既能铸剑,也可练剑,难怪这部剑经如此抢手。睡也修行,梦也修行,大道可期。”

阮邛站起身,自嘲道:“早知道就不该答应把你借给颍阴陈氏二十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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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辆马车,沿着仿佛没有尽头的山路一直向上。

总算登顶了。

宋集薪和稚圭走下马车,面面相觑,山顶是一块地面平整的大平台,中央地带树立起两个石柱,但是石柱之间如水流转,看不清“水面”之后的景象,少年少女面前就像矗立着一道天门。

少女死死盯住那道大门。

宋集薪则转身走到山顶边缘,举目远眺,大好河山,只觉得心旷神怡。

大骊藩王宋长镜裹了一件狐裘,脸色苍白,但是精神极好,来到宋集薪身边,笑道:“这座位于东宝瓶洲的骊珠洞天,三十六小洞天之一,不以占地广袤见长,版图不过方圆千里而已。”

宋长镜没有转头,只是抬手指了指身后那道大门,“过了那道门,再沿着云梯一直向下,约莫三十里路后,就算踩在了我大骊的疆土之上。那时候你可能回头也看不清楚什么,但是可以明白一件事情,那就是这座骊珠洞天,其实是高悬于天空的……”

宋长镜略作停顿,“一粒珠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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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卷 笼中雀 第六十六章 抬头

宋集薪站在山顶,视野开阔,这么多年待在泥瓶巷,看来望去皆是泥墙,少年喜欢当下这种感觉,登高望远,千里山河,全在自己的脚底下。

宋长镜拢了拢名贵却老旧的狐裘,这位藩王今天出奇的谈兴颇高,伸手指向西边一座高山,“那座山名叫披云山,以后有可能被大骊敕封为五岳之外的十大正山之一,按照祖辈留下的老规矩,会出现一位载入谱牒前列的山神,得以塑造金身神像,堂堂正正,享受人间香火,为大骊镇压一地气运,不至于流散别处,以免为邻国作嫁衣裳。小镇百姓只有站在披云山的山巅,才有可能看到我们脚下这座龙头山,因为龙头山受大阵护持,寻常肉眼凡胎,看不到此地的光景,这也算是一桩机缘,根据衙署密档记录,历史上就有几人因此登上龙头山,成功走出此方天地。”

宋集薪问道:“那这些人是不是都出人头地了?在咱们大骊或是东宝瓶洲成了人上人?”

宋长镜笑道:“有两个在大骊混得不错,相隔不过三十年,一文一武,被后世誉为大骊双璧,文的那个,死后谥文正,武的那个,则给子孙赢得了世袭上柱国的不小祖荫,虽说本王对两人的子孙观感极差,但是两家跟大骊的香火情,本王捏着鼻子也得认,毕竟当年要不是他们联手力挽狂澜,大骊宋氏熬不过那次难关。”

宋集薪感受着山顶的清风吹拂,有一种羽化飞升之感,问道:“那其他人?”

宋长镜轻轻呼出一口气,愈发神清气爽,压下体内蠢蠢欲动的气海升腾,如同用一只手强行按下一轮冉冉升起的大日,宋长镜此刻无比确定,自己只要踏出那道大门,就会立即跻身第十境,被誉为武道止境的第十境!

上五境之下所有练气士,对阵一位登顶武道的止境大宗师,几乎毫无胜算,只有被碾压轰杀的结果。

宋长镜平缓了一下心境,给了少年一个不太温馨的真相:“死绝了。本王就曾亲手宰掉一个,当时本王还只是七境武夫,那人还是一位相对棘手的剑修,而且人生正值巅峰,那次本王与他相互追杀,辗转了七八百里路,最后在大骊南部边境一个叫白狐关的小地方,终于被本王追上,打烂他所有傍身法器和本命飞剑之后,本王拧断了他的脖子。没办法,不肯为大骊所用,就只有这个下场。宋家一向厚待练气士不假,可前提是这些练气士,必须要为宋家卖命,哪怕只是做做样子。”

那一次捉对厮杀的后半程,宋长镜进入第八境。

宋集薪对这位藩王叔叔的传奇经历,并不感兴趣,只是好奇问道:“是其它王朝出了更高的价格?才使得他们不惜叛离大骊?”

宋长镜笑道:“那名剑修之前,大多是如此。大骊地处偏远,民风彪悍,本就是崇武之国,武道天才辈出,一点也不值钱,倒是文绉绉软趴趴的练气士,凤毛麟角,所以每出世几个,历任大骊皇帝都恨不得当菩萨供奉起来,当今天子,嗯,也就是那位皇兄,当然也不例外,有次那名剑修入宫觐见皇兄,负剑而行,鼻孔朝天的样子,很欠揍啊,他当时刚好碰运气得到一件趁手的护身宝物,朝野上下,如日中天,所以见到本王之后,连招呼也不打,就是这样。”

宋集薪问道:“然后呢?”

宋长镜用看待白痴一样的眼神,斜瞥一眼自己的侄子,“然后不就死了?”

宋集薪满脸匪夷所思,“叔叔你就因为人家没跟你打招呼,就痛下杀手,斩杀一名足可称之为国之砥柱的大修士?”

宋长镜淡然道:“有些人,你就不能惯着他。”

宋集薪眼神狐疑,似乎想不明白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