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147 章(1 / 1)

情思南官 猪蹄宝宝 2000 汉字|14 英文 字 2个月前

上,都不曾有过这个人的名字。

关这个叫琴兮的女子,彷佛故意被人尽数抹杀去,寻不得踪影。

若你生活在710年前地皇甫王朝上。你必然会知道。这样一个女子。唤名琴兮。

皇甫王朝第一琴师——琴兮。若你还得。定会知道。这一代地皇甫王朝第一琴师。是白染媚。

但若要把琴兮和白染媚地琴声作比较。那则是在乃琴兮之耻辱。

是地。即便是白染媚地琴声琴兮一比不过尔尔。对琴兮而言。那地确是一种羞辱。

然。就是这样一个琴音出神入化地女子。却在一夕之间。人间蒸发。而这世上地人。也彷佛尽数将她忘却。

这样消失了。就像她从不曾存在过。

那是琴兮出现的最后一夜。

她奉圣命,入宫为怀有龙种的祖后弹奏一曲儿。

饶是公孙雅这种美人,见了琴兮本人不由眯眼,脑中恍惚着道出曹植的《洛神赋》:延颈秀项,皓质呈露。芳泽无加,铅华弗御。云髻峨峨眉联娟。丹唇外朗,皓齿内鲜明眸善睐,靥辅承权。瑰姿艳逸,仪静体闲。柔情绰态,媚于语言。

公孙雅恍然大悟,原来,琴兮最醉人的不是琴声是糅合着琴声一并展现的风情瑰美。

适才曲发,真颇有那轻拢慢捻复挑的几分模样。

刚刚行至宁雅宫(当时公孙雅在宫中居所的名称的皇甫班教这只应天上有,人间难得闻的曲子摄去了心魄这样站在宁雅宫外,整整半个时辰待那长长的一曲终了,皇甫班尤沉浸在那天籁之音中不可自拔。

理所当然的,皇甫班迷恋上了琴兮。尤其是在见到那堪称世间绝色的容颜时。

公孙雅对此事却只是冷笑置之。

不论史书将他们的爱情故事写得多么美好动听,外人是永远不会知道的,她公孙雅,会成为这一代祖后,全是因为被皇甫班强要了而怀孕,羞愧之下再无颜再面对公孙家人。

本欲寻死的她,却因为此时皇甫班一统天下,以她父母之命为要抰,让她不能不从。

她只能顺从命运,嫁给了一个她不爱的男人。

彼时,听闻公孙雅有一个两情相悦的男子,却没人真正知道那男子是谁。

而就是在当晚,皇甫班酒意来袭,便在公孙雅的寝宫宁雅宫强把琴兮要了。

就同当初对待公孙雅一般。

而他们三人,仅仅是隔着一幕帘帐。公孙雅就坐在凤塌外几尺远的白狐毛贵妃塌上,半眯着眸子,没有阻止,没有言语,彷佛帘帐后的人不是她的夫君,彷佛此刻帘帐后发生的肮脏龌龊事与她毫无干系。

衣物被撕裂的声音。

女人痛苦无助的哭喊惨叫声。

男人兴奋沉重的喘息声音。

绝望闭上眼时无声滑下的泪水。

一切的一切,公孙雅都视若无睹。从丑时到寅时,这几个漫长的时辰中,女人的呜咽声渐弱。床榻上的动静终于归于沉寂。

公孙雅笔直地坐着,直到天明。

破晓的第一抹光打进来的时候,她终于松开自己握紧了一个夜晚的拳头。

起身,走至床榻,掀开帘帐,为那残破的女子清理一切。

犹记得那女子目光含恨,却是碎了的人,嗓子干哑问道,“为什么?为什么不阻止?!!!”

公孙雅替皇甫班盖上锦背,眼都没抬一下。

“我阻止不了一切。自古以来,凡是帝王看上的女子,没有一个,能逃脱这种命运。”

当日,待皇甫班醒来时,便听得底下人回报,“天下第一琴师琴兮服毒自尽。”

皇甫班也只是眨着自己迷蒙的眼,有些惑问道,“琴兮……是谁?”

琴兮琴兮,便落得个这般下场。

一朝恩爱梦,帝王不识名。

然,没有人知道,琴兮临死之前,动用了其幼年学习的某种诅咒术,对公孙氏族的后代子女下了诅咒。

每一代公孙氏族的族长(即府主,都活不过27岁。因为,今年,公孙雅正好27岁。

流芳百年的所谓佳话,不过是历史的胜利者自己涂抹的一卷华丽。其中的不堪和污秽,早已经被掩埋。而公孙氏族则必须替皇甫族掩盖这一丑闻,世世代代,承担一切恶果。每一任公孙府主,总是活不过27年华。

“虽然对外宣称大姐才是公孙府府主,但其实……真正的府主……是我……”青绾说着,观察着宫沧的反应。

“娘,你在说什么呢?什么公孙皇甫?”小锦祁对王朝的这些家族并不是很熟悉,好奇地问。娘说……活不过27岁……是在说她自己吗……

“锦祁乖。”青抱过锦祁,摸摸他的头,“今天娘说的一切,都要替我保密噢!”

虽然不知道为什么,但小锦祁还是乖乖点头,“恩。我会的。”

“相公……”青绾呢喃,“我不想要孩子……是因为……我根本活不了多久了……”

“……”

“我不希望将来留下一个孩子做你的牵绊,若没有孩子,你便可以再娶一个老婆,过上新生活……你……”

“有破解的办法吗!!!”青绾的话还没说出口,就被宫沧迅速打断。

青绾一怔,强撑的笑容有些垮了。

“有。当然有。”

宫沧的眼中闪出一丝明亮。

“可是……从来没有人……成功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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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1 给你的最后一份礼物

是这样的一个人罢。(w w w . q i s u w a n g . c o m 奇 书 网)

从出生没多久,就知道了自己是个活不过27岁的人。那时年纪小,或许本是不明白这一切的。但长大了,懂事了,心里明白了,也就总是默默念叨着,自己将来是要比所有人都早死的。

便是这般,所以从不曾去结交太多闺蜜金兰。

当着公孙府的三小姐,和大姐互换身份,过着随心所欲、潇洒畅快的日子。一生无所求,只是及时行乐。因为时时刻刻知道,自己能拥有这样的日子,真的太少太少。

不想成为任何人的负担,也不想在以后让太多人为自己伤心。

所以便这样,有性,有些随意,有些张狂。只是因为深知自己的命运。

那种知道自己死亡时刻滋味,真的不好受。

然后便是告自己,将来所爱之人,必定要是个淡漠无情的男人。

最好是那种即便自己死了也不为自己掉一滴眼泪的人。这样,便不会有太多悲伤。

她公孙青绾是这么喜笑的一个人,她最讨厌看见别人哭了。

所以即使是自己过一点。痛苦一点。也没关系。只要能换来身边人地开心。她不介意这世俗地眼光如何看她地放纵。

所以从第一眼。她便认定了那男人。

与君三见。定此姻缘。一见赠银。二见印。三见成亲。

不想要孩子。因为不想留下自己存在于这个世界上地证明。不想他日自己走了后。那男人对着孩子会伤心难过。

不想要因为自己而带给亲人、爱人、朋友痛苦。

所以总是做那样奇怪地事。说那样难懂地话。

因为天每天,都在为自己倒计时着。

每天都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