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6 章(1 / 1)

[综]我们城主冷艳高贵 浮云素 2000 汉字|0 英文 字 2个月前

五十两银子,这是今天他身上最后的银子,像他这样总要别人将他从妓院赎出来的浪子,身上总不会有太多的银子,因为银子都花光了。

  他道:“仙人的珠宝,从哪里来。”

  没头没尾的一个问题,但大通却沉默了。

  一阵风刮过,打在树枝子上,发出“呜呜”的幽咽声。

  “仙人的珠宝从南海来。”大通道,“只有南海才会产拳头大的合浦珠。”

  月姑娘只有在飞仙岛之外才是月姑娘,当她踏上飞仙岛的土地,便掀起斗笠,大大方方地展现在女人或者男人面前。

  飞仙岛的习俗说是淳朴也好,说是开放也好,男人和女人之间还是较为平等的,放在中原,大概会觉得这里的女人太有江湖气。

  打鱼人看见月姑娘,道:“朗月姑娘,城主还好吗?”

  善意的问候,却让女人面上的冰雪消融。

  她的笑容,很淡,却很美,那是善意的笑,汇聚着全世界的真善美。

  朗月道:“劳您费心,城主很好。”

  白云城的人,是不大能见到叶孤城的,除非是他极少有的在城中走动巡视,想要知道叶孤城的消息,还要多亏于在白云城中工作的男人或者女人。

  朗月是叶孤城身边的婢女,习得一手好武艺,又兼之精通珠心算,每月十五日都雷打不动地出海,替城主打理在中原的生意。

  他身边的另一婢女岚风出门不多,但一出就是远门,最远的时候能随着海船跑到扶桑,又或者是南辕北辙的西域。

  朝廷,是限制海运的,怕也只有白云城这样谁都管不到的海岛,才敢暗搓搓地搞些海运贸易,金铭灭中比黄金更加值钱的珠宝,有不少就是海运的附赠品。

  朗月在坦坦荡荡的大路上行走,终点是岛上最高大,最精致的建筑。

  像叶孤城那样的男人,合该住在最好的宅邸中,享受最贵的酒,穿最精细的衣服,连身后的婢女,都是最美的。

  朗月道:“城主。”

  叶孤城抬头,他身前摆了一方棋盘,上面白子黑子纵横交错,但却没有对手。

  他的对手,只有自己。

  叶孤城道:“朗月。”在亲近之人面前,他不像是天上的仙人。

  脸是硬的,但却有温度,而那双永远坚定的,有神的眼中,折射出的并不是高手的寂寞与孤独,而是淡淡的,人类的情感。

  他练的,是出世之剑,但又随时随地能够入世。

  高手,除了一袭白衣,一把剑,总要有其他的陪衬,比如说西门吹雪医书精湛堪比国手,叶孤城怎么说也要有点其他特长。

  他的医术还算不错,但也仅仅只是停留在不错,围棋,才是叶孤城最擅长的小道。

  如果他想在这一途上找到对手,多半要跑到紫禁城,据说这一代的皇帝好棋,大内之中又不少名震天下一时的高手。

  然而,叶孤城并不是为了下棋观人而下棋的,正如同他现在很有逼格的自我对弈,实际上也不过就是活动活动大脑,让它不至于生锈,归根结底,围棋对他来说是大脑风暴一样的存在。

  哦,还有一点,那就是装逼神器。

  叶孤城悄悄在心中给自己点了一个赞,角度完美,意境完美,今天他也是毫无死角的白云城主。

  朗月:真不愧是城主!辣么完美!

  叶孤城道:“有何异常?”

  朗月道:“并无。”

  自从南王的使者被拒之后,南王府便处处与白云城做对,说不上是南王小肚鸡肠,毕竟叶孤城的回绝也太过辛辣,自比鸿鹄而将对方视为燕雀,对皇亲国戚来说,这侮辱非常有分量。

  南王不是只有花架子,在经济上颇有手段,白云城的很多产业埋得很深,但浮于表面的那些却被他顺藤摸瓜找了出来,给予不同程度的打压,叶孤城接到消息也只是挑挑眉头,让人去处理,毕竟他的大头,其实是在海运。

  即使,海运是被朝廷所限制,甚至可以说是禁止的。

  偶尔也会自我怀疑,他的产业有那么容易被找到?毕竟在他看来,南王并不是一个缜密的男人,否则也不会贸然给他送信件,明明叶孤城除了在海上略微运作之外,一切都算是安分,并没有表现出鲜明的反志。

  他甚至一早便拒绝了南王世子的拜师,添加了宅属性的白云城主并没有想象中的那么有名,什么武林六大巅峰更是没影的事儿,现在公认的天下第一剑客是西门吹雪,而他,只是被遗忘的海外飞仙。

  方外之人,本就不应该插手世间俗物。

  他还没有入世的打算。

  在自己名气尚不响亮时决心拜师,只能证明那对父子别有所图。

  “咕咕咕咕——”室中的两人被一连串的鸟叫声吸引,转头看窗户,发现是一只肥嘟嘟的鸽子。

  它的体型,比山野中灵活奔跑的花毛鸡,还要圆润二分。

  白云城的鸽子,没有哪一只会比城主的鸽子更肥。

  叶孤城:爱喂鸟食怪我咯?

  朗月眼神一凛,道:“这是金铭灭的鸽子。”明明每一只都长得差不多,她却能精准地辨别其身份,这眼力见也是头一份的。

  叶孤城不说话,由朗月倒出放在小竹管中的便条,看都不看便递送给自己。

  将生意交给婢女打理是没错,但他却并非不闻不问。

  以鸽子做信物,定有重大事件发生。

  可不是重大事件,叶孤城笔直而浓黑的两条眉毛皱在一起,放下纸条道。

  纸条只表达了一个意思,金铭灭的掌柜,死了。

第6章

  陆小凤来到码头,应天府在内陆,并不靠海,想要找到一处有码头有渔船的地方,不是件容易事,如果那船家的目的地要是南海飞仙岛就更难上加难。

  虽然难,但并不是绝对不可能,他所在的港口,就有一艘大船,船老大在指挥伙计装载货物,他们脸上充斥这对未来的希望,正因为这点希望,哪怕工作再苦再累,也没觉得有多辛苦。

  陆小凤走近道:“是往飞仙岛去的吗?”虽然他在问,但却胸有成竹。

  船家回头看他一眼道:“不错,是去飞仙岛的。”

  陆小凤道:“可否多载我一个。”

  船家笑道:“你是想当活人还是相当货物。”

  陆小凤也笑了,问道:“活人和货物,有什么区别。”

  船家伸手一指简陋的破船舱道:“那里是给活人住的。”有伸手指另一艘吃水很深,富丽堂皇的大船,伙计还在源源不断地往上运送货物,他道:“那里,是给货物住的。”

  陆小凤睁大眼睛,他听过的奇事不多,但也不少,但在他眼中,人一般都是比货物贵重许多,因为人是有生命的,而货物是没有生命的。

  陆小凤是一个很热爱生命的人,和花满楼成为朋友的人,多多少少都对生命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