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396 章(1 / 1)

[综]我们城主冷艳高贵 浮云素 2000 汉字|0 英文 字 2个月前

欢想,那你还说什么。

  叶孤城道:“所以我已经让人去查了。

  他道:“几天晚上,应该就有结果了。”

  五毒童子已经不在兴云庄。

  他接到了消息,李寻欢在兴云庄的作为惹怒了几乎所有的江湖人,立刻就有人回忆道,说好像是见到过李寻欢,五毒童子听说之后就立刻走了。

  他在兴云庄留了人,就是原本兴云庄的宾客,他特意剩了几个来作证,顺便帮他看住兴云庄那些已经无法动弹的“尸体”。

  当白云城的探子悄悄潜入兴云庄之后,就看见了无数倒在地上,却没有死去的人。

  那人眼睛一转,落地之前先在自己身上抹了些泥土,然后在地上冷不丁吐了口唾沫。

  唾沫消失了,身上的泥土也在消失。

  他的脸色变得格外凝重,猛然用轻功向天上一跳,身上的泥土终于停止了消失。

  城主的猜想,竟然是真的!

  在这里的,竟然真是天下最大的毒物,金蚕蛊。

  金蚕蛊很喜欢干净,想要判断这种蛊虫在不在,最快的方法就是在地上扔一把泥土,或者吐一口吐沫,看这些玩意儿有没有消失。

  凭借肉眼,人是看不见金蚕蛊的,也不知道是个什么原理,当它在地上游走时,总不显形,只有在香灰中,才会露出肥肥胖胖的身子。

  一只大的金蚕蛊中,有无数的子虫,在被下蛊的人身体中游走,啃噬他们的心脏,但这种虫子特别喜欢干净,偶尔看见外面大厅有了泥土灰尘或者蛛丝,便会从人的身体中猛地蹿出来,然后再打扫干净。

  然而,子虫只会伤害被它们寄生的人,其他人则不受他们辖制。

  真正决定人生存或者死亡的,还是最初的母虫。

  现在母虫被五毒童子带走了,留在兴云庄的只是子虫罢了。

  白云城的探子想,他要快告诉城主这消息。

  九大宝藏之一的金蚕蛊,竟然也现世了。

  这探子却没有想到,竟然有人比他传信的速度还要快。

  当百晓生来到叶孤城的院子时,他已经见怪不怪了。

  心中只有一个想法,这个据点,不能要了。

  都已经被人穿成马蜂窝了,要它有何用?一点神秘性都没有。

  百晓生比前面来的几个人都要更加乖觉一点,上来就自报家门道:“是上官金虹告诉我叶城主在这里的。”

  当是叶孤城正在院子里练剑,这对他来说已经成了一种习惯,每天都要练上一个时辰。

  叶孤城停下练剑,冷冷道:“你从哪里知道消息,与我何干?”

  他记忆中自己与百晓生并不是很熟悉,但对方每次见他,眼神都特别狂热,而且还不是白云城人的狂热,百晓生的眼神让叶孤城感到不舒服。

  但今天,这眼神中好像又带上了一些别的什么,让他更加不舒服了。

  叶孤城想,自己应该怎么解释这眼神。

  他心道,对方看自己,好像是在看活动的宝藏,又或者是一块绝世珍宝?

  百晓生已经极力将自己的眼神调整在恭敬上,但就算是江湖中浸淫多年的老油条,都无法完全遮掩住眼神中的异样。

  他对叶孤城道:“我从哪里知道,虽然与城主没有关系,但我给您带来的消息,您定然是想要听的。”

  他竟然用上了敬语,明明叶孤城看上去比他要年轻。

  因为十年中,百晓生已经有点老了,而叶孤城完全没有变化。

  叶孤城没有说话,但是他的眼神分明写着爱说不说。

  这是睥睨凡人的眼神。

  平湖百晓生并没有卖关子,他道:“金蚕蛊,在五毒童子手上。”

  他又道:“五毒童子,现在在找李寻欢。”

  他三言两语已经描绘出兴云庄中的真相,百晓生又道:“那些人可不是李寻欢杀的,他们甚至都没有死,只不过中了金蚕蛊,生不如死罢了。”

  叶孤城静静听完道:“你告诉我这些,有什么目的。”

  百晓生笑道:“只不过是投诚罢了。”

  他用非常诚恳的语气道:“因为我相信,最后可以收集齐九大宝藏的定然是您。”

  叶孤城道:“你既然这么觉得,就应该知道,我不需要你的投诚,也能知道这消息。”

  百晓生还是微笑道:“不过是想要城主您少走一些弯路罢了。”

  他道:“既然是投诚,自然就要诚恳一些。”

  叶孤城看他一眼嗤笑道:“你可真会说话。”

  百晓生微笑道:“那我还有几句话要说。”

  叶孤城道:“什么?”

  百晓生道:“既然金蚕蛊已经出现了,那我要献上的自然就是对付金蚕蛊的方法。”

  叶孤城不置可否。

  百晓生猜,自己已经拿到了许可,便滔滔不绝地说了起来,他道:“金蚕蛊能成为九大宝藏之一,自然是因为难以破解,虽是活物,却无形,以肉眼看不透他的存在。”

  他又道:“想要金蚕蛊显形就一个办法,使其身体沾上香灰,方可有形。”

  但这样还是不行的,就算能看见金蚕蛊,他的行动速度太快,毒性太强,只要接触到人的身体,便会钻进去,从经脉或者其他什么路径一路行走,直到人的心脏。

  他会在心脏排下子蛊,一口一口地啃噬,直到那人的心脏千疮百孔,再也不能跳动。

  百晓生道:“能够防住金蚕蛊的布料只有一种,那就是天蚕丝。”

  他道:“以天蚕丝做手套,只要同时具有眼力与速度,便能抓住金蚕蛊,将其放在有香灰的白玉瓶中,封住瓶口,方才捉住了他。”

  叶孤城静静听完道:“你觉得我手上会有天蚕丝?”

  百晓生眼中又流露出一抹奇怪的情绪,他道:“叶城主手中,什么好东西没有,别说去去一副天蚕丝的手套了。”

  他对叶孤城,好像比叶孤城对他自己还要自信一些。

  叶孤城道:“如果说完,你就可以走了。”

  百晓生竟然一点都不意外,拱拱手,又走了。

  他好像只是单纯来卖叶孤城一个人情的,就如同他自己说的那样,是一场有诚意地投奔。

  然而叶孤城却知道,事情绝对不会这么简单。

  他先对藏在暗处的岚风道:“对付金蚕蛊的方法,他说得对不对?”

  岚风道:“是对的。”

  叶孤城点点头,他料想对方应该不会在这种事情上做文章。

  他陷入了沉思。

  百晓生的动机,说得话,甚至是所谓投诚,都好像水到渠成,找不到丝毫不妥之处,因为他原本就很敬畏叶孤城,就好像是当年初见时被震慑了一样,留下了高高在上位于神坛的初印象,在此之后,虽然谁都知道百晓生这人不是个好东西而且野心勃勃,却意外地绕着叶孤城走。

  就和上官金虹一样。

  但偏偏是这两个十年之内都绕着他走的人此时却都赶着找上门,而且都用按捺不住的古怪眼神打量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