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30 章(1 / 1)

[综]我们城主冷艳高贵 浮云素 2000 汉字|3 英文 字 2个月前

出了点问题,趴在地上,实在有些狼狈。

  他这一狼狈,脸板结成冰的小孩儿却终于破功,露出属于这年纪孩子的笑脸。

  小女孩儿笑道:“大晚上的,没想到还能遇见一只小狗。”

  正是号称自己练剑二十七载的三秋。

  陆小凤苦笑道:“明明是个人,在你口中怎么就变成狗了。”

  三秋神气活现道:“你没听过一句话吗?”

  陆小凤道:“什么。”

  三秋笑得露出八颗牙,道:“狗急跳墙。”

  陆小凤跳了墙,可不就是小狗吗?

  陆小凤只能苦笑,一个大男人,总不能和一个小姑娘计较,就算是个伶牙俐齿的小姑娘也不可以,所以他道:“你怎么站在这。”

  三秋道:“你猜。”

  陆小凤道:“我猜是叶孤城让你在这里等我。”

  三秋眼中惊讶之情一闪而过道:“没想到你还挺聪明的。”

  陆小凤道:“就算是再笨的人,听几次相同的理由也会变聪明的。”

  他已经明白了,这就是套路!他的好朋友白云城主也真不愧是海外的仙人,好像真能未卜先知,算他的行动,一算一个准。

  陆小凤对他已有说不清道不明的敬畏。

  然而,他却想不到,对面刚才还说他聪明的小姑娘却脸色一变,嘲弄道:“那你还真没有变聪明。”

  前后表情差异之大,像是掌握了变脸绝技。

  陆小凤还能不明白,他是又被小姑娘给耍了!

  他只能问道:“那难不成是你主动在这等我的?”

  三秋道:“呸,也不撒泡尿照照镜子看你长什么样。”

  白云城的小姑娘,就算学泼妇骂街都端着一张脸,逼格高级了。

  这都是和他们城主学的。

  他们城主不骂人,不说脏话,但无论干什么都端着一张脸,即使是有三急时也是如此,庄严肃穆,好像在看绝世剑谱。

  陆小凤自诩风流帅气,但在叶孤城的疯狂迷妹前却算不得什么,他抬头,方才看见三秋手持九节鞭,哪能想不到她正在练武?

  据说白云城主早上练剑,晚上练剑,只要有时间的时候都在练剑,想模仿勤奋的偶像,倒也情有可原。

  陆小凤听三秋的话,目瞪口呆,他实在是想不到,市井泼妇之语竟然会出自眼前的小姑娘之口,而且她即使是骂人看上去都高不可攀。

  也不知道是跟谁学的。

  端庄的叶城主:我啊。

  =V=

  陆小凤无奈道:“你这话可不能让叶孤城听见,他定然是不会喜欢的。”

  三秋道:“你觉得我会让城主听见吗?”她比陆小凤矮,但那眼神何止是在蔑视陆小凤,就好像他是地里的一条臭虫,碾都碾不死的那种。

  她道:“这句话我还是专门学来对付你的。”

  陆小凤:“……”

  哦。

  他忽然道:“你是为什么讨厌我。”

  三秋张开嘴,不说话了。

  陆小凤道:“我想了很久,都觉得自己没犯错误,就算是杀人之前还要有个原因,讨厌人不也是一样吗?”

  三秋想想也是,人就算死都要做个明白鬼,这也算是临终关怀,所以他道:“因为你是城主的朋友。”

  陆小凤:???

  他竟不知道什么时候交朋友也成罪过了。

  他抬头试图从三秋脸上找到开玩笑的痕迹,却发现她认真极了。

  三秋道:“我讨厌你,白云城除了叶城主之外的所有人都讨厌你,因为你是城主的第一个朋友。”她道,“就算城主的第一个朋友不是你陆小凤,是陆小花,陆小草,我们也一样地讨厌。”

  特殊的不是陆小凤,而是“叶孤城第一个朋友”这名头。

  陆小凤面色古怪,仿佛听见了世界上最不可思议的事,他见过那么多稀奇古怪的人,听过那么多稀奇古怪的事,但从没听过交朋友就要被讨厌的道理。

  叶孤城的话从他脑中一闪而过。

  “他们太喜欢我了。”

  这回,陆小凤真是苦笑都苦笑不出来了。

  陆小凤:不是很懂你们白云城的规矩。

  他道:“好吧。”

  竟不知该说些什么。

  三秋道:“虽然我说城主让我来这等你是骗你的,但他确实有话让我带给你。”

  陆小凤道:“这回总不是假的吧?”

  真真假假,假假真真,他这一个大男人竟然说不过一个小姑娘。

  三秋道:“我说是假的你又能怎么办。”非常的趾高气昂。

  陆小凤苦笑:“我不能怎么办。”

  哪怕这位小姑奶奶是在骗他,他大抵也分辨不出来。

  谁叫白云城的人说假话太像是真话。

  三秋翻白眼道:“说假话说真话你都不能分辨,还说什么天下难得的机灵人。”

  陆小凤道:“我确实不是什么机灵人。”在更加机灵的三秋面前,他可不敢说大话。

  谁知道小姑娘这时又反驳他道:“不,你就是。”

  这一刻陆小凤福至心灵,他道:“又是你们城主说的?”

  三秋道:“没错。”

  叶孤城说什么就是什么,他指着一条猫说是狗,白云城的人就算是把眼睛刺瞎了也会说那是狗。

  三秋道:“我们城主说,如果你来找他,就告诉你,这里找不到他。”

  陆小凤问道:“这里找不到他,要去哪找他。”

  三秋道:“江南。”

  原来,早就在江湖人一窝蜂想要结交叶孤城之际,他就悄咪咪地下了江南,也难怪他们把京城翻了个底朝天都见不到白云城主的影子。

  土地坚实,路旁布满芳草鲜花。

  宽敞的马车在路上缓缓行驶,一人高的车轮压过土地上的小石子。

  这年头,最好的交通工具就是两条腿,因为轻功的存在,飞檐走壁不在话下,轻功高妙的人以双腿奔走,速度并不比千里马慢。

  但你能让白云城主用两条腿赶路吗?当然不能,尘土脏了他的衣角怎么办!

  很长一段时间内,叶孤城并不能理解,为什么和仙沾一点边的人物都喜欢穿白衣,好看是好看,但真的很容易脏好吗?走两步路沾上泥土就完了,越是白的衣服黑斑点就越明显。

  想要维持仙人的逼格,也要看环境允不允许。

  一开始,白云城主的轻功并不能支撑他走到哪里都纤尘不染,所以他大大提升了换衣服的频率,一天换五次衣服都不嫌少,正常人都要被逼出洁癖。

  他有一个信念支撑着自己换衣服,那就是白云城主叶孤城必须是逼格最高的人!

  为了让衣角无论在什么情况下都保持整洁,叶孤城苦练轻功,常常趁夜间看不清人脸时在白云城的各色房屋上飞驰,享受极限速度的快感。

  白云城众:我们城主超级刻苦!

  他的天分本就很好,又加上意志坚定每日勤练不辍,时间久了,终于练得一身好轻功。

  脚踩在地上,都扬不起尘土,人世间的污浊根本无法触碰叶孤城的衣角。

  至此,白云城主终于能穿着白衣出现在各大场所。

  百姓A:我觉得我们城主是飘着走的。

  百姓B:不,他就是飘着走的。

  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