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7章 不得已的苦衷
苏念的母亲死得早,当年,苏念的父亲带着她来到平乐小镇,在那里,与盛夏的妈妈相识,两个人结了婚,重组了新的家庭,但后来由于一场意外,苏念的父亲也死了。
办完了他的丧事,盛夏的妈妈,也就是苏念的继母,对她的去留问题纠结了好久。
本来就不是亲生的,家里又不算富裕,继母就想把她送到孤儿院去,那时她已经十五岁了,知道自己将来要面对什么,悲伤不已。
而且盛夏怎么也不同意,每天是又哭又闹的,求妈妈把姐姐留下来,不然就跟她一起去孤儿院。
其实继母也很纠结,说实话,她也挺喜欢苏念的,因为小念她不仅聪明还漂亮,又很懂事,经常主动帮继母分担家务,还为妹妹补习功课,邻里邻居也劝她说,这么好的一个姑娘,不是亲生的又怎样?
只要长大了能孝敬你就行。再说了,两姐妹的关系又那么好,姐姐走了,妹妹肯定不舍得,会哭死的。
继母继续犹豫着,后来又发生了一件事,那时住在隔壁不远的布卿言,他们家里养了一条狗,有一次苏念带着盛夏去找布卿言玩,盛夏去逗那只狗,那狗也不知是怎么了,突然就咬了盛夏一口,当时盛夏的脸蛋被咬破,血流不止,立刻被送往了医院。
虽然没什么大问题,打了狂犬疫苗,伤口也被缝合好了,但医生却说,那个伤疤大概会伴随她的一生,弄不掉了。
原本漂亮可爱的脸蛋,就这么被毁了,盛夏的妈妈气得发疯,她去布家闹也闹了,还命令她们姐妹俩,从今以后再也不允许跟布家的人来往。
布卿言和苏念都对盛夏感到愧疚,但盛夏却非常善良乐观,还反过来安慰他们,说“不过就是一条疤而已,影响不了什么”。
接着,那些邻居们又开始劝盛妈妈,劝她说:“哎呀,要我说,就干脆把小念留下来吧,当成自己的闺女养,她长大了肯定会孝敬你的呀!
小念那么聪明,又漂亮,你舍得把她送走吗?
再说了,你的小女儿已经毁容了,你说好好的一个小姑娘,脸上有个那么丑的疤,长大以后找工作啊、找婆家都会受到影响的,所以就别指望小女儿了,我看还是大女儿能有出息!”
最终,盛妈妈被劝服,不打算将苏念送走了,留在自己的身边,不过她却有一个条件。
当时,盛妈妈恨透了布家人,也深知小念和布卿言的关系好,他们俩互相喜欢着对方,将来还有可能会走到一起,谈恋爱甚至是结婚……
盛妈妈威胁了苏念,如果还想继续做她的女儿,就必须跟布卿言断绝往来,并且跟她们一起搬家,搬到锦城去。
当时的盛夏只有十一岁,她哭着求着姐姐说:“你就答应妈妈吧!我不想让姐姐走!不想与你分开!”
苏念哭着答应了下来,可她没想到的是,她想最后跟布卿言告个别,继母都不允许。
继母叫来了一辆车,直接把她们姐俩塞进了车里,那辆车在路过布卿言他们家大门口时,苏念趴在车窗上,默默地流下了眼泪。
再后来,盛夏有问过她:“姐姐,你是不是很喜欢卿言哥?你是不是很舍不得他?对不起,我错了,我陪你一起回去找他吧。”
谁也没想到,继母会死得那么早。继母走后,他们就曾回到小镇去找布卿言,却被邻居告知,他已经搬走了。
一直了无音讯。
就这样,一晃八年过去,两人都没有见过面,除了三年前做卧底的那一次行动……
“卿言哥,你现在知道真相了吧?其实姐姐根本就不想离开你,但是当时真的没有办法,这几年来她每次想到你,都会哭,后来她在新闻上看到了你,知道你做了刑警,破了很多的案子,也知道了你的工作单位,但就是不敢去找你,因为她怕你已经把她给忘了。”
布卿言眼圈发红,轻轻地摇动了一下头:“怎么会。”
“卿言哥,对不起啊。”
“你别这样说,不是你的错,夏夏。”
布卿言深吸一口气,在得知真相后,他望着站在柜台前苏念的背影,心里却更心疼她了。
早知如此,他就应该早些去见她,不应该顾及那么多。都是他不好。
买完了冰激凌,苏念原路返回,见面前的两人表情都不太对劲。一时间,便已大概大概猜到了什么。
“你们刚刚在聊什么?”
“姐,我把当年的真相都跟卿言哥说了!”
苏念一愣:“夏夏……”
苏念看看布卿言,布卿言正好也在看她,接着两人相视一笑,笑完又特别想哭。
苏念一直觉得自己不好,哪怕当年离开的时候跟他道个别,说明个情况也好。
说实话,她当年确实不想离开继母,不想离开妹妹,更是有些私心在里面。
她不想当孤儿,住进孤儿院,如果那样的话,不是依然要走吗,或许要离他去更远的地方,比锦城还要远。
她想过许多办法,偷偷攒钱想要再次重回小镇,去见布卿言。
只是让许多的事情耽误了。
她明白布卿言对自己的感情,和她对他的是一样的。所以苏念的心里一直很愧疚。
可是现在,她见道布卿言坐在自己身边,正一脸疼惜地看着自己,她觉得,他似乎已经不怪她了。
确实不怪她了。
“现在你们之间的误会总算解除喽。”盛夏开心地拍了拍手,接过草莓冰激凌后舔了两口,“我太开心了!对了,以后我是不是该改口了,不应该再叫卿言哥,应该叫姐夫!哈哈!姐夫姐夫!”
“去去去,小孩子就知道胡说八道。”
“切,又说我是小孩子!姐,我在你眼里永远都是小孩子是吧!”
“你就是一个小屁孩儿。”苏念瞪了她两眼,咬了咬嘴唇。
稍后,他们三个同时都露出了十分幸福的微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