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75 章(1 / 1)

谁能凭爱意将月亮私有 番大王 2000 汉字|0 英文 字 2个月前

的感情并非爱情……当这一切发生了,冷静下来的陆苗放过了江皓月。

她不想成为他的负担,他没有义务肩负她的期望。他是自由的、有得选的,正如小时候,他可以选择不跟自己做朋友,现在的他,可以做同样的选择。

她的感情、她家的恩情、他们一起长大的岁月、他身体的残疾,她不希望这些成为束缚他的东西。

他该是自由的,可以展翅去任何一片他向往的天空。

所以,陆苗不再将江皓月当成自己的目的地了。

眼见他们的人生轨迹渐行渐远,她停下脚步,陷在原地,像一滩烂掉的泥。

——那么为什么,要继续在这条不喜欢的道路上前行呢?

陆苗逐渐失去了前行的理由。

通过数月辛苦的打工经历,陆苗终于认清了自己,说服了自己。

读书对她来说依旧不是一件容易的、她想做的事,可它是一件她不得不做的事。

为了自己,她要读书。

只有受到高等教育后,她才能有专业领域的知识,以后能从事不那么费劲的工作。

陆苗曾经以为,诸如摆摊和清洁,是不费劲的。她是一个没有远大志向的人,比起“赚大钱”的吃力人生,她更想选择“快乐”的普通生活。等她真正经历了才知道,那些她认为简单的职业,远远没有想象得容易。它们是很累的,她做得很吃力,并且一点儿也不快乐。

就连陆苗自以为擅长的厨艺,也如江皓月所言,它不足以成为她赖以生存的技能,她的料理水平很普通。

绕了一圈,脑子不够聪明的陆苗,身体力行明白了这些浅薄的道理,了解了自己不足的能力。

——她需要读书。

之后的一年,有了复读的动力,陆苗回归到校园。

高四甚至比陆苗的高三过得轻松。

她的高三每天都在熬,死死追着那唯一的盼头,江皓月打来的电话是救命的稻草。

她的高四,静静守着一张堆满试卷和课本的课桌,日子过得很充实。不知怎么的,时间一天天地就过去了。

来年的高考,陆苗超常发挥,成绩过了一本线。

她的第一志愿填了她们省最好的一所大学,专业选了冷门的兽医学。

家里反对的声音她已然司空见惯,他们说他们的,总归没有绑住她的手脚,她该怎么选还是怎么选。

陆苗一直喜欢小动物。虽然聪聪以后就没有养过任何宠物,但她觉得能够救助小动物的工作,是她未来向往的工作。

七月,录取结果出来,她被第一志愿录取了。

林文芳和陆永飞对她报的专业不满意,但总体来说,他们家不成器的女儿能上一个好大学,是一件值得庆祝的好事。

“上大学允许你谈男朋友”林文芳对陆苗这样说。

她听出她妈妈的潜台词,如果她自己不谈,年龄到了,她会帮忙安排相亲。

再入大学校园,是陆苗的二十岁。

她是一只爬得很慢的乌龟,跟同伴赛跑,本来就爬得慢,还爬去了别的路。

所幸,陆苗爬着爬着又爬回来了。她明确了自己接下来要走的路,兴许这能够帮助她,往后能爬得顺利一些。

而关于那段走错的路,陆苗并非是一无所获的。

她证明自己能够独立生活,证明凭她的努力能够考上理想的学校……证明了这些,说明她同样是有能力的,她和江皓月之间并非隔着一道长长的、宽宽的,用尽一生也无法跨越的鸿沟。

除非他不爱自己。

耗时两年,撞倒南墙,陆苗最终坦荡接受江皓月不爱自己这件事。

她与自己的意难平和解了。

☆、68.更迭

施澈怎么也没想到, 陆苗会去兼职做家教,每个周末教一个初一的女生数学。

“你初中学习多差啊, 这不是误人子弟吗?”

“此一时彼一时,我现在是个大学生,教初中数学绰绰有余好吗?”

话虽这么说, 但陆苗每周没少花心思备课。

在此之前,她没有教过别人功课。

很偶尔的时候, 她在纸上一步一步给学生讲解,会想起自己在她那个年纪, 那个教她功课的人……他总是话很少,简单地审题后,工工整整在草稿纸上写下解题步骤。

她看完草稿纸, 还是不懂, 问他能不能讲得更清楚一点。他停笔望向她,抽走她手中的纸, 平静的灰眸像潭水。

已经很久没有他的消息。

更让施澈没想到的是, 陆苗恋爱了。

那男的叫李子羡, 学艺术的, 跟陆苗同岁,长相风度翩翩,弹得一手好钢琴。

施澈问陆苗为什么答应人家的告白, 她道:“他追我追得很认真啊。”

施澈不信。

“你一直不缺追你的人, 认真就能打动你了?”

“嗯, ”陆苗一件件掰着指头算:“他帮我们宿舍打水、送我好吃的、每天对我嘘寒问暖, 表白时用我的名字编曲,唱了一宿的情歌。”

施澈挑眉:“就这?”

“是啊,”她笑:“他是个有才华的人,对我也是足够的细心和用心啦,不然还要什么样呢?”

其实陆苗说的没错,不然还要怎么样呢?

一段感情的开头,向自己感兴趣的对象示好,做到这种程度已经足够有诚意。

又过了一阵儿,陆苗和她男友约施澈出来吃饭。

施澈先前看过他照片,不过见到真人的感觉还是不一样。

金丝边眼镜,蓝条纹衬衫,青年嘴角含笑,五官端正。

倒是跟他先前想象的忧郁气质不同,李子羡颇为开朗,甚至称得上健谈。

刚来一会儿,板凳还没坐热,他已经开始着手帮陆苗消毒碗筷,点的菜也处处考虑到她的口味。

他管陆苗叫:喵喵。

“我家喵喵爱吃辣,这个毛血旺一定要点。不过光吃辣会上火,给你加个娃娃菜好吗?”

施澈在旁边听得直起鸡皮疙瘩。

所幸陆苗管李子羡还叫“李子羡”,不然他这顿饭可能一口都咽不下去。

原以为江皓月已是自己最讨厌的类型,施澈没想到比起江皓月,这个李子羡更不对盘。

归根结底,让他最不舒服的东西,不来自于李子羡本身,源于陆苗对李子羡的态度——面对他亲昵的称呼,她没有任何的勉强与抵触,她的笑容是真实的。

施澈从前喜欢过陆苗,后来他放弃了。

这事也没什么遗憾的,他欣赏陆苗,跟她做好朋友一样很快乐,不一定非要追到她……他的放弃,是知难而退。

就好比药难喝,他有选择时,不会喝;像打架,对手人多又很强,他上去打,八成会被打残,那他不会去打。

只是,他清楚知道陆苗曾经多喜欢江皓月。

而关于江皓月,高中时江皓月怀疑陆苗早恋,来找他,自己当时开着玩笑对他说“陆苗的幸福就交给我了”。

江皓月的眼神,施澈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