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九十一章 深山打工(25)
“七太保,穿林,我的儿啊,你倒是再睁眼看看为父啊!”
随着一声撕心裂肺地哭嚎,眼眶涌出两行老泪的火龙驹脚下一滑,一个趔趄颓然倒地。
顿时慌得周遭十来只硕鼠个个惊呼一声“老爹”,七爪八脚地挤上前来搀扶。
鼠群这么一动,登时在地上现出一具浑身僵硬,两只青灰色的鼠眼因过度恐惧而圆睁的山鼠鼠尸。
让人头皮发麻的是,这具山鼠尸体一侧有两个核桃大小肿块,在肿块正中各有一个筷子粗细的牙洞,洞口四周满是紫黑色的血渍。
今天上午,被灵雀临时轰去南池沐浴的火龙驹指挥着手下群鼠匆匆将随身携带的松子等干果分食一空,而后一个接一个地跳入水池之中。
许久未曾得空下水嬉戏的群鼠很快就在水中你追我赶的打闹起来。
其中更有一只被称为‘穿林’的林鼠一时突发奇想,仗着自己身手敏捷,蹭蹭地爬上一株临近泉池生长的油松。
而后穿林他爬到油松伸到水池上方枝头凌空一跃,在空中翻了两个空心筋斗之后,才“噗通”一下落入水中。
如此精彩的高台跳水,立时就在鼠群中激起阵阵喝彩。
然而当穿林第二次爬上油松枝头之时,突然从其身后,蹿出一只七尺多长的赤甲蜈蚣。
须知那寻常蜈蚣不过五六寸长,不光天上的猛禽视之为美餐,就是穿林这般平常茹素的林鼠,一旦饿得急了,那也会张开小嘴,朝一条半大蜈蚣呲出尖牙。
然而,要是一条蜈蚣长到七八尺长的个头,那显然就不是凡品。
猛然打身后蹿出这么一主儿,但凡有脑子的,都知道对方来者不善。
于是穿林只微微一愣,接着就双足一蹬脚下的松枝,从高高的树头跃向空中。
万万没想到,那只赤甲蜈蚣竟然早就看穿了穿林的逃跑路线。
就在穿林跃离枝头的那一瞬间,赤甲蜈蚣用下半身密密麻麻的足爪抱住树枝,将上身猛地昂起来向空中一荡,正好用上颚的勾爪挂住身在半空无处闪避的穿林。
就见赤甲蜈蚣竖起一对闪着青光的毒爪,恶狠狠地在穿林身上叮了一记。
可怜那纵横林间枝头的穿林,只发出“吱”得一声悲鸣,就双目圆睁,浑身僵硬得毙命在蜈蚣口中。
“我那可怜的儿啊……只恨为父平时荒疏武艺,事到临头竟然都无力替你报仇,连儿的尸身都得假他人之力才能抢回,我的儿啊!”
就在今天上午战况最激烈的那一瞬间,满脸贼兮兮贱笑的胡三终于拖着一脸不情愿的青璃,拨开挡路的松柏枝,施施然走了出来。
胡三其实是来听杨从循和灵雀墙脚的。
令他意想不到的是,这趟墙脚没听成,刚从树丛中一探脑袋,就看见老大一条红甲蜈蚣和赤手空拳只着寸缕的杨从循战在一处。
小狐狸的屁股自然是坐杨从循那边的,只可惜胡三这趟出门没带那柄锋利无匹的青璘;虽然当了回半路杀出的程咬金,这手里却没有人家老程的家伙事,最后只能抱起一块青石,狠狠砸了大蜈蚣一记。
得亏这块奋力丢出的大石头误打误撞得击中蜈蚣头颅,并且还打出了暂时无法反击的晕眩状态,这才得以惊走那条皮糙肉厚的赤甲蜈蚣,总算从其口中夺下了穿林鼠的尸身。
短短不到一炷香功夫,火龙驹手下穿林太保中毒阵亡,连杨从循都被赤甲蜈蚣缴去了遮挡下身的兽皮围裙外加别发纂的铁簪。
自打和胡三一起闯荡江湖,杨从循就没吃过这么大的亏……如此大仇焉能不报?
于是杨从循双目通红地朝着正扑在穿林鼠尸体上嚎啕大哭的火龙驹一抱拳:“还请您老放心,杨某这就赶回村里去取衣履兵刃,此番定要让那蜈蚣血债血偿!”
杨从循话音刚落,小狐狸突然搔着脑门嘀咕起来:“最近咱咋老撞见一些稀奇古怪的东西,先是叫做犸猊的血顶异蛇,现在又是什么赤甲蜈蚣……我看还是先把刘老鬼叫出来问问吧。”
果然,小狐狸一说出赤甲蜈蚣四字,附在应声虫身上的刘兆麟立马扯开嗓门嚷嚷起来。
“那条大蜈蚣的背甲是不是一水儿血红?底下多对附足是不是全黑?是不是还有一对青色的大毒螯?天!连赤甲青勾百足龙都能碰上,你们两个娃娃这是什么运气?”
啥运气?倒霉呗!
去江边钓鱼能被一群血顶异蛇堵在木筏上咬;出门找几个砍柴失踪的妹子,结果走着走着就碰上一棵会吃活人的魔树!
现在搁村口洗回热水澡,都能碰上一条书本上有名的毒蜈蚣,这坏运气简直不是一般的衰!
眼下唯一可以称为好消息的是刘兆麟不但根据胡三等人只言片语的描述就推断出赤甲蜈蚣的真实身份,并且人家还知道该怎么对付这条大毒蜈蚣。
于是,杨从循按照刘兆麟的吩咐,用铜钱镖在附近松林中打下一只毛羽五彩斑斓的山鸡,而后用绳套做了一个猎户套兔子活扣,将割断气管喉头滴血的山鸡倒吊在一棵远离温泉的大松树的一根挑空树枝上。
据刘老鬼说,蜈蚣这种毒虫天生惧怕淖巴药泉中的硫磺,光是一捻撒在地上的硫磺粉末都能让其奔逃远避唯恐不及。
如今这条‘赤甲青勾百足龙’一反常态地出现在硫磺温泉附近,可见已经被饿得不轻,正好可以用新鲜鸡血将饥肠辘辘的蜈蚣从藏身之处引诱出来。
世间万物,有其长,则必有其短。
这赤甲蜈蚣壳坚毒猛,若用寻常手段从外强攻,势必难以奏效。
然而蜈蚣坚壳之下细瘦孱弱的虫足却是其致命的弱点……腿太细就不能吃力,无法支撑硕大沉重的身子在半空中‘引体向上’。
因此蜈蚣虽然能在树枝上探头袭击穿林,却不能将大半个身子都探到空中。
只要稍微调整一下诱饵山鸡的位置,就能勾引饥火中烧的蜈蚣不管不顾得将大半个身子都探到空中。
届时再用活结绳套这么一扣,“啪”,那条大蜈蚣就会想吊死鬼样,直挺挺地挂在半空中。
狐朋仙友
番外 金非金误中误
各位小伙伴你们好呀,半个月正文没更五章的我又来水番外了呢……话说你倒是顺着网线来打我呀?
咳,说正经的。
其实这篇番外的主要起因是那个长着老虎脑袋的运营官问了咱一个问题:“你说后羿射下来的金乌到底长啥样?为啥古人会认为金乌就是太阳的化身呢?”
说实话,这种惊奇的脑洞真是令咱叹为观止……不过我喜欢。
很显然,金乌就是一种金色毛羽的乌鸦。
没开玩笑!
我知道很多人都无法接受毛羽一水儿纯色金黄的乌鸦,因为我也不能,这种颜色的羽毛很难自然产生。
可是你想过没有?金乌的‘金’色一定是那种纯色金黄么?
这位亲,你见过受潮发霉的面粉袋么,一大片黄白斑驳甚至中间还有几个黑褐色的霉斑的那种?
没错,这就是古人眼中的‘金’色,乍一看上去,特别像阳光洒在夯土墙壁上的感觉。
为啥古人眼中的金会是这种颜色?
答,因为当时的人类还不掌握冶金技术。
黄金的熔点是1063摄氏度,当加热坩埚温度达到这一温度时,黄金表面开始软化,一般要加热到1100摄氏度之上,黄金才会完全液化成一锅完全熔融的金水。
在没有炼制焦炭和拥有外加厚隔热层高炉的远古时代,依靠普通木柴所提供的加热温度(火焰温度300~400),想要完全熔融黄金几乎是不可能的事情。
故而,老话又有“真金不怕火炼”一说……黄金当然怕火炼,但得看是什么火。
举个有考古资料佐证的例子,到了青铜冶炼工艺比较成熟的春秋时代(公元前770-前476,距离后羿射日的时代至少1400年),铸剑大师干将曾在史书当中留下一段极度耸人听闻的说辞。
《吴越春秋阖闾内传》:(干将曰)吾师之作冶也,金铁之类不销,夫妇俱入冶炉之中,金汁乃下。
简单翻译一下,干将的师傅开炉铸剑之时,每当碰上炉中金属不融化的情况,就会将一对青年男女当成祭品投入火炉之中,金属就融化了……
野蛮,愚昧,迷信,如此之甚!!
实际上,干将师徒碰上‘金属怎么加热都不融化’的情形,是因为他们火炉中所使用的烟煤……含碳量低,焦度不够,导致煤炉火焰温度不足以熔融青铜。
烟煤由于本身含有大量挥发性成份,导致火焰温度在500~900之间波动,而青铜的熔点就在800度左右,因此焦度不够火焰温度过低的烟煤就无法熔炼青铜了。
之后,经过生人祭祀,炉中原本不融的金属迅速融化的特殊现象并非是炉神收到祭品开心,而是生人体内大量的体液(水)触碰到火炉中炙热的煤炭,生成以一氧化碳和氢气为主要成份的水煤气!
用煤炉烧过开水的亲们应该会注意到这个现象:水烧开时如果没有及时拎走水壶而使少量沸腾开水从壶嘴涌出,浇在烧红的煤炭之上,此刻炉火非但不会熄灭,火焰反而会像浇上热油般猛地向上冲一大截。
这就是开水与烟煤反应生成少量可燃的水煤气的作用。
正是这股火焰温度在1000度以上的水煤气,让原本不到熔点的金属开始熔融……本来少量洒水就能达到的效果,却用活人生殉,可悲,可叹!
我估计,干将师徒之所以认为金属不熔化是炉神在索取祭品,很可能是无意间撞见一只因为贪啃蜡烛而失足落入火炉中的老鼠引起炉火大炽,这才误以为有嗜血的炉神在冥冥当中索取血肉供奉。
(注,春秋时代照明用的蜡烛主要是各种动物的固化脂肪,对老鼠有极大吸引力)
闲言且住。
春秋时代冶炼熔点较低的青铜尚且免不了到处求神拜邪,那么在1400多年前的尧舜时期,当时人们眼中的黄金根本不是后世以为金灿灿黄橙橙的纯金,而是经过手工雕琢的金矿石,金银碲矿石!
夹黄夹白带点黑,嗯,这就是金银碲矿石的原色。
所以金乌不是金灿灿的乌鸦,是黄了吧唧,白不啰嗦,还有几点黑毛的乌鸦……对,就是白化症的初期表现。
正是由于病变的乌鸦原本漆黑一片毛羽转为黄白夹杂之色,这才被本来所属的鸦群驱赶出来,最后凑成总共九只的小群落。
对了,鸦科动物不是有反哺体弱老鸟的习惯么?(鸦有反哺之义,羊有跪乳之情。)
因此金乌会焦枯禾苗的根本原因……其实是相互哺食过程中,不慎从胃里反呕出来的强酸胃液。
(一个正常的鸦群,需要顿顿反哺的老鸟数量不多,也不会反呕出太多胃液;而金乌本就是由罕见的白化乌鸦构成特殊鸦群,这需要反哺的鸟多,自然就容易弄得遍地都是胃液。)
根据种种迹象判断,后羿当时并没有直接射死这群金乌(流淌酸液的鸟尸不好收拾),而是故意射伤了九只金乌当中身体相对健康强壮的金乌,从而利用乌鸦相互反哺的特殊习性,生生耗死了这群金乌。
弱的哺老的,病的哺伤的,如此滚动循环,每只金乌都吃不饱肚子,要不了多久就全体饿死……虽然这样做的确比较残忍,但却是一种行之有效的生物防治办法,就和人类现在利用人工绝育的雄蚊来灭杀蚊虫的道理一般。
ok,后羿射金乌的故事暂时告一段落,下面稍微说说那位美丽的采桑女罗敷。
那位大开脑洞的运营官问咱:“你说罗敷的老公到底是不是太守呢?”
你说呢?肯定不是!
罗敷不但不是太守夫人,甚至连夫人都不是,只是一个待字闺中的黄花闺女。
这是因为古代女同胞的发型有身份要求,不能随心所欲的剪什么发型。
如果是没有嫁人的少女,她是要梳丫髻,或者直接披散头发;一旦嫁人,就要绾青丝为高髻。
因此明眼人一眼就能看出少女与少妇的区别……相信那个拦住罗敷出言调戏的太守也是如此。
挑逗少女是风月,但挑逗妇女是疯了。
在没有严苛礼教陋规限制的时代,拦住心仪的少女说一声“我爱你”,这没啥大不了的……投之以桃李,报之以琼琚,当时的人们都这么干,太守贵为一方显贵,自然也不会受人杯葛。
可要是哪个失心疯的,敢朝着有夫之妇也投桃报李这么一下,那就做好被人家老公纠合乡邻当街痛打的准备吧。
微服出巡的太守明显还有要事在身(从者仅五人),实在没有必要多生枝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