克萨国王的全权代表,这类条件我无法答应,所以只能摇头。
“那就简单一点。如果你现在付给我一百万金币,同样也可以将齐格菲的尸体带走。”
我才从肯洛那里勒索了五十万金币,他马上就向我勒索一百万金币。六月债,还真是还得快啊!
郁闷!
无比的郁闷!
原本还担心强抢齐格菲的尸体会有损我的名声,可是看到肯洛居然能够以王子之尊面不改色地贩卖尸体,我确实是自愧不如。
有道是强中自有强中手,一山还比一山高。事实果然如此。我总觉得自己在贵族中已经非常离经叛道了,却没想到身为英格兰尼王子的肯洛居然比我还卑鄙……@#%……
不对,应该是比我还狡猾……
还是不对,应该是比我还不要脸……
这都是什么跟什么啊!我怎么会卑鄙、狡猾呢?呸呸呸,看来我现在已经被肯洛给气昏头了。
好不容易缓过气来。
看着齐格菲尸体旁那些目露凶光、磨刀霍霍的战士,我不禁一阵气馁。
以我的脾气,本该立即拔刀相向。可是万一齐格菲的尸身被损毁,而且被安丽丝知道事情是被我搞砸的,那么我的下半生还会有幸福可言吗?
算了,那五十万金币本来就是意外之财。君子爱财,取之有道。我决定,从现在开始做一个君子。
“王子殿下,你的身价是五十万金币,而齐格菲已经死了,他怎么还值得了一百万金币呢?要不,两下相抵好了。”
肯洛振振有词地解释两人身价的不同。“齐格菲是德克萨王国唯一王储,而我只不过是英格兰尼王国五位王子之一,所以齐格菲的身价至少是我的五倍。现在他死了,就算半价好了,那么他的身价至少仍然有一百万金币。我并没有多收你的钱。”
死不要脸的家伙!这种话亏他说得出口。
看着肯洛,我突然想起一件事。
“王子殿下,在决斗中您是我的俘虏,所以您身上的铠甲、兵器、坐骑都是我的战利品。就我所知,战神之铠属于神器,它的价格可不便宜。而且,作为一名龙骑士,想必您不愿意与心爱的巨龙分离吧?”
肯洛嘻嘻一笑。
“阁下,战神之铠是旧货,作价三十万;我的坐骑追风已经受了重伤,作价十万;再加上其它的战利品,作价五万,您还差五万金币呢。”
“阁下孤身来到充满敌意的十几万大军之中,其中的风险恐怕比九死一生还要大。我已经非常清楚地了解了齐格菲的尸体对你的重要性,所以,你不必拿战神之铠或者我的坐骑来威胁我。”
“你!……”我简直被这个无赖噎得说不出话来。要不是投鼠忌器,我真恨不得冲上去将肯洛狂扁一顿。事实上,我确实打算以杀掉肯洛的巨龙来迫使肯洛让步,没想到他竟然抢先将此事挑明,令我在气势上落于下风。
人在矮檐下,不得不低头。我低声下气地问道:“王子殿下,您能否稍稍将价格降一些?”
“阁下现在拿出五万金币,我就将齐格菲的尸体给你。否则,没什么好商量的。”肯洛大言不惭地说道:“要知道,贵族之间讨价还价是非常不体面的。”
大量的血液直冲入脑,我简直快要疯掉了!别的人指责我损害了贵族的体面也就罢了,肯洛他有什么资格?
“直说吧,到底要什么条件你才肯将齐格菲交给我?!”
肯洛此刻的表情,就象是一只正在戏弄老鼠的猫。肯洛的眼睛里,散发着狡猾而愉快的光芒。
“很简单,我很欣赏你。只要你答应成为我的奴隶近侍,我就会满足你的要求。”
……难道说,只能一战?
半晌,我终于下定了决心。摇摇头,我轻声说道:“王子殿下,将属于我的战利品交给我吧。”
肯洛眯起眼睛,一改刚才那种满不在乎的神情,眼中的寒芒竟然有如实质一般向我射来。
“战神之铠以及长矛和宝剑,我可以现在就交给你。不过我的巨龙追风刚才受了重伤,已经回到龙界疗伤去了,只能迟些交给你。”
“可以……”我漫不经心地点点头。“哪怕你现在当着十几万部下赖帐也可以。如果你不打算赖帐,以后将那五十万金币的赎金支付给德克萨王国好了。”
肯洛缓缓除下战神之铠,然后将战神之铠和不久前部下交还给他的长矛递给近侍。那名近侍一愣,随即将战神之铠和长矛郑重地交给我。
除下原来的铠甲,当着十多万英格兰尼军人的面,我开始旁若无人地换上战神之铠。英格兰尼人隐隐有些骚动。因为此刻我所穿上的,正是被称为英格兰尼镇国之宝的战神之铠。
虽然英格兰尼人已经开始群情激愤,不过我根本不在乎。现在小小的骚动算什么?等会儿,他们马上会面临更大的污辱!
战神之铠我打算送给马迪尔,现在暂时先用上一用,想必马迪尔不会有什么意见。当然,由于在场的人太多,战神之铠的头盔只好暂时先放进小火身上的背囊里。
此时,肯洛的表情让人隐约觉得,似乎有一种充满压迫感的危险迎面扑来。
“阁下既然不顾生死前来索要齐格菲的尸体,我奉劝阁下不要因为一时冲动而做错什么事。要知道,小不忍,则乱大谋。”
你知道个屁!我暗暗骂道。
正确的分析必须建立在准确情报的基础之上。齐格菲对我确实很重要,但是其重要性还无法与我的生死相提并论。什么叫不顾生死?我想来就来,想走就走,谁能挡得住我?
我低声沉吟:“王子殿下,现在我愿意以五十万金币再加上您的坐骑追风为代价,用以交换齐格菲的尸体。不知道您是否愿意?”
当肯洛惊讶犹豫的时候,我的右手握住那柄极为名贵的龙枪,左手在枪身上徐徐抚摸。
枪杆质感极佳,而且枪身银光流动,犹如活物一般。再看枪尖,刚才与精钢盾激烈地碰撞过两次,并且将精钢盾划出了两道明显的划痕,然而枪尖却丝毫不钝。确实是好枪!只可惜,这柄枪对龙骑士来说正适合,对我来说却稍稍长了些。看来只好便宜西西王了。
“阁下,我改变条件。只需要你愿意成为我的家臣,我就将齐格菲交给你。而且,除了巨龙追风外,五十万枚金币、战神之铠、光之龙枪全都归你所有!”
哦,原来手中的长枪名叫光之龙枪。
将光之龙枪迎风举起,指向天空。我大喝一声。
“我的条件已定,你要么答应,要么拒绝,不必浪费我的时间!贵族之间讨价还价有伤体面!要知道,我的身份比你所能想象的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