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285 章(1 / 1)

大帝传 xiaose_wh 2000 汉字|8 英文 字 2个月前

是因为文中有另一个角色与她相关。如果明确她的身份,另一个也无法隐藏了。

西西王以一敌三,占上风是不可能的——因为还剩下一名龙骑士追踪兰特。被卡嚓自然也不可能,因为西西王实力很强,而且还没有为兰特建下很大的功勋。因为希茜的归属问题,我觉得西西王在玛哈亚养伤是很好的选择。玛哈亚的上任公爵被推翻了,但是并不意味着他没有留下后人。多明戈将会拥有布雷西亚,那么西西王拥有玛哈亚自然不为过了。本来想专门花一部写《大帝传之玛哈亚篇》的,后来还是放弃了这个念头。兰特的正传就已经令我力不从心了,哪有那么多精力写别的分支情节呢?西西王成为玛哈亚公爵的故事,还是一笔带过算了。

这一部写的真是太长了。就字数而言,如果保持第一第二部的水准,其实相当于四十五章。写了这么长,那么休假的时间自然也应该相应长一些吧?

:)

事实上,下面若干部的内容,与大陆争霸战没有直接的关系。而且,将要出场的角色中,读者所熟悉的面孔基本不会出现。即使出现,多半也是作为新闻以及被其他人谈论的对象出现在文中。

这样一来,读者完全可以将后面若干部的内容当作一篇新的小说。我呢,打算至少写完一部以上再开始上传,而且将换一个新书名上传。那样一来,可以竞争新书排名榜,还可以得到强力推荐。

对自己的小说拥有一定的信心——当然,书名是我心中永远的痛。换个书名后,新小说超越《大帝传》并非不可能。

:D

书名叫作《1419.塞维尔.剑神》好不好?虽然仍旧很俗气,可是我觉得书名真的很难起。兰特在新小说里将自己称之为剑,所以这个小说名就是时间、地点、人物。也许剑神不大好,仍旧有点象YY小说,要不,只叫《1419.塞维尔.剑》如何?再不然,《1419年剑在塞维尔的故事》?

……

上次lance98对我预测将要写十章表示怀疑,其实这正是我心里的痛。凭我的文笔,想要将小说按相同的速度写完,十章根本就不太可能。可是五章就写了六十多万字,十章至少也在一百二十万字以上。如果一百二十万字都打不住,我真的感觉有些害怕——实在是忒长了。我喜欢看大唐双龙传、风姿物语这类小说,然而大唐草草结尾,风姿迷的耐心也被磨得越来越少。我的小说与前者相比还差得远,如果将时间也拖得那么长,读者受得了吗?一方面,我对完成那种超长的小说感到畏惧。另一方面,假如能够写完小说的话,我认为将小说写完后再上传,喜欢《大帝传》的读者才不会觉得倍受折磨。

有没有人愿意写《大帝传之玛哈亚篇》?西西王为主角。受伤后醒来,兰特早已失踪。布雷西亚由国公夫人安丽丝主政。安丽丝示敌以弱,凯森回到大草原凭借精良的装配开始征服草原边缘族大业。西西王得到安丽丝的指示,同样离开布雷西亚进入玛哈亚,回到原公爵的女儿身边。西西王率领族人及刚得郡民兵进入玛哈亚山区打游击,最终赢得美人归并且成为玛哈亚公爵。

其实我蛮喜欢这类型的故事,可惜没时间。

--(本卷结束)--

第六部

第一章

第一章

事实上,向公众公布的《阿内尔星球三维空间环境保护协定书》并不完全。在协定书的后部,还有一条附则。据我判断,这条附则可能只在神魔两族之间取得了共识,最明显的证据在于:附则并没有以龙文撰写。另外,我还可以从附则的内容分析从而得出上面的结论。

附则的内容为:神魔两族不得主动伤害阿内尔星球三维空间内能够施展终极圣斗气和禁忌魔法的生物。

——摘自菲利浦大陆著名旅游家伟军.陈未公开发表的《旅游日记》

远处天穹,挂着一抹耀眼的朝霞。水面上的波光粼粼,望著无数碎乱璀璨的波纹,我彻底陷入了迷惑之中。

我怎么没有死?

杀神剑是上古的神兵利器,它从我的百汇穴插入,我怎么可能还会活着?

兰仆帮我夺取沙丝那亚之后,我对医术产生了极为浓厚的兴趣,因而缠着兰仆学习了一些医学方面的知识。

那一刻,我清晰地感觉到杀神剑进入了我的身体,这一点应该勿庸置疑。兰仆匪夷所思的医学知识里,同样也不存在大脑被利器贯穿而又能够活下去的合理解释啊。

我又一次下意识地摸摸头顶,可是得到的结论仍旧与前面几次一样:我的头顶没有任何伤口。而且,我与日尊者战斗时所受的伤也完全消失了。更令我无法理解的是:在双头河战役时我脸上受过伤,被兰仆解救后,我并没有要求兰仆将脸上那处伤痕消除。可是现在,我的脸光洁得象婴儿的皮肤。这到底是怎么弄的?

难道说,那一切只是一个梦?

可是那个梦为什么为那么逼真呢?

……

说到梦,醒来前我还真做了个奇怪的梦。只是醒来后我马上就陷入了自己的生死之迷的困惑中,因而隔了好一会儿才回忆起那个梦,有许多情节都忘了。尽管如此,我还是多少记得一些梦里的情景。

梦里,我突然变成了一个三岁大小的小孩,而且是第一次拥有这副身体。虽然现在我已经醒了,可是回忆梦里的那种单纯的快乐时,仍旧能够感觉到那是一种很强烈的、扑面而来的、无法形容的愉悦感觉。

第一次拥有身体的缘故,因而也是第一次尝试走路。我记得自己一不小心还摔了一跤。没有完全习惯走路,又马上开始学着奔跑,结果这次的后果更糟——将一棵脖子粗的大树给撞断了。

苦笑着摸摸头,头上并没有疱,可是那种隐隐生疼的感觉,却让我隐约觉得梦里发生的事似乎真的发生过。

可惜别的小孩子都不和我玩——因为我的外表看起来太大了。后来我好象飞回到公爵府将小火偷了出来,精力旺盛的我和精力同样旺盛的小火快活地玩了整整三天三夜。爬到树上掏鸟窝,脱得赤条条地跳到河里抓鱼,趴在地上挖蚂蚁窝,跑到村子里追得鸡飞狗跳……

“喵呜!”

身后传来小火的叫唤声。然后,小火乐颠颠地跑到我的身旁,试图往我的身上爬。小火进入离我五十米的范围内,我就自然而然地感觉到了它的存在。微微一笑,我将小火抱进怀里,轻抚它背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