透过窗户洒进屋内,走到了一间敞开的房门,女人的疯狂的惨嚎就在耳边,张小强的耳朵被女人的嚎叫震的‘嗡嗡’作响,张小强向屋内看去,他震惊了,他觉得整个世界都被颠倒了,眼前的一幕让张小强活生生的体验到什么叫惨人绝缳。他再也忍不住恶心吐了出来。
他不敢细看顺着微掩的后门走了出去,屋后是一块菜地,屋檐下堆满了手臂粗的柴禾,顺着菜地间的小路可以走到山包上的一条羊肠小道上,羊肠小道一直通往山包下直到视线被山下的灌木挡住。
一个男人长沿着羊肠小道向山下跑去,身上穿着一件老式黄军装,身上挎着一个鼓鼓囊囊的草绿色帆布挎包,脚下穿着一双黑面布鞋,他的腿脚有些不好,跑起来一瘸一拐的,速度快不起来,当他回头查看时。张小强看清了他的长相。
他年纪很老大概六十多的样子,须发俱白,满脸皱纹,眼睛很小,就是人们常说的老鼠眼,鼻子很大,比那看鸡舍的老酒鬼的鼻子还要大,下巴上长着半尺长的山羊胡子,现在被迎面而来的山风吹得紧紧贴在胸前。他看到张小强已经追了出来发出恐惧的惊叫,埋头向山下跑去。
张小强看到他逃跑二话不说就追了上去,心里不停滴念叨着一定要把他全身的骨头一点点的敲碎。先前看到的一幕让张小强这个不算好人的人也愤怒了,他以为自己已经见惯凄惨,龙哥和陈义把女人当狗,让男人吃鸡饲料也没让张小强感到有任何不妥,偷鸡蛋的大男孩儿被打的只剩一口气也没让他觉得有什么不对。
女人付出了身体和尊严却能吃饱,能得到男人的庇护,能够不被更多的男人糟蹋,那些吃鸡饲料的虽然吃不好,可他们还活着,还能继续活下去,吃不好只能怪他们自己没胆子,连女人都能杀死的丧尸都不敢多看一眼。
与眼前这个老头比起来,张小强觉得龙哥他们就是一个慈善家,是一群圣人。至少龙哥还会把那些幸存者带回去养着,平日干些粗活也不会难为他们,那群犯人都知道末世里要尽可能的团结。
张小强第一次认为‘禽兽’着个字眼当真该用在这个老头身上,“这个该死的老头居然吃人。”
张小强年轻力壮速度飞快,几下就跑到了老头身后一脚飞踹在老头后心上。老头发出一声惨叫摔在地上顺着小道一直向下滚去,直到撞到了地面上的灌木从才被拦下。
张小强喘着气走到了老头身边,老头已经被摔的人事不醒,只有胸口一起一伏,他的右腿已经摔断,一条断裂的小腿骨穿透皮肉撕开裤腿露在外面,惨白色的腿骨上还连着大小不匀的筋膜,鲜血慢慢地渗透出来打湿裤腿。
张小强一脚跺到了老头的小腹上,老头‘哇’一声惨嚎,他睁开眼睛看到露在外面的小腿骨发出更大声的惨叫,张小强没再打他,任他看着自己的断骨发出惨嚎,张小强不喜欢虐待别人,就算昨天想要杀他的不明人物他也给了一个痛快。
只有那种真正丧尽天良的家伙张小强才会慢慢地折磨他,就像谢远山和眼前的老头,张小强让老头看着自己的断腿发出绝望的哀嚎,这种发自心底的绝望比张小强的拳脚相交更有威力。
正文 97 于神医?
看下书我要网网 更新时间:2010-12-2 16:25:25 本章字数:2151
老头却比想象要顽强,他从身上的小包里抽出一把匕首,匕首很小,刀刃不到半尺,比起张小强的军刀差远了,张小强看着好笑,老头掏出匕首肯定不是想反抗,他断了条腿怎么能杀掉张小强?那就只有一个可能,老头想自杀,他不想受张小强的折磨。
张小强准备在老头自杀的瞬间斩断他的右手,让他看着自己的鲜血流尽而死,要让他深深的绝望,要让他后悔自己为什么要从娘肚子里爬出来。
不过老头接下来的动作却出乎他的意料,如果过不是老头另有所持,那就是太过怕死,爱惜自己超过一切。
老头没有自杀,他用匕首划过被血液粘连的裤腿,刀锋割布如切丝。被鲜血染红的裤腿向水豆腐一样被划开,老头将裤子割开后把挎包上系的葫芦取下,到了点粉末到伤口上,鲜血立即被止住,老头的脸色已经变得苍白,他看到药分见效后又从挎包里掏出一个黑的发乌的金属瓶,从里面倒出一粒枣子核一个模样的小药丸一口吞下,吞下没多长时间他的脸色便重新红润。
老头的挎包就像叮当猫的空间袋,他又掏出了一个布包,打开布包就见一个半块板砖大小的土疙瘩一样的玩意儿。他小心地掰下花生米大小的一块,轻轻一捏就成粉末,然后洒在了他的伤口附近和沾满血迹的裤腿上。
张小强一直饶有兴趣的看着老头忙活,直到老头把那粉末洒在血液上,空气中的血腥味儿变成了一股清香,张小强动容起来,那可是神器啊!有了那东西就不怕伤口的血腥儿引起丧尸的注意,也不怕杨可儿她们大姨妈大驾光临。
“这时什么?”张小强终于忍不住开口问道。
老头向张小强露出一个比哭还难看N倍的笑容:“这位大爷啊!这是我祖上传下来的,叫鱼腥土。把它捏碎后洒在血液上就是醒神香,放一点到水里洗澡就能盖住身上的气味儿。连狗都闻不出来。”
他停下来看看张小强的脸色有没有变化,又继续说道:“那些吃人的妖魔鬼怪只要不靠近到七八米也闻不出来,只要你放过我,我就给你,我还把止血散也给你,保命丹也给你,我还········”
老头话没说完就被张小强一脚踢昏过去,“呸!”张小强狠狠地吐了一口口水,“就你这样的畜生还想我放过你?门儿都没有,你这千刀万剐的老王八蛋!”
他一边骂骂咧咧的一边将老头身上的背包取下,在将老头放在身边的匕首捡了起来。
匕首的刀刃看起来很普通,没用炫目的流光,就连精卫剑上的那种钢铁锻打的纹理也没有,整个刀身看起来有些发黑,就像是忘在哪个角落里放了十几年突然一样翻出来的样子,倒是手柄有些看头,像是什么东西的角,微黑润泽,透着羊脂白玉一样的质感,握在手里初显冰凉再慢慢变成微热。
打开帆布挎包就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