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7章 不经意 若无其事(1 / 1)

一个故事 多梨 2764 汉字|0 英文 字 1个月前

第37章 不经意 若无其事

  不经意地轻轻一蹭——

  通话结束。

  林誉之无意让王霆听到过多的声音。

  这部分时间属于难得的兄妹相处, 或者说,一个心怀鬼胎的哥哥,和一个放下防备的妹妹。

  林格侧躺在沙发上, 醉醺醺睁一双迷茫的眼。林誉之能从她眼睛中看到自己的身影, 也清楚只是一点点——只是一部分, 可以忽略不计的一小部分。

  现在的他,在她眼中也不过是视网膜上的那一小抹残影,算不上重要,睁眼闭眼就能忘。

  就和当年提出分手时一样决绝。

  林誉之无声叹口气。

  林格还在说:“我没亲你,你乱叫什么?”

  她疑惑地看林誉之的独角戏,酒精让她暂且失去思考能力,只保留了率直的性格。

  真好,她没有用“你狗叫什么”这种词语。

  现在的林格已经不会像最初那样满口脏话了。

  “嗯, ”林誉之说, “是我在乱叫。”

  他当然可以在林格休息时多做一些其他的、出格的事情, 同她接吻,拥抱,在她察觉不到的地方留下唇印。林格不会知道, 她的酒量堪比一只晕头转闹的小蜜蜂,醒来后就会忘掉这一切。

  她什么都不会记得。

  就算林誉之真的在此刻和她在一起, 只要不弄伤她的皮肤,她也不会有什么深刻的记忆。她曾经在微醺后东倒西撞地回家,路上磕破了嘴唇, 到床上倒头就睡,次日清晨说起, 林格一脸的茫然, 什么都不记得, 甚至不知道自己跌倒过。

  她对林誉之的那第一句、寥寥无几的“我爱你”,也发生在醉酒后之后。

  那是于她亲吻他手指以前。

  龙娇在烧水冲蜂蜜,好给林格解酒。林格搂着林誉之的脖颈,醉醺醺地含糊讲着我好爱你啊我好中意你,蹩脚的粤语和普通话换着来。爱你呀爱你呀,不是那种爱,是……那种爱,你晓不晓得啊?

  林誉之低头抚摸她的脸,却又看林格瘪着嘴,难过地说,如果你不是我亲哥哥就好了。

  看。

  后来证明,他们并不是亲兄妹,事情也没有好转。

  甚至还不如亲兄妹,至少后者能光明正大地住在同一个家中,而非现在,住久了,疑窦也多。

  林誉之见过她对很多人说爱。他手机中下了几个短视频软件,无论哪个平台,唯一关注的人就是林格。林誉之看着她笑眯眯地拍每个视频,看着她从生活赛道跳到美妆赛道又跳回现在的生活+穿搭赛道,那种一夜爆红的只是少数,她没有那么大的好运气,不过也没有流量凄惨,就这样有着固定的一小批粉丝,积攒着固定的名气,赚着一份比上班族稍高的工资。

  他习惯性在晚上看她的直播,但并不是每天都有机会,大部分只能看录播,看她开开心心地对着每一个刷礼物的人说谢谢,看着她认真地说谢谢姐妹谢谢大哥。林誉之悄悄送过她礼物,不想被她认出,一共换过247个小号。

  她果然没有认出林誉之。

  林誉之起初恨她爱自己,现在恨她不爱自己。

  人不是机器,哪里能说爱就爱,说不爱就不爱;林誉之低下头,伸手摸着林格的脸,好久,也只是握住她一缕头发,亲了口。

  醉后的她还在认真地问他想干嘛?

  想,当然想,想往她脖子上拴根铁链子困在这里,只能看见他,想把她弄到只能摇着尾巴喊哥哥。可那样,可那样就不再是她。如何去假设人和人之间的感情,又怎么能随意去践踏她的自尊。

  林誉之近乎颓然地笑了下,闭眼,说我什么都不想干,现在只是想抱抱你。

  午夜里窗外飘起小雨,细细碎碎的,淡似牛毛轻如花粉。

  林格醒来的时候,头还有点刺刺的痛,提醒她昨日真切地喝醉过。至于醉酒后发生了什么,她一概不知,也一概不晓,捂着额头起来,才看到餐桌上盖着的晚饭。

  这还是龙娇的习惯,做好了饭,他们还没下课,就先把炒菜盛在盘子中,上面倒扣一大瓷盆,或者扣一大碗,防止蚊虫也能有点保温作用。

  现在,这个习惯被林誉之延续下来。

  当然,如果他能不用那昂贵的透光骨瓷海碗来倒扣的话,林格会更有熟悉感。

  只能说林誉之那些昂贵的酒有贵的道理,她现在没有严重的醉酒反应,仍旧头脑干净、思维清晰。

  上午匆匆过去,今天中午有场直播,十一点半到两点,下播时,林格的喉咙都开始痛了,她一口气喝掉一整瓶矿泉水,想给林臣儒发消息问问龙娇近况,点进去,意外地发现自己昨天和王霆有通话记录。

  嗯?

  通话时间很短,不到五分钟。

  她不知道自己会和对方说什么,盯着看了一段时间,决定还是问问。

  林格点了回拨。

  王霆没接。

  他一晚上没睡好,辗转反侧,都是那一通电话闹的。

  王霆无比确定,林格现在处于单身状态,住在林誉之家中,先前是和母亲龙娇一起;而现在,龙娇暂时离开,她也不会是那种随意和男性约会的人……

  思绪纷杂间,王霆听到熟悉的笑声:“王霆?”

  王霆笑笑:“抱歉,我这两天有点感冒。”

  “没关系,”林誉之宽和地笑,“合作愉快。”

  他放下钢笔,抬手,王霆急急忙忙同他握手,只觉后背冷飕飕,一些凉汗浸衣,他看着林誉之,心绪复杂,不知道要不要询问对方,你——

  你知不知道林格昨天和一个男性在一起?

  不,不。

  这样的问话过于唐突。

  王霆低头,收拾好自己的东西,一并归拢整齐。打算走时,他微怔,余光瞥见林誉之脖子上有细微的抓痕,看起来像……像女人指甲留下的痕迹。

  他忽然记起,林格也留着类似的指甲,圆润的弧形,她在餐厅吃饭时,无意识抓了手臂一下,留下的就是这种痕迹。比正常的指甲稍宽,但不会破皮。

  林誉之好像也没有女友?

  古怪的推断几乎立刻浮现在脑海中。

  王霆微微蹙眉,直到离开医院后,才看到手机上有林格的未接电话。他心里茫然,在太阳下站了站,才鼓起勇气回拨。

  林格道歉,说自己喝醉了,不记得昨天聊天时发生了什么——

  如果有什么冒犯的地方,还希望他能够见谅。

  王霆沉默好久,才向她确认:“你真的……不记得自己说了什么?”

  林格说:“不好意思啊,我这个人吧,喝多了就容易断片。”

  “你昨晚在哪里喝的酒?”

  “家呀,怎么了?”

  “你和林誉之的家?”

  “对。”

  回答之后,有长时间的静默。

  林格捏着话筒,等待着王霆说话,但对方始终沉默。

  这种异样的沉默让林格隐隐有了不悦的预感,她试探着问:“昨天晚上,你听到了什么?”

  ——听到了什么?

  不自然的喘息,水声,她的呼吸。

  还有男人——

  “别闹,别亲这里。”

  别亲哪里?

  夜幕降临。

  林誉之刚打开房门,迎面一个枕头,不偏不倚,正好砸中他的额头。

  枕头这东西,真丝面,鹅绒芯,重重砸到脸上,也无什么同感。对于丢出枕头的人而言,也是愤怒多于羞辱的意味。

  林格怒目而视:“林誉之!昨天晚上你都干了些什么?”

  林誉之一手抱住脱落的枕头,一手小心翼翼地拎着不知装着什么的纸袋,不看她:“都过去了。”

  这样明显避而不谈的态度令林格惹火。

  她抗议:“你不要像个机器人好不好,不要这样似是而非地回答我的问题,我只是想知道,昨天晚上发生了什么。”

  林誉之提醒:“你现在表现的并不像单纯的求知,你刚才就尝试用枕头谋杀亲夫。”

  林格:“林誉之!”

  “谋杀亲哥,”林誉之从善而流,“对不起,说顺口了。”

  林格张开双手,拦住他去路,阴测测:“不许走,别告诉我,你忘了和王霆说了些什么,我记忆力不好,但我知道你记忆力强。”

  她不依不挠,一定要林誉之说出真相。林誉之被她堵得毫无办法,只得妥协:“既然你一定要知道……那好吧。”

  他沉沉:“格格,我本来不想告诉你。”

  林格说:“有话快说,有屁快放,少磨磨叽叽。”

  说这话的时候,她身上那月季花的气味更浓了,浓到能遮盖住她用过的沐浴露、使用过的牙膏,涂在皮肤上的面霜。所有的化学制品都比不上爱人自然而然散发的体香,而林誉之在这浓郁的月季花气味中,将手中袋子暂且放在多宝格上,犹豫着、妥协着解开衬衫纽扣。

  林格没有来得及捂眼睛。

  时隔多年,她再一次清晰地看到林誉之的躯体,明晃晃的,在如昼的灯光下,在她满肚子愤怒之时——

  现在的林誉之拥有着比年少时更加优渥的身躯,肌肉线条清晰,而在这俊朗饱满的身体之上,他的身体上布满了累累牙痕、指痕和吻痕。

  林格下意识看向自己的手,看她的指甲。

  啊,果然,指甲边缘有微微崩开的小痕迹,看起来就是用力撕扯过什么。

  林誉之轻轻叹气,低声:“我们已经说好了做兄妹,所以,我不想再让你知道昨晚发生的一切。”

  他拢好衬衫,淡淡:“过去的就过去吧,格格,我知道你是无心的。”

  “反正,我是个男人,没什么,”林誉之笑,他仔细地系好衬衫纽扣,重新拿起那包纸袋,扬一扬,若无其事,“来,我在回家的路上看到了你最爱吃的糖炒板栗,买了一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