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9章 画像 你与你先祖,长得可真像啊……
夜晚静悄悄, 日出长路漫漫又迢迢。
接下来半月。
沿途大小千米山二十几座,座座野山、野径、野路子。
五人在这些山中穿行,有乱石峻峭难行的峡谷, 泥泞的山路, 骤升陡降惊涛骇浪的高峰。
还有处处荒芜险象环生的悬壁。
东方青枫,刘司晨,鹿三七,元樱他们可以。
但祖宗难带又难养。
原本七日的路程,走了半个月。
半月时间,阙家这祖宗原本鹅蛋小脸,已经瘦成了瓜子脸。
任谁看了都心疼。
林中蚊虫多,偏不爱叮旁人,只喜欢阙门祖宗那身嫩皮子, 右脸颊被叮了,有个红点,脖子也叮了一处, 红红的一个点。
露出来的手腕也是。
明明从上到下, 包得最严实, 只露了脸和手,却只有她被叮得最严重。
出行前,鹿三七在阙清月的那件厚实的孔雀蓝披风内, 缝制了天丝避煞符,并将这件披风稍微改良了一下,风帽可戴在头上遮挡风雨日光,挡风祛寒, 披风底下收拢起来, 兜住里面的衣服, 避免刮蹭。
靴子也换了黑色。
但这样防不了露出来的皮肤。
刘司晨还心想着,不就是被蚊虫叮咬一下,那有什么?他们两军对垒行军打战时,天天山里滚泥里爬,小小蚊虫而已,算得什么?蛇虫都经常遇到,遇到了扒皮取胆,上锅喝汤吃肉。
这阙氏祖宗,多少娇气了些。
直到他看到坐在石头上的阙氏小公主。
阙清月微仰着头,侧着脸,元樱正在往她脸上涂一种消肿解毒的药草汁。
其它几人不远不近地瞧着,那脸颊叮咬的红点。
在雪白皮肤上异常明显。
阙家祖宗的神情看着还算淡定,但是总给人一种可怜兮兮又美又惨的视觉。
天赐白皮,一点虫子叮咬的红,就让人觉得动心动肺。
好似水晶破碎了,美人毁容了,羊脂中间一渣黑。那种美好的东西,被打碎,被污染,被毁坏的可惜感。
油然而生。
刘司晨:“……”
“这可恶的虫子。”叮谁不好,非得叮她?冲我来!
祖宗受点苦,受点伤,是真惹人心疼啊。
别说刘司晨看着不忍,另两位也不逞多让。
半月时间,其它人处处照顾她。
宁愿走的慢点,麻烦点,也求这位祖宗莫要瘦了,莫要病了,莫要凉了热了。
每次遇到不好走的路,他们四人会先走,踩出一条路来,再让阙氏祖宗跟着走过来。
阙清月看着不似世俗中人,长得一脸一身受不得苦的样子。
但路上没喊过苦,异常听劝,让她停便停,让她走便走。
她知道,这是自己回京之路,该渡的劫,该受的苦,抱怨没用。
所以她能忍则忍,尽量不给他们多添麻烦,每日手拢着她的披风,他们走,她也走,他们歇着,她也坐一会儿,但几乎走哪坐哪儿。
哪怕有虫子咬她,也只是先躲一躲,实在躲不开就跑到元樱身后,让元樱赶走,或者跑到东方青枫身后,让他赶。
只是咬完会盯着那个包看半天。
她不喊疼,可把其它几人心疼坏了。
鹿三七一路找啊,终于在座小山上,发现一株不起眼的草药,它的叶子有强烈的祛蚊虫功效,极是稀有。
于是缝个香囊,将叶子碾碎,让阙清月随身佩戴。
但一株几片叶子,不够。
东方青枫一人寻遍方圆十里山脉,找到了十余株,鹿三七摘下叶子,晒干,放进她披风兜里。
自此以后,阙氏祖宗有大量的驱蚊草在身,蚊虫总算不近身了。
可祖宗难伺候,也更难喂养。
虫子不咬了,但好不容易养出的气血,现在因为赶路,吃不好睡不好,天天翻山越岭。
辛苦可想而知。
元樱再多的照顾,条件有限,也只能让祖宗舒服一点,何况这祖宗,鲜美的肉她不吃,羊奶也不喝,众人只能天天四处给她找野味素菜果子。
鹿三七顿顿用陶罐煲汤给她喝。
好在正值秋季,山中处处有宝,不用担心填不满五脏庙,只要肯找,很能找到些不错的野生药食双补的植物,刚出土时效果最佳,有的年份还很好。
东方青枫处处留意,在一处山谷石壁下,采到一株人参,观其龄,应该有三十年。
鲜参,再配上竹笙蘑菇,甚是美味。
竹笙蘑菇人参汤,红枣猴头菇汤,薯仔木耳杂陈汤,鲜人参玉瓜汤,甜姜花生栗子汤,山药野菜野木耳汤。
每天换着花样,当日能采到什么野味,就会给她煲什么汤,每两日会放些人参须须,元气这东西不能补过了,也不能不补。
前几日发现,山谷里有一株野梨树,结了很小的黄梨果,吃起来酸酸甜甜,口感颇佳,可以给那挑食的祖宗当零食,还在谷中采到极为滋补的一兜野生红枸杞,与偌干野酸枣。
大清早鹿三七就生火,煲了一锅香梨枸杞酸枣汤。
生津止喝,扶虚补弱。
他每次汤煲得多,阙氏祖宗喝得少,一碗就够了,剩下的,都是众人分着喝了,直到他们都喝胖了,这娇气难养的祖宗,才终于长出了点肉。
脸颊稍微圆润了一点,嘴唇也红润许多。
不枉他们四人天天跟着补,补得身上力气都无处发泄。
于是开始改善生活,伐木盖房子。
他们已进入山腹之地,许久未发现人的迹象,前路漫漫,后无追兵,那何不让自己的日子过得舒服些?
于是几人走到哪,先找个落脚点,有时候运气好,遇到野生山洞,或者山涧夹缝,可遮风挡雨,能睡个安稳觉还好。
运气不好,找不到这些地方,也不能幕天席地。最得上有顶,下有床,左右有壁,身边有人才好。
所以,遇到这种情况,四人会临时搭个住处,元樱巨力砍树,刘司晨用剑修理枝丫,鹿三七做饭及割枯草藤蔓,东方青枫直接负责基建。
以粗木为根基,钉入泥土中,三角最稳固,绑搭在一起,一个简单的帐篷就有了雏形。
这个结构,无论风怎么吹,都不会倒,元樱拔的树都比较高,所以搭完里面空间挺大。
外面再以大量的滕蔓遮盖,围上厚厚一层。
就是一处简单遮挡风雨的夜宿之所,大量枯草就是床铺。
元樱开始时,还会给祖宗做床,之后每次都会有人给阙清月搭床。
只是人换了,不再是元樱,而是东方青枫,主要是元樱做的床太粗糙,扎手,有一次把祖宗手扎破了,出了一滴血。
这一滴血,可把几人心疼坏了,补都来不及,又失去了一滴,尤其鹿三七心疼地拍了下扇子,指着道:“哎呀呀,十滴血,一滴精啊!”
惹得刘司晨与东方青枫侧目。
尤其东方青枫,上下打量他,在女子面前,说什么呢?
所以之后,元樱直接失去了搭床资格,换东方青枫来,他做的确实比元樱做出来的更结实,做完还会细心的将周围毛毛刺刺砍掉,免得扎伤了她的手。
鹿三七一边煲汤,一边看着:“啧啧啧……”
见到没有,遇到喜欢的人,男子的心会比女子还细,就算野外睡一夜的床,也要细心修理,大点的毛刺都被他用刀刮平,就怕那祖宗再扎到手。
皇子竟然也如此纯情,鹿三七也第一次见,也不知那阙氏祖宗看到没有,她睡的每一张床,都是心动的证据。
所以每次离开的时候,最可惜的就是这野外的天然帐篷,还有那张床了。
鹿三七边搅动汤,盖上盖子后,展开扇子问道:“东方兄,你若回了宫,皇上是否会赐婚与你?”毕竟年纪也到了。
二十一,也该封王赐府了。
东方青枫拿刀的手顿了下:“在新皇登基前,不会有赐婚这件事。”
他说完将手里的刀反手一下,收入刀鞘,站起身。他的那些兄弟,会极力阻止,败坏名声都是其次,哪怕真的有,除掉对方,也不会给他这个机会。
当然,对此事,他根本没放在心上。
秋日夜晚寒凉,火堆在帐篷里一夜不息,保暖祛寒,也能防野兽打扰。
站在帐篷里,抬头三面绿色植物,滕蔓从上面自然垂下来,颇有几分野趣。
丰原山脉里有一种开蓝花的植物,他们见阙氏那小公主喜欢,会多割一些回来,搭在上面,特别香。
尤其夜晚睡觉的时候,花中蜜被火气一烘培,早晨醒来,整个帐篷都是此花的香味。
香气闻起来还挺文雅,阙清月让元樱寻了些,晒干做成了香囊。
几人在等饭食汤水的时候。
皆围在阙清月和元樱旁边。
看着她俩玩一种没见过的戏法。
拍手游戏。
让鹿三七三人没想到的是,元樱竟然把把输。
阙氏祖宗懒洋洋地坐在木凳上,伸出手。
元樱坐在另一凳子上,也紧张地伸出一只手。
阙清月掌心朝下,元樱掌心朝上,一二三后,元樱打阙清月的手。
只见懒洋洋坐在那里的阙氏祖宗,一只手搭放在旁边,一只手伸出来,望着元樱的神情。
她手只要轻轻一移,元樱就打了个空。
反应之快,移动的时候,每每就差一点点。
可元樱每次都打不着。
而阙清月每次都能打到她。
围看的三人,看半天没吱声,终于,刘司晨在旁边忍不住吐槽道:“阙姑娘不会武功,元樱,你一个习武之人,竟然打不过?”
竟然连你那脾气不好,弱不禁风,迷人又娇气,懒洋洋又不爱动的祖宗都打不过?
真是惊掉人的下巴。
阙清月抬眼看了刘司晨一眼,微一抬眉。
收回了指尖上翘的花指素手,低头理了下衣袖,“不玩了。”
没意思。
元樱这才回头说道:“我是打不过吗?”
三人看着她,以为她会说,我那是让着祖宗的,你们懂个屁。
结果元樱说:“我是真打不过,这个玩法不能用武功,不能用内力,还不能用神力,不能用任何气力作弊,只能靠本能和手速,像普通人一样玩,我的武功根本用不上。
祖宗她就是反应比我快,我……次次输。”
这游戏,阙清月经常将她轻松拿捏,武功不及,却处处碾压,不服不行。
“啊,这……”这么厉害吗?
刘司晨看向身后的殿下与鹿三七。
“你们不知道吧?她被外面的人夸的最多一句话是什么,你们知道吗?”元樱说。
“什么?”
“天人之姿!”
“这在玄门代表什么,你们知道吗?”元樱问。
刘司晨望了阙清月一眼:“不知道。”
“那是玄门最最最高的赞誉,顶级的,这么说吧,如果不是祖宗她不喜欢练武,她若习武……”
元樱指指刘司晨:“你们。”然后又指指自己:“我。”
“都是菜鸡。”
“天人之姿在玄门,那就是传说中的天纵奇才,就是你们门派里常说的那种骨骼清奇,天赋异禀的人,甚至更厉害呢。”
所谓天才,就是没有经过任何雕琢,本能所达到的程度,它就已经在所有人努力的终点线上了。再稍微一努力,就能凌驾众人之上。
“在玄门,天人之姿指得是,很多东西,不学自会的天赋,就如天人一般,无师自通。”鹿三七随手将银扇打开,边摇边解释道。
“对,就是如此。”元樱道。
“就像琴,祖宗天生就会,甚至没有请过琴师,就已达到琴技的玄境,”这种境界,是别人一生的追求,祖宗随便挥两下,就能达到这种勾动人的喜怒哀乐的境界。
所谓的玄境琴技,战场之上,若将士情绪低迷,玄境琴师弹上一首,就能提升将士三到五分士气,有士气,便有三分胜率,但此境界玄师难得,很少见,即便如此,很多军中也会有这种琴师在。
祖宗玄境琴技的事,也很少有人知道。
能听到她琴音的人,更少之又少。
三人皆看向阙清月。
阙清月听得笑了。
她低头,理了下衣摆,正了正袖子才道:“你们别听她的,都是胡话罢了,什么天纵奇才,别人信,你们也信啊?”
说完,她眉眼一挑,看向他们。
这三人都是各门各派的佼佼者,在他们面前提天才,她摇了摇头,多此一举。
三人只觉得这祖宗脸一扬,眉一挑,他们就眼前一花。
阙氏小公主,真不得了,瘦了之后,她竟然更美了。
什么人竟然会越惨越美,越瘦越美,越夜越美,越欺越美,没法形容。
谁敢说啊?谁懂?
那次误入湿地,差点陷入沼泽,几人出来时,浑身脏兮兮,这祖宗平日爱干净,还是第一次脸都脏了,上面抹了几道泥土。
可那时候,谁也不敢说,她竟然在脸花了的情况下,美到惊人,越脏的东西,沾在她脸上,反而越显得她整个人,白如玉脂,晶莹剔透,唇红如樱,美貌杀人。
又美又惨,越惨越美,这一路光看着她。
都愿意多干点活,半点怨言也没有。
只要有她在,哪怕她坐在那儿,他们都平添三分力气。
神奇不神奇,
吃饭都能多吃一碗,秀色可餐,可多食。
这小公主,就是让人心情愉悦。
“以前一直以为,天人之姿,指的是容貌,原来是根骨。”刘司晨道。“唉三七,你是道门中人?你是什么根骨?”
“我……我们道门讲究的是悟性,和玄门不同的。”鹿三七摇了摇扇子。
阙清月手放在膝上,看向三位,她道:“我的身体我知道,你们这段时间赶路,还要受累照顾我,其实,你们不用太管我,我没那么脆弱,死不了。”
“阙姑娘这话就客气了,我们要住,也要吃的,顺便而已,不费事。”鹿三七温和笑道。
“大家互帮互助,不必客气,到了京城还有需要仰仗阙姑娘的地方。”刘司晨道。
阙清月低头一笑:“也好,只要不违背世俗规则,不背叛师门,白衣力所能及,定不推辞。”
东方青枫看着她,并没有说这些客气的话。
而是摆摆手,让坐着的元樱离开,他坐在凳子上。
“我也来一把。”
阙清月手指点了下另一只手的手背,看向他,道:“你要试试?”
她仰首看他道:“这个玩法,我还没有输过。”
“试试,来。”他看着她,伸出了手。
三人有了点兴趣,皆凑上前看。
帐篷里火堆上挂着的陶罐,正咕嘟咕嘟熬着汤,汤是奶,白色,上面还飘着几根人参须,今晚喝的是人参猴菇乳,果汤,补得很,也香得很。
但几人都顾不上了。
都在看东方青枫与阙氏祖宗的对决。
阙清月看着他伸出的手,慢慢抚过袖子,将手放在了他手上面。
打手游戏很简单,其实也很难。
因为高手过招,想赢,每分每秒都很难。
谁也不动,都在找对方的破绽。
这需要极高的专注力,快速的反应能力。
用在武学上,就是既要有极好的脑子,又要拼一拼本命天赋与根骨。
缺一不可。
时间过去很快,罐子里的汤汁都熬得浓稠了,但对看热闹的几人来说,好像只过去一瞬,因为太专注了。
这么久,也只动了三轮,一人一轮,谁也没赢,谁也没打到谁。
阙清月还真的遇到对手了,又几轮后,她还是没有打到对方,当然对方也没有打到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