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96 章(1 / 1)

网游之职业人生 天佐 2000 汉字|0 英文 字 2个月前

本只是受了小伤的狂暴“独眼巨人”居然只剩下半条命了,看来准妖兽确实不是这些普通怪物可以相比的。

看到如此顺利,我又让小白对上了右臂受伤的“独眼巨人王”,而我自己开始收拾战利品。这只狂暴“独眼巨人”死后掉落了一块盾牌,叫做“巨人之盾”,是青铜装备,看其厚实程度防御应该不错才是。但是对于这块盾牌我却是充满了疑惑,在东方大陆的几大战斗职业中,近战战士中剑士和刀客应该最需要盾牌,但是一直以来秉承着东方的武侠色彩,根本没有玩家想到过要用盾牌来防守。

盾牌应该是出现在军队中才显得合适。而相对地,以注重近战战士防御的西方大陆,盾牌十分盛行,特别是系统升级之后加了一个“骑士”(可以由剑士转职)的职业之后,盾牌又成了骑士的一件必要的装备。胯下骑着战马,全身着有连身铠甲,左手持着“骑士盾”,右手擒着“骑士枪”,飞奔杀敌的形象据说当时就吸引了无数的剑士转职为“骑士”。

看着这块“巨人之盾”,我心中好笑,把它放在“龙虎轩”中,必定十分吸引人气。我完全可以想像玩家们见到这块“巨人之盾”之后的表情,也许这还是东方大陆第一块盾牌呢!

将“巨人之盾”收入“乾坤戒指”,我转向了交战的双方,小白毕竟比“独眼巨人王”实力高出一筹,虽然在攻击上若于“独眼巨人王”,但是有着空中优势的小白,看准了“独眼巨人王”受伤的右臂,不断地发动进攻,完全合了我的心意。

在我的不断指挥下,小白终于再一次内丹攻击中成功地炸断了“独眼巨人王”原本就伤痕累累的右臂,听着巨大的浅紫色木棒掉在地上发出的沉闷响声,我心中大喜,呵呵,又是一件宝贝到手了。

现在的形势已经很明朗了,失去了武器的“独眼巨人王”虽然可以依靠仅剩的左手与小白纠缠,但是根本发挥不了多大的作用,很快地就被小白抓裂心脏而死。唉,可惜了它的那身经验!要是给我就好了,小白现在经验再多也没有用,完全是浪费。

“独眼巨人王”死后没有掉落任何装备,但是拿到了白银装备的“巨人之棍”的我已经满足了,因为它的属性实在不错。巨人之棍:攻击+50,力量+3,白银装备;加起来总共有56点攻击,虽然没有其他的属性,但是已经对于白银装备来说非常是非常不错了,相信绝对可以卖个好价钱。

还有“独眼巨人王”的内丹,个头十分大,有我两个拳头大小,上面流转的土灰色波光预示着其中蕴含着强大的能量。但是我知道现在内丹对我来说起的作用并不是很大,特别是我之前已经服用过土系的内丹,效果就更加少了。所以还是留着打造装备为好,毕竟不管是什么时候,好装备都是值钱的东西。

我乘着小白回到了玄武城。首先要去的地方当然是医馆了,到目前为止,我的左臂仍然是疼痛难当,血虽然止住了,但是左臂却是大了一圈,十分红肿,看上去很是可怕。

我来到了玄武城最大的医馆——天下医馆,这里有着最好的医师以及最好的药物,那些医师不但有着精湛的医术,而且有些还可以用法术医治病人,效果更加明显、快捷。

就像现在,我所接受的医疗就是使用水系法术治疗这种治疗手法,因为如果单靠药物,我左臂的断骨必定需要两个月才能完全康复,这对我来说时间太长了些。所以我选择法术治疗,虽然十分昂贵,需要10万金币的治疗费用但是我舍得花这个钱,毕竟10万金币只要努力点一天就可以赚回来了,但是左臂仍然不能动的话,那么我就不能攻击怪物,那么两个月之内我的实力就会停滞不前,这在以实力在基础的游戏世界中根本就是一个灾难。

所以由不得我不选择这种治疗方式。我想游戏公司推出这些措施,完全是抓住了玩家的心理,大赚一笔。你不治疗可以,两个月的时间人人都超过你了,那时候你损失的就不是10万金币这么简单了。

不过10万金币花得确实也值得。一阵水波在我的左臂闪动之后,我明显感觉到疼痛已经完全消失了,活动活动左臂,感觉完全回复到了受伤前的状态,就像是根本没有受过伤一般。

心中高兴下,我决定去“天下酒楼”好好吃上一顿。

我面前摆放着十个菜式,但是就这十个菜式,就花了我5万金币,平均每个菜式居然要5千金币,真是令人咋舌的价格。刚才心情愉快下,我带着小白来到了“天下酒楼”。长久以来为了避免麻烦,我很少带着小白进出公共场所,更不要说是酒楼这种龙蛇混杂的地方了。

毕竟现在宠物还是稀有物品,到现在为止我也只见到过三个玩家有着宠物,其中两个是女生,带的都是十分可爱的小怪物;另外一个男性玩家则是骑着一匹黑色的高头大马,给人以十分雄壮的感觉。那已经十分引人注意了,更别说是我的小白了,其威武庞大的身姿更是吸引了众人的眼球。

所以一般时候我都是将食物准备好然后在城外喂小白吃的,像现在这般带着小白光临客户最多的“天下酒楼”,还真是头一遭呢。当然我做出这种决定也是经过深思熟虑的,虽然不想引起别人的注意,一直低调行事,这也是我一直以来的风格,也是这些年来取得些许成绩的原因;但是现在,已经有人开始注意我了,而且还并不是一个两个,上次那个“不偷你偷谁”的出现已经很能够说明问题了,对于它们来说小白也应该已经暴露了。

既然如此,我还不如索性大方一些,将小白完全展现在众人的眼前,一来迷惑他们的视线,而来也让他们疑神疑鬼,胡乱猜测。当然,让小白吃一顿好的也是原因之一。

还好,眼前的几盘菜式虽然很贵,但是并不是像其他那些一样数量很少,而是给足了分量。小白喜欢喝酒,但是更喜欢吃肉,这是它秃头鹰的习性。只不过,我的想法是好,但是我忘了考虑小白的食量,你看这一只香嫩可口的烤鸡,被小白三下五下就给解决掉了;我随手递上一块辣子熏肉,也是没几下就清光了,看着我迟疑着没有动作,眼珠盯紧了剩下的两道肉类——烤乳猪以及铁板羊肉,那可是我最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