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217 章(1 / 1)

花花门生 冷云邪神 2000 汉字|0 英文 字 2个月前

倒是蛮有趣的,有点反朴归真的意味。”

周美薇叹气说:“说到底就是落后罢了,大城市二十年前就是楼上楼下电灯电话,而我们这里两年前才通上电,基本上还是过着最原始的生活。”说着,她带我顺着木制的楼梯走向二楼,领着我走进左边的一间屋子,帮我把包裹放到屋角,说道:你就睡这个房间吧,这间屋子朝阳通风还好。”她走到窗口处,将竹篾所编织而成的窗子用叉杆支起来,使几缕夕阳金黄的阳光照射到屋内。

我打量了一下,这间屋子有十平方左右,布置的十分简单,靠窗口处是一张挂有蚊帐的木床,纹帐的上方挂着一串玻璃风玲,窗口的微风拂过,那风铃便发出叮叮当当清脆的响声。木床的旁边是一张不太大的桌子和一把椅子,桌上放着一些书籍,和几件手工缝制的小玩偶,这些玩偶都是用碎布缝制的,大概里面填充的是棉花团,造型是各种小动物,虽然手工并不怎么好,可是却也神态逼真,栩栩如生。

这桌子上有一张照片引起了我浓厚的兴趣,只见它镶嵌在纸板和塑料薄膜所制成的相架中,当然,这个相架也是手工自己制成的,世面上决对见不到如此材质低劣做工粗陋的相架。那是一张七寸黑白照片,照片上是个十三四岁的小姑娘,衣着简朴,左肩上还有一块四方形的补丁,不过模样却是十分的甜美,一脸灿烂的笑容,特别的天真可爱,倒是和眼前的周美薇有几分相像。

我举起这个相架,开玩笑的问:“晓美,你看一下,照片上的这个小丑八怪是谁?”

周美薇气的一把将那相架抢过去,挥起了小圈头,嗔怪的说:“讨厌,你才是小丑八怪呢。这是我十三岁时小学刚毕业时照的一张相片,也是我这辈子所照的第一张相片,我十三岁之前从来都没照过相,也不知道自己小时侯长的是什么样子。”说到最后,语声中略有伤感。

我一屁股坐到铺得厚厚的床上,笑着说:“我知道你小时候长的什么样子,你长得白白的,胖胖的,特别漂亮可爱。”

周美薇将相架重新摆好,听我这么说,不由的淬了我一口,“呸,也不怕风大闪了舌头,我比你大五岁呢,我小时侯只怕你还没出生呢,还在你妈妈肚子里游咏呢,你怎么会知道我长什么样子?”

我轻轻一笑,“是真的,我是在梦中梦到你的。”

周美薇的脸一红,不再应声,把脸转向窗口处,看着天边灿烂的晚霞,陷入了暇思之中。

184一起去洗澡

“晓美,这个房间是你的吗?”我问。

“对呀,我以前一直住这里的。”周美薇答。

“那我今天晚上住这里,是不是和你一起睡呢?”我满怀希望的问。虽然这种希望极其渺茫,好比火星撞上地球,但我总是喜欢抱着一切皆有可能的态度。

周美薇却彻底的让这希望变成了绝望,白了我一眼,说:“想什么呢,白痴,我们俩怎么能在一起睡,我睡对面的客房,我把房间都让给你了,你怎么还不知足。”

我站起来握住她的手,面对着她,看着她清澈明亮的眼睛,眼里射出火辣辣的目光,说道:“要是你再这里陪我一起睡,我就知足了。”

周美薇刚开始还是一副毫不畏惧的眼神直视着我的眼睛,可是,还没等对视到五秒钟,她就再也抵挡不住我眼中的火热和**,忙把脸扭向一旁,轻声叹道:“我简直怀疑你是不是十八岁,以你对付女人的手段,分明就是个情场老手,经验比二十八岁的男人可能还要丰富。”

“可是,这些手段却对你没用。”我的语气里明显的带有几丝无奈。

周美薇挣脱我的手,在我脸上轻扭了了一下,笑着说道:“小无赖,坏死了,连老师都想泡,做人不要太贪婪,难道你还要泡尽天下女人吗?我知道的,有很多漂亮的小妹妹整天围着你转,你身边跟本就不缺女人,所以拜托你,不要打老师的坏主意。”

手指在我脸上一扭而过,可那瞬间的滑腻和温软却久久挥之不去,是啊,自己仔细想一想,我的身边确实不缺少女人,各个年龄段的都有,无一不是罕见的美女,可是,我怎么却仍然不知道满足呢,为什么对眼前的这个女孩又如此倾心呢!

“可我真的很喜欢你。”我终于说出了心里话,是很认真说的。

她却满不在乎的一笑,“随你怎么说吧,我无所谓,不过你这么说也对,因为你现在是我临时男朋友,俗话说,当一天和尚撞一天钟,这几天你是应该喜欢你,等回西京的时侯就随便你喜欢哪家小妹妹好啦。”

靠,根本就不拿我当回事,她对我的这种态度让我很恼火,不过,这也更坚定了我要拿下她的决心,我西门庆发誓,总有一天要让你求着我爬到你身上。

“晓美,和你男朋友下来吃饭啦。”楼下传来了周妈妈的声音。

“走吧,亲爱的,咱们下楼吃饭去。”她拉住我的手,一副亲热的样子挽着我的胳膊下楼,让我不得不佩服她的一流演技,明明是对我一点感觉都没有,可是却能装出这么一副亲密的姿态,真是够格去考电影学院表演系。

丰盛的酒菜摆满了一桌子,周美偎一一给我介绍,这个是酸鱼,这个是串肉辣椒骨豆腐霉……苗族人的饮食以酸为主,这和他们居住环镜和生产条件有很大的关系,吃起来口味很不习惯,周美薇也知道这一点,所以尽量往我的碗中挟一些不是酸制品的炖鸡块和串肉。所谓串肉是把整块猪膘肉煮熟,切成一两大小的方块,然后用竹签串起来,每串上有四五块肉,用来咬食下酒,这个倒颇对我的口味。

不过,入乡随俗是我一惯的做法,只能是人适应环境,怎么能让环境适应人?于是,我尽量把每样菜都尝了一遍,细品品,倒是别有一番风味。在这些菜中,我很喜欢吃苗家的特色菜辣椒骨,这是春节杀猪时,把猪的头骨,肋骨和腿骨放入石碓中倒烂,拌以辣椒粉,酒生姜末花椒茴香等香料,然后放进瓦坛密封一定时日即成辣椒骨,香辣无比,配以甜甜的米酒,别提有多适口了。

周美薇一家人见我大筷吃菜,大口喝酒,都是心内喜悦,要知道,苗家人最喜欢实诚爽快之人,待客也是倾其所有,客人吃喝的越多,说明是瞧的起主人,是真心实意的和主人交朋友,当然主人也就越高兴。

酒足饭饱,二十斤装的一罐米酒除了她家几口人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