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605 章(1 / 1)

火爆天王 柳下挥 2000 汉字|0 英文 字 2个月前

不过,他们都死了。我没有把他们切成一百零八块-----太小,不够切。”

  以前,就有几批小矮人潜进恨山监狱里想要把大胡子和唐重干掉。可惜,他们还没有接近目标,就被察觉危险的大胡子给干掉。甚至,熟睡的唐重都不知道有这一回事情。

  在唐重不知道的黑夜里,大胡子像是擎天战神一般的为他挡下诸多的风风雨雨。他是不幸的,也是幸运的。燕京之行才是唐重第一次和这群杀人侏儒照面。

  不够切。

  这句话更加的阴损恶毒。

  不得不说,唐重和大胡子不愧是父子。唐重的毒舌原来也是有渊源的。这是家族遗传。

  “杀了他!”一个秃头小矮人声音嘶哑的吼道,模样丑陋的惨绝人寰,就像是《魔戒》里面的地精。

  “杀死他。”一个女小矮人喊道。或许是和这群变态混的时间太久,声音里没有任何女人味。

  “虽然我不喜欢吃人,但是今天我要尝尝鲜肉的味道-----”另外一个破烂包子脸大声吼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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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鬼王一挥手,这嘈杂喧嚣仿若从地底下钻出来的声音便嘎然而止。

  鬼王看向大胡子,说道:“我以为你很早以前就应该出来了。没想到你能够忍到现在。”

  “如果对手是你们的话------”大胡子说道:“我没有出来的必要。”

  虽然大胡子极少过问唐重的事情,但是,在唐重春节回来过年的时候,他还是告诉了父亲自己在燕京遇袭的事情。大胡子知道杀人侏儒对自己的儿子下手,也知道唐重把他们给灭了的事实。

  所以,他这句话说出来才如此的硬气。

  “狂妄的家伙。”鬼王生气了。他那张原本看起还算正常的脸就变的狰狞扭曲起来。苍白的肤色变得漆黑-----或许是光线突然间变暗的缘故。“你刚刚杀死了自己的两名队员,你以为那群当兵的傻鸟还会再为你卖命吗?姓唐的,现在只有你一个人------你,还有你的儿子,我会一个个的全杀了。切成碎片,风干做腊肉------哈哈哈,味道一定相当的不错吧。”

  “个头没长。废话越来越多。”大胡子等的有些不耐烦了。

  鬼王小手一挥,嘶吼道:“杀死他。”

  话音未落,他已经第一个冲了上来。

  嗷嗷嗷嗷------

  小鬼们各持武器叫喊着向大胡子扑过来,形成一个扇形的包围。

  大胡子没有强抗,他的身体快速倒退。

  他甚至都没有来得及转身,但是他倒退的速度却迅疾无比。

  鬼魅一般,瞬间就消失在他身后的大山里面。

  恨山,连绵数百公里。

  而在这座山里,大胡子就是当之无愧的王者。

  一群小矮人怪叫着,情绪亢奋的紧随其后冲进了恨山的山林。

  山林黑暗,幽深人仿若人间地狱。

  他们失去了大胡子的踪迹,只能小心翼翼的向前腾挪。

  嗖------

  一道利箭从天上垂直向下射击。

  利箭划破空气,从一个小矮人的头顶天灵盖钻进去,然后从肛门处穿了出来,力度仍足,箭刃又狠狠的钻进了泥土半寸才就此团体。

  一百穿杨,一箭穿肠!

  第458章、猎杀!

  大胡子不是第一次和这些小矮人打交道。他知道他们凶残,暴戾,身手不凡,杀人不眨眼。

  当然,也知道他们容易冲动,容易受到蛊惑和刺激。

  他故意在言行上激怒那些矮人,让他们失去理智咬牙切齿的想要把自己杀掉。果然,自己一逃跑,他们就立即跟随着一头冲了进来。

  我的地盘我做主。

  只要他们进入恨山地界,大胡子就可以慢慢的把他们玩死。

  大胡子入林的第一件事就是爬树,而在那棵特别选定好的大树上有他早就准备好的弓和箭。

  或许这就是天性,这和自然呼吸一样的正常。

  箭一入手,他就找到了那种熟悉的感觉。

  张弓射击,不用瞄准也不用思考。

  自然而然。

  于是,那个小矮人便被他从头顶天灵盖给射穿了。

  “在上面。他在树上面。”有人大声喊道。

  一入林就折损一员‘大’将,鬼王又气又怒,咆哮如雷的吼道:“大家分散开来,注意隐蔽。他是猎户家的儿子,非常擅长打猎-------小心他的箭。”

  现在最好的选择就是带着自己的人走出恨山老林。可是,无论是愤怒还是尊严都不允许他做出这样的选择。

  矮人是最爱惜面子的。无论是霍比特人还是杀人侏儒。

  这群杀人侏儒都是被人挑选出来,根据他们的特长进行残酷式的训练。可能一百个残疾人最后能够获得的成品只有一个。能够从这种高淘汰率坚持下来的人,才会被赋予‘战士’之名。

  至于那些淘汰者,谁会关心呢?

  因为他们的身体异样,所以经过这种铁血训练,他们身体的一些特长就被发挥的淋漓尽致。在战斗的时候,往往会给一些高手意想不到的打击。这也是他们能够纵横国内外的原因。

  他们骄傲自负,但是他们也非常的惜命。

  大胡子从树上轻易射杀他们一名队员,也让他们有了危机感。

  听到鬼王的喊叫,他们立即化整为零,各个狭小的身体隐藏在了黑暗里面。

  大胡子在奔跑。

  他站在树上一箭射杀那名侏儒的时候就已经开始转移,不,应该说是他的箭射出去,人就已经开始了转移。

  时间就是生命。他不能等待那些矮小的怪物把自己包围。以他们的反应速度,慢一些就来不及了。

  一击必杀,转移千里。

  这是杀手的作派。

  他不是杀手,只是一名猎户家的儿子。恨山就是他的家。

  家里闯进来几头恶狼,他不能跑,唯一能够做的就是把这些恶狼逐一射杀。

  幸运的是,他在这座山上住了二十年,也在这座山上准备了二十年。

  他的移动速度很快,也不是一条直线。左绕右绕,避开了不少陷阱。

  但是,身后的那些小矮人可就惨了。

  他们对这林子可一点儿也不熟悉,不是被横棍扫中就是掉进布满倒刺的陷阱。以他们的身手,这种程度的陷阱想要杀掉他们很难。但是,能够激发他们心中的怒气,扰乱他们的心神,他的目的就已经达到了。

  人在情绪失控下容易犯错,思考的能力也会降底。

  嗖--------

  大胡子的身影突然间栽进了一个树坑里,然后很快就和树坑融合为一体。

  他屏住呼吸,静静的等待着。

  一秒钟,两秒钟,三秒钟-------

  他听到了脚步声音。

  那脚步声音很轻。可是却很有节奏感。

  而且,是两只脚走路。和一些大型动物有着本质上的区别。

  他知道,他的机会又来了。

  “这边有个树坑。”小矮人突然间出声喊道。

  “小心。那个野种狡猾多端,我们已经有不少兄弟死在他的手上了------”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