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56 章(1 / 1)

三国杀之群侠传 没事装狗熊 2000 汉字|0 英文 字 1个月前

匕首刺入自己的体内,他并没有发动八卦阵,死在曹丕的手中,虽有不甘,却已比死在那刺客的手中,好上许多。

  可他并没有死,这一刀刺入,另一股力量便灌输到他体内。

  疼痛已让他沉重的身体再次恢复了活力。

  “现在,已没人杀得了你。你可以走了……”

  “曹丕,你……”

  “活着远比死要痛苦,你受得苦还远远不够,我怎么舍得你死呢?”

  “大哥……”曹植只感觉一股热血在胸中激荡,他转头就走,他害怕再不走,泪就会流下来,“死,是懦夫才会选择的路,你要是个男人,就给我好好地活下去!”这才是曹丕要对他说的话。而他,却一直想杀死自己的哥哥。

  痛苦,愧疚一时间涌上心头,他大步行去,很快便消失在黑暗之中。

  曹丕的眼睛已凝住那刺客的剑,冷冷道:“无论这是不是我父亲的命令,我都要告诉你,谁也不能动我的兄弟,你懂了吗?”

  那刺客居然点了点头。

  “今天晚上,我就当做是没有见过你,我希望你快点消失,最好永远也不要在我面前出现。”

  那刺客听到这句话便转身,接连三跃,消失在夜色之中……

  【意愿】

  甄姬并没有回去,她走在街上,夜已深,街上的人也已稀薄。

  寒风在大街上呼啸而过。她任由风,吹乱她的发,她的心思是不是也已乱如发丝?她忽然也想喝一点酒,或许只有喝一些酒,才能了解那时曹植的心情。

  酒店的客人已不多,她走进小店,小二哪里见过如此高贵美丽的女人,看见她,他居然已忘了招呼。

  甄姬并没有在意,他随意找了一个位置坐下,而当她坐下时,却看见了一个人——荀彧。荀彧的心情似乎也并不好,他看见甄姬,眼中露出奇怪的神色。

  甄姬却已坐在了他的面前。

  “原来是夫人……”荀彧起身,微微行了一礼。

  甄姬也已起身,让荀彧坐下,道:“在外面,就别那么多礼数了,大家都不习惯。”于是荀彧坐下,酒已喝了很多,话,也说了很多,但是话,并不是两人想说的话。

  直到甄姬略有些醉了,她才缓缓说出一句:“你可知道,曹植走了。”

  “他是因为你走的。”荀彧似乎也醉了,但有时,只有在醉时说的话,才最可信。

  “因为我?为什么是因为我?”

  “如果没有你,他或许不会变成那个样子,如果不变成那个样子,他又怎么会走?”

  “你错了。”

  “我没错,你不知道,在你第一次救了他一命时,他便已喜欢你,我已活了这么长时间,我看得出,你为什么要那么对他?只是因为他已没有利用价值?”

  “我不明白,你们这些男人,怎么总喜欢将女人想成混蛋?”

  “你如果不喜欢他,便更不该利用他对你的喜欢,而毁了他!他本是一个很有前途的人。”

  “能毁了他的人,只有他自己。所以,能让他再次站起来的,也只有他自己!这道理,难道你不明白?”

  荀彧沉思良久,喃喃道:“是,没错没错,一个人若是不想倒下,就算是死,也绝不会倒下的,一个人若是想毁了自己,又有谁能救他?”

  “这道理在我跟随袁大人时,便已懂了。”在袁绍那样的招式下,就算是哭泣,逃避,也没有丝毫作用,哭泣和逃避的结果,只有死亡。甄姬若不是懂得这道理,自立自强,从昔日一位剑客的武学中悟透那天下无双的轻功,恐怕绝活不到现在的。

  她继续道:“他,只不过是拿我,当做他的避风港,而依附女人的男人,又怎么能算是真正的活着……”她喝了一口酒,道:“从前,袁大人教过我,你如果想真正的帮助一个要倒下的人,就不要去扶他,因为你如果那么做,他可能摇摇摆摆地,更走不了多远。一个人要倒下时,你就让他彻彻底底地倒下去,只有他明白自己是怎么能倒下的,他才能真正的站起来!如果他再也站不起来,那么他就根本不值得你同情!”

  甄姬叹了口气,道:“只是,我不知道他能不能站起来……”

  荀彧点了点头,道:“能,他一定能的。”因为从前,就是曹植帮他走出阴霾的。

  曹丕呢?曹丕在甄姬心中,是一个真正的英雄,因为那夜,曹丕并没有侵犯她,他只是告诉她,希望她能彻底拒绝曹植,她害怕那种纠缠不清地情感,会毁了曹植。他不希望自己的兄弟,被儿女私情毁掉。

  因为他相信,曹植也是一个英雄!

  “在父亲面前,我只是想把你救回来才那么做的,我不能让自己兄弟深爱的人,就那么死去。你放心,甄姬,总有一天,你们还会在一起的。”

十三

  【赤发の妖术师】

  烈日当空,风卷黄沙,黄沙散尽时,酒店的门口忽然多出了一个人。

  徐盛的目光就凝住这个人。沙漠的白天,本来燥热难耐,但这个人出现时,徐盛却忽然觉得心头一凉。

  这人头上戴着一顶大草笠,草笠遮住了大半边脸,但他的脸色,却有一种妖异的白皙,这人身穿一身红袍,徐盛凝目细视,便感觉他的身上似有冷焰浮动。

  他缓缓抬起胳臂,一只煞白的手就从宽大的袍袖中伸出,那只手缓缓地摘下斗笠,一双细而长的眼,便如两柄刀一般看了徐盛一眼,虽只是一眼,徐盛却已清楚地感觉到了此人的气,此人的气似乎已与血融合,若是他猜得没错,此人也定是修习血术者。

  修习血术而肤白者,此术必定奇特非常。

  “朋友过来,与我共饮几杯如何?”徐盛微笑地看着他,他一旦笑起来,严肃的脸,便已有了生气,就连脸上那条长长的刀疤,都已变得有些可爱了起来。

  那红发之人,虽不应声,却快走几步坐在了徐盛的面前。

  “好身法。”

  “你的身法却要比我稳。”

  “哦?此话怎讲。”

  “我此行本向西,途中,却被沙漠中的脚印所吸引。沙中行走,风过本该无痕,脚步既已留下,我想这人的脚步必定特别重。而这小店中,除了你,似乎已没有第二个人有这种本事了。”

  “哈哈哈,看来你这人很愿意交朋友。”

  “我只是对奇特的人都比较感兴趣罢了,据我所知,这沙漠中有这种功夫的似乎一个都没有。”这红发的来客又怎么像是沙漠中的人,一个终日在烈日之下生活的人,皮肤是不可能这么白皙的,但是,徐盛并没有问这个问题,你要问别人问题,最好先回答别人的问题,这样才算是交朋友的样子。

  心怀芥蒂,互相猜忌,往往是什么也得不到的。

  所以徐盛笑道:“兄弟果真好眼力,我本是江东之人,来此自然要是办一些私事。来,喝酒。”徐盛说罢,便满满倒上一大碗酒,仰头便将酒一口喝尽。

  法正看着碗中的酒,却道:“喝酒无菜,便没有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