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408 章(1 / 1)

都市妖奇谈 可蕊 2000 汉字|0 英文 字 1个月前

着说:“瑰儿,你真象个人类,人类的想法你都知道。我就不行,这么久了,还是不明白人类的行为。”她走到花店门外,远远看着广场上的老树和人群。“一千年来都没怎么注意过我啊,他们怎么会一下子变的这么喜欢这棵树了呢?即然他们这一阵子送了那么多花给我,让咱们的生意这么好,我就再开一次花给他们看好了。”

“叶姐,你这样做的话会消耗很多法力。”瑰儿知道那棵树其实早已该死了,全靠叶灵用法力维持着,这样做十分消耗她的体力和精力,如果再让那样的树开花,那她非原气大伤不可。

“不要紧,反正是最后一次了。”叶灵若有所思的看着那棵树,忽然说:“瑰儿,我也要出去走了。”

“什么?”

“到处去走走啊,象听涛那样。”她一口气说着,看来打算了不是一天了。

“你要离开这里?”

叶灵点头说:“不过至少等开过花再说吧。”

“周影,你一定要想办法,骗也好,说服好,暴力也好,一定要把刘地弄来见叶姐一面。她就要走了。”瑰儿今天一上了车就这么嚷嚷,还开始抹眼泪,“她好可怜啊,独自等待了这么多年,最后还要自己走,你一定要让刘地见见她啊……”

她要走?周影看了一眼叶灵刚才送给他的花,不知道刘地知不知这件事。

车路过槐荫广场,广场上的人又增多了,而且气氛也不再那么沉重,人们脸上又泛出了希望,因为今天早上,大家突然发现老槐树上出现了星星点点的花苞。大概凭借着本身的生命力,这棵树还能活过来,大家都认为老槐树最难熬的难关已经过去了,争相庆贺,奔走相告,周影和瑰儿甚至还听到了鞭炮的声音。

车厢一片沉默,半天,周影才说:“人类真奇怪。”

“开过花之后叶姐就要走了……周影,我求求你好不好……”

周影还是没有答应她。他虽然不是象刘地那样因为太重视诺言而不轻易许诺,但是他也实在无法答应自己明明办不到的事。

日子一天天过去,老槐树确实看起来象恢复了生机一样,树叶一天比一天茂盛,含苞待放的一串串花枝也越来越多,不知内情的人现在来看,也许根本看不出它曾经历了那么一场浩劫。关心老槐树的人的心一天天放下来,瑰儿的心却一天天提起来,她没有办法劝叶灵改变心意留下,求周影去找刘地也没有回应,眼看着日子过去,却什么进展都没有,难道就任由叶灵这样离去不成?

“叶姐,我陪你去找刘地吧?”

叶灵摇头。

“那你能不能先不要走?我已经叫周影去劝他了。”

叶灵又摇头。

门口一行人跑过去,“快,快去看,花全开了!”

“已经开了吗?”

“开了,开了,快去看!”

“……”

一队一队人从门口过去,叶灵和瑰儿也走到了门口,远处,槐树的花感开着的无比灿烂,遮掩的绿叶都快看不见了,象蒙上了一层白色的纱帐,甜美的槐花香味一直随风传到这里来。

“叶姐,木听涛和刘地,你究竟更爱谁?”瑰儿站在叶灵身后,问了一个她早就想知道的问题。

“我不知道……不,我自己心里一定知道,可是我说不出来……”

瑰儿又看向远处的槐树:“好美啊,我从来没有想过槐树开花这么漂亮。”

“当然啊,那是我开的花……”

周影出门前看着沙发上刘地无所事事的背影,终于说:“她说开过花就要走了。”

“嗯。”

“你不去……”

“嗯。”

“跟她说句话吧,我去告诉她。”

刘地看着窗外极远处的夕阳,半天才说:“告诉她,我永远不会忘记的,她可曾记得吗?”

周影点点头,开门出去了,只剩下刘地一个坐在那里,远处的夕阳闪动几下,没入楼群的后面,房间里一下子暗了下来。

“他这么说呀。”叶灵歪歪头,不过她没有说别的,只是用手抚摸着树干。现在她和周影、瑰儿一起站在那棵树下,仰望着树冠。

“那我走了。”叶灵沉默一会后这么说。

“叶姐……”瑰儿一下子哭起来。

“你别弄丢了花店的钥匙呀,备用的已经被我弄丢了。”叶灵叮嘱一句。

“呜呜呜……我会把店管好的……”瑰儿拽着周影大哭。

叶灵看着周影,“告诉留哥儿,我也不会忘掉的。”她的身影渐渐模糊,最后化作一团绿气的光茫,闪电般的升到空中,投入了云层之中,转瞬间不见了。

“她走了……”

“呜呜呜,叶姐……死地狼,都怪他不好……”瑰儿趴在周影怀里,尽情的哭着。

身边的槐树在一瞬间消失了全部的生气,从叶片、花朵到树干,相继枯萎起来。随着夜风吹过,那些细小的、干枯了的花瓣飞满了天空,象雪一样飘洒向四方。

“刘地。”

瑰儿听了周影的话,一下子从他怀里抬起头来。

刘地正从广场的另一边走来,他一直走到树下,伸手折下了一枝开着花的细枝。

在这一瞬间,槐树的身躯发出了古怪的响声,片刻之后,整棵树竟然“轰”的一声倒了下去,广场上的人一片惊呼声。树倒下的一瞬间,树上的花瓣冲天飞起,接着向四方飞散,简直象下起了一场能遮蔽天地的大雪。周影和瑰儿在被花瓣遮住视线之前,只看见刘地一只手插在口袋里,一只手拿着那唯一一枝还开放着的槐花转身离去,瞬间被飞舞的花瓣挡住了的背影……

最倒楣的罪犯之一纵火犯

作者:可蕊点击:54182投票:199

不管报纸上的报导怎么写,钱名都自认自己不算是个坏人,他觉得自己只是一个嗜好比较奇怪的人而已。这个世界上古怪的人很多:喜欢偷窃的、明明很有钱还喜欢偷窃的、喜欢喝过期饮料或者喜欢吃西瓜皮的……而钱名的怪癖不过是自幼就喜欢点火。一根小小的火柴棒,轻轻地摩擦,就会在一瞬间闪起一团跳跃的火焰。这样的画面使钱名无比着迷。也使他不论走到哪里都带着一盒火柴,一有时间就躲到无人的角落一根根划着,反覆感受这种激动。为此,他从小不知道挨了多少次父母责打,可是却从来没有更改过这个爱好。

大部分人长大以后会遗忘幼年时的爱好,但钱名不是这样的人。他终于长大成人之后,还为了自己可以尽情去点燃和享受那令人心醉的火焰而兴奋不已。当他越是可以尽情与火焰相互亲近,就越是对之迷恋不已,终于他发现,仅仅是一根火柴,一根蜡烛的火焰已经不能满足自己的可望了。于是他开始用别的办法来寻求满足。

今晚,与自己渴望的辉煌分离了整整两个月,钱名再也忍不住了,无论如何也要见到它,不然心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