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295 章(1 / 1)

都市妖奇谈 可蕊 2000 汉字|0 英文 字 1个月前

哥慌忙还礼,这还是他平生第一次被称为第一次被称为“先生”。他第一次和这么多人类打交道,很想给对方留下好印象,

毕竟对方是外公的同类嘛。

“您太客气了,大家都是这块土地的子民,互助是应该的。”留哥极有礼貌地回答。

人纷纷上前,对留哥说了一大堆感激的话,其中一个男人还非要把留哥请到村子里去,留哥拒绝之后,他有非要把叫大黄的牛送给留哥。

虽然留哥刚刚还对这头牛涎垂三尺,可现在也不好意思要了,再三推却之后,人类们才牵着那头牛告辞而去。

“对了。”留哥又想起了一件事,大声叫住了人类,“你们村子平时跟无伤交易,对吗?”

人群中的气氛一下子凝重了,半晌才有一个人类回答:“是的。”

“我觉得你们都是好人,所以想提醒你们一下,无伤是很可怕、很残忍的妖怪,你们千万不要被他们骗了啊!”

留哥好意地提醒。

人们你看看我,我看看你,忽然一起笑了起来。

那个像首领一样的男人说:“谢谢您的提醒,不过对我们而言,无伤是很好的朋友和交易伙伴,就如同对于无伤之外的种族而言,

地狼也是很好的朋友一样。请恕我们不参与你们两族对彼此的评论吧。”说完他对留哥再行一礼,带着族人走远了。

“什么意思啊?”留哥不明白。他又吸着鼻子嗅嗅人类留下的气味——好奇怪啊,他们的气味怎么会不像人?还是等外公回来问问他吧,

也许他是特殊品种的人?

“一天,两天,三天......”他开始掰手指,“外公怎么还不回来呢?”

留哥屏住呼吸,看着胡理生挥剑向自己站的地方刺来。这一剑又快又恨,直取留哥胸口。留哥一闭眼,长剑穿胸而过,身体不由自主地发起抖来。

胡哩生看不到这一切,他收起剑,满意地点点头:“不错,你做到了。”

留哥形体从无到有,渐渐出现在胡理生面前,脸上依旧带着惊魂未盯的神情。

“依照约定,你在五天之内学会了幻术,我可以再教你一个法术,你想学什么?”胡理生问。

“学......”留哥惊魂未定,一时还想不出自己想学什么。

“你想清楚了再告诉我。”

“我......”留哥咬咬牙,“我不学了,但是作为交换,请您告诉我,外公究竟去了那里?什么时候回来?”

胡理生完全没有料到留哥会这么说,愣了一下说:“他再过几天就要回来了,你何必为此放弃一次向我学法术的机会。”

留哥摇头道:“就算外公明天就回来我也想知道,不后悔!而且,而且......我觉得外公他好象不会回来了似的......所以,所以.....”

“我也不知道他去了哪里,什么时候回来。教你法术的诺言依旧有效,想好了就来找我吧。”胡理生冷冷地说完,转身走入了丛林。

他明明知道却不告诉我!留哥握紧了拳头。不知为什么,他心里关于外公不会再回来了的感觉越来越强烈,这让他本应因为学会了幻术而兴高

采烈的心情蒙上了一层阴霾。

时间不知不觉过去了三个月,留哥每天都会溜到地面上去看看,可任商一直没有回来。胡理生告诉留哥想好要学什么法术以后,可以去九尾狐们

的住处找他,也没有再来过,山洞中的物品任由灰尘堆积着,不管留哥怎么收拾,看起来还是很萧索。

“骗子!外公是骗子!”留哥双手乱拨着地上的草,连根带土地四处乱丢,“明明说是三五天回来,结果三五十天都过去了!大骗子!”

“留哥儿,留哥儿!”沈珠叫着从地下钻出来,磊峰在他身后紧跟着。

“干吗?”留哥有气无力地答应。

“你怎么又到地面上来了?”沈珠小心地从一丛植物上跳过来,跑到留哥身边。

“那个是荆棘,不碰它就不咬人......”留哥告诉沈珠不用怕那东西。磊峰却不信邪,执着地向那丛植物伸出手,然后大叫起来:

“留哥儿骗人!这东西不会咬人,它扎人!”

留哥得意地笑起来,他知道一听到咬人的东西,磊峰非去碰碰不可。

沈珠耸耸肩。他对地面上的东西没多大兴趣,虽然作为成年地狼他可以到地面上来,但除非是跟随商队来地上进行交易,否则他决不愿意到

地面上来,被日月的光芒晒,被风吹,被不知是什么动物、植物惊吓。留哥不知道是怎么了,竟然这么喜欢到地面上来。

“你天天到这里来干什么啊!你不是知道那位天狐的住处吗?去拜见他就是了,为什么在这里傻等?”

“你根本不明白......”留哥把头枕在爪子上叹气。

“留哥儿,你知不知道我们要和无伤开战的事?”磊峰把那丛荆棘连根拔了出来,才想起了自己来这里的目的。

“什么?”留哥一下子坐起来,“开战?我没听说啊!”

“西边不是有矿区吗?那里本来是我们一直在开采的,可是最近那里频频出现无伤,不但偷矿石,还伤了好几个族人!”沈珠握紧了双手,“真是无耻!”

“玉石矿那里啊......”留哥想起来了,“那里不是有地面上的人类在开采吗?”

“人类几十年前就放弃那个矿了,矿脉太深了,他们很难开采。”沈珠白了留哥一眼,”你怎么什么都不知道?”

“我对当矿工没兴趣,我要和爹一样,将来做个猎人。”留哥理直气壮地说。

“长辈和先生们还希望你将来成为族里的老师呢,结果你除了武术和法术什么都不管不问,这个样子怎么可能做老师。”沈珠惋惜地说。

“子承夫业,我要做猎人!”

磊峰立即大声附和:“对,做猎人多有意思!”

“那就浪费了留哥儿一身高明的法术了。”

“什么叫浪费,打猎很浪费吗?下次我打到猎物再也不分给你了!”磊峰嚷嚷起来。

“好了,好了,用法术也可以打猎,打猎也可以用法术啊。”留哥慌忙打圆场。

一个认为当老师是最好的职业,一个则认为猎人更好,一旦说起这个两人便会吵个不停。

一只野兔跑进了他们的视线,留哥随手拖了一个法术把兔子击毙,对沈珠和磊峰说:“这是地上的猎物,可以烤着吃。”

“看,留哥还是做猎人的材料吧!”磊峰高兴地叫了起来。

“那还不如做先生教给更多人。”

两个人又在那里斗嘴,直到留哥真的生起或开始烤肉、炖汤,他们才被吸引了过去。

“好吃吧?我们地底下没法这么做东西吃。对了,喝不喝茶?”

“茶是什么?”

“尝尝吧。”留哥眯着眼为他们倒茶。

几秒钟后,沈珠和磊峰都发出一声怪叫,把口重的饮料喷了出来:“留哥儿,你下毒。”

“哈哈哈哈......”留哥得意地大笑起来,但是在沈珠和磊峰可以杀人的视线下,迅速地转换成了一副无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