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回,竟然另我十分震撼。
我情绪产生之原因,是因为第一页所书为毛笔字,那字体十分漂亮中,除去五分刚健婀娜,还含五分的气势磅礴,一笔一划,都是潇洒淋漓。我在鬼屋内也试写过几个毛笔字,知道能够写到这种境界,一朝一夕,决不能至。
第一页上公正的竖立着一排名字:
山经云不惊
赠国民党中央军九十七师上校团长叶招平,祝寿比南山。
底下的有落款,书写着:
文台贺送
九十七师——叶招平?民国大将……我蓦地想起昨夜司萍在电话里和我隐约提过这个名字!——原来这本《山经云不惊》是一名叫做文台的人赠送给叶招平团长的生日贺礼。
这又是怎么一回事呢?
我小心翼翼的翻开下一页,虽一样都是毛笔字,但字迹明显变了,与第一页上的气势磅礴的题字完全不一样,第二页字里行间显得小巧玲珑,婉约娉婷,似出自女子之手,不过读起来可要费解一点了,它的内容竟是半文言:
卿为布衣人,夙遭闵凶,苟延于世。幸得叶将军收容,不知觉已入叶府十有二年。睹得将军之潇洒,以长江鏖日军,所打之仗,无不是水淹敌军之溃散,火烧敌船之沉水底。将军亲贤友,远小人,本为天意一员,奈何不幸,终得民国三一年兵败广东。将军为骑兵团团长龙占彬所护,携带老小,逃得性命,却不幸失一臂。奈何苍天皓月,从不肯将光辉照与明月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