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1章 抢拆迁款和房子
林冬芹给成刚写的那封信, 是由江学凤给送去的。
这时候,成刚和王桂花还住在县城的招待所里。
因为成刚看不上普通的居民房,想租个比较有排面的楼房,这样他才能光鲜亮丽的和他看中的那个厂二代白富美交往, 所以在找到房子之前, 他都要住在招待所。
当他收到这封信的时候,还愣了一下。
林冬芹竟然还敢给他写信?
“这女人不知道又安的啥坏心眼儿?”王桂花不高兴的说。
上次林冬芹给她出主意偷成煜东店里的烟酒, 害的她被分家, 还差点让宝贝儿子成刚被公安抓, 毁掉了成刚的大好前途。
王桂花心里就对林冬芹有意见了, 更别说现在, 成刚瞄准了厂二代白富美。
原本觉得只有大学生才能配上成刚的王桂花,现在更是觉得只有厂长的孙女, 才能配得上成刚了。
国营厂的厂长, 在八十年代可是高级别干部, 放在21世纪那相当于副部级的级别了。
她儿子成刚这么优秀,就得娶大干部家的女儿才成。
林冬芹给成刚写信,肯定想勾搭她的宝贝儿子。
要是信送到王桂花手里,王桂花直接给撕掉, 根本不会给成刚。
可江学凤却牢记林冬芹的话, 直接把信送给了成刚。
成刚拆开信看的时候, 王桂花还尖酸刻薄的奚落江学凤:“你女儿咋还有脸给成刚写信?不要脸的吗?”
江学凤忍了王桂花的奚落,转身走的时候。
王桂花还对着她背影吐口水:“有的人,读个工农兵大学就不知道几斤几两。农机厂女工就好好呆在农机厂, 别整天想有的没得……我儿子那可是正儿八经的重点大舊獨学的本科生, 那毕业了, 就要当领导干部的人, 可不是一般的女人能配上的……”
“癞□□别想吃天鹅肉!”
王桂花势力又刻薄的话,让江学凤不高兴。
她家冬芹,也是数一数二的大学生,凭啥被人这么看低?
“正儿八经的大学生?”江学凤回头冷笑:“这大学生怎么来的?你忘了?没有我帮忙,成刚能读大学……唔唔……”
江学凤接下来的话,被王桂花扑过去给捂住了:“以前就说了这事儿,谁也不能提,你要是敢提一句,我割了你的舌头。”
王桂花威胁老白莲江学凤的时候,林秀正用一柄木勺,舀了放在白瓷罐中的腊梅花出来泡茶。
烘干的腊梅话,被热水一冲,顿时冒出一股沁人心脾的香气。
正好这时候,老乞丐金九爷带着成景从门外走进来。
闻见空气中的腊梅香味时,金九爷陶醉的身吸了一口气,然后笑着说:“放了蜂蜜的腊梅花茶,讲究!”
这腊梅花带着苦味儿,放蜂蜜最好中和,味道醇厚还能激发腊梅花的香味儿。
“老爷子也来一杯。”林秀笑着拿起茶壶,给金九爷和成景都倒了杯腊梅花茶。
这茶本来是给爱咳嗽的娇娇给准备的,可腊梅花茶除了能治咳嗽,也能预防风寒和感冒。
这两个大晚上还出去捡垃圾,吹冷风的人,喝一杯也正好,免得得了风寒感冒。
金九爷扫了一眼,见林秀白皙漂亮的手,端着茶壶,把瓷白的茶壶都衬的更高雅精致了几分。
又见屋子里的红木家具和茶具,都是八十年代寻常人用不起的好东西,立马笑了起来:“我可算找对了给我养老的人,这屋子里的布置和器具都风雅的很。”
要么说林秀是李半街的后人呢?
这归还的祖产到了她手里,都物尽其用了。
要是给那些没见识的老乡,恐怕拿到了好东西也不会妥善处置,只会糟蹋了。
想起带着成景出去捡垃圾时,所遇到的事情,金九爷就觉得心里堵得慌。
倒是成景一脸兴奋的凑到林秀面前,双手背在身后的问:“妈,你猜我们出去捡到了啥垃圾?”
他身高就跟个萝卜丁一样,林秀一低头,就能看见他手里捏着个石头似的东西,就笑着问:“看来你们捡到好东西了,是啥啊?”
孩子让她猜,她看到也故意猜不中,就为了能让成景在她面前显摆。
“我们捡到一个羊脂白玉雕的小兔子。”成景一脸兴奋的把手里藏着的东西,递到了林秀面前。
这个东西看着有点脏,但是雕工特别好,一只型态可爱的兔子简直活灵活现。
“真好看。”林秀要伸手去拿,成景却说:“别拿,脏,我还没擦干净。”
“师傅说这是晚清的东西,虽然时代近了点,但确是宫里的大师傅雕刻的,也是件好东西。”成景说着,还叹了口气:“本来师傅要带我去捡的一个铜碗,可惜那碗被磨坏了了。”
成景提起来心也特别堵:“据说那是明朝的物件,可惜被江婶儿媳妇儿给弄坏了,我们都说好一块钱收回来的……”
“哎。”
成景和金九爷同时锤着胸口,长叹了一口气,把林秀都给逗乐了。
“到底咋弄坏的?”林秀猜:“江婶的媳妇儿虽然比较贪,但也不会放着钱不要啊。”
一块钱在人均工资只有几十块的八十年代,购买力比21世纪的100块钱还多,在这种贫穷落后的时候,没人会放着钱不要!
“她用砂纸把铜碗给磨蹭光亮,上面的花纹和落款的字儿全给磨没了。”成景特别生气的说:“这古董就是要有落款和花纹才值钱,啥都磨光了,就成了一个普通的碗,我们拿来干啥?”
一旁的金九爷也心痛的很:“那铜碗我以前在附近要饭的时候,就看中了,没成想有机会去捡回来了,却被无知的人给毁了。”
“毁了啊,全给毁了,明朝的铜碗啊……”
金九爷是在场所有人里,最知道那个铜碗来历和历史的人。
当他看见那个铜碗被磨的蹭光亮,江婶媳妇儿还得意洋洋的举起那个能反光的碗。
说他们一块钱收了个铜碗,能用几十年都摔不坏时的得意嘴脸,金九爷当时差点就一巴掌扇过去了。
得意个屁。
一个价值连城的古董,就被一张砂纸给磨成了一个蹭光亮的废物。
金九爷光是想想都心疼的在滴血,他捂着闷疼的心口时。
门外还传来江婶媳妇儿的声音:“林秀,我说你儿子咋回事儿?带个老头儿来我家捡破烂,谈好了价钱,结果碗都不要了,这是玩我呢?”
江婶媳妇儿是个三十多岁的妇女,长得不高,脸黢黑,嗓门还大的不行,一来就指责成景和金九爷上他家搞事情。
“这碗我给你们带来了,你们必须给钱。”
“哐当”
一个蹭亮的,闪闪发光的铜碗就拍在了林秀面前。
林秀的眼睛,都差点被反光的铜碗给闪瞎。
“这个碗也太闪了吧?”林秀都忍不住赞叹,要不是知道是铜的,就是说金子她也信。
因为被磨的实在太光滑闪耀了。
林秀拿起来看,发现上面确实啥花纹和落款都没有了,看着就是个普通的铜碗。
只要一想到一个明朝的古董,被这么糟蹋了,林秀的心也开始滴血了。
“说好了一块钱,我们还废了一张砂纸,你们必须给钱。”江婶的媳妇儿不仅贪心,还不肯吃亏,那手一摊,打定了不给钱不走人。
金九爷一看林秀拿在手里的铜碗,就觉得心口憋闷,想把江婶媳妇儿,连人带碗给一起扔出去。
成景也觉得难受,第一次捡垃圾,就遇到这种糟心事儿,没人心里能舒服。
偏偏江婶的媳妇儿,还叉腰站在屋中央:“你们成景说要碗,我们二话不说拿砂纸把碗磨的干干净净,废了一把子力气才磨成这个样子,你们却不给钱,这可不成。说好了一块钱,一分钱都都不能少。”
“我们要的就是那个脏碗,不要干净的碗。”成景翻了个白眼:“这碗你自个儿留着吧。”
“嘿,小兔子崽子,我和你妈说话,你插啥嘴?”江婶媳妇儿瞪了眼成景,还扫着穿着打扮都干净漂亮的林秀,忍不住说:“你们家男人就算是大队长,也不能说话不算话啊?这一口说定的买卖,还能不认账?”
一块钱可是能让一家人都吃上一顿肉了,要是多攒几个一块钱,那就成攒一张大团结。
他们家一年到晚种地,也存不了多少大团结。
这一块钱也是巨款,必须从林秀这里拿到。
尤其看林秀桌上当着整套的白瓷茶具的时候,更是羡慕嫉妒。
他们家用的都是粗碗,这中细瓷的东西可是稀罕货,谁家能用得起啊?
“反正这碗我给带来了,钱你们必须给。”江婶媳妇儿特别无奈:“不然你们就赔我一个细瓷的杯子。”
林秀用的都是好东西,细瓷杯子她也想用,他们全家人喝水都用一个掉漆掉渣的搪瓷缸。
里面全是黑乎乎洗不干净的污垢,她看见林秀用的白瓷杯子上面画着漂亮的花儿,还干干净净又别致,所以特想要。
“我就要这个杯子……”江婶媳妇儿伸手去拿林秀喝过的杯子时,手背却被林秀拍了一下:“别动我的杯子。”
林秀抬眼看她的时候,那长儿卷翘的眼睫毛,就跟蝴蝶翅膀一样轻轻扇动:“这铜碗我们家确实不能要了,因为成景喜欢的是原来那个脏兮兮的,而且上面有花纹的碗,你磨的这么干净,他不喜欢,我也没办法呀。”
“那就这样玩我儿?”江婶媳妇儿不高兴:“我们家可废了一张砂纸,这也是要花钱买的,你们不能来一趟,让我家平白无故的废一张砂纸吧?”
这个年代大部分还用分分钱,一分一厘都看的重。
是因为贫穷的环境,造就了这样的斤斤计较。
“当然不能让你们家废一张砂纸了。”林秀笑着说:“我还给你一块钱。”
“真的?”江婶儿媳妇儿高兴。
林秀点头,葱白的指尖,指着她拴在裤腰带上的钥匙说:“但是你得把这枚铜钱一起给我。”
紧跟着林秀的话,成景和金九爷的眼睛歘地落在了江婶媳妇儿的钥匙串上。
因为乡下的灯光昏暗,他们一开始还真没发现这人腰上的钥匙串上有一枚铜钱。当然了,男同志也不能盯着人家妇女同志的裤腰带看,会被人扇巴掌,骂臭流氓的。
当看见那枚铜钱的时候,金九爷浑浊的眼里突然冒金光。
但下一刻,他就若无其事的垂下了眼皮,眼睛也重新变得浑浊起来。
识货的古董人,在看见值钱的真家伙时,那是不会看第二眼的。
因为多看了,就怕货主醒过来,知道自己的东西值钱。
偏偏成景刚拜师,不明白这个道理。
还盯着钥匙串上的铜钱看舊獨,想看清这是啥样的铜钱。
但是头顶很快被金九爷敲了一下:“走,去灶房看看你姑饭做好了没?”
金九爷把成景拉走的时候,江婶儿媳妇儿正把钥匙串拿在手里:“一块钱收我的铜钱?”
她一脸狐疑的盯着林秀:“真的?”
“不是一块钱收你的铜钱。”林秀纠正她:“而是一块钱收你的铜碗和铜钱。”
林秀说:“我们家缺一个能刮痧的铜钱,你这个铜碗我儿子不喜欢,但是既然他说了要收,我也不能说话不算话,但这个铜钱必须算在内才行。”
“成,我给你。”江婶媳妇儿很快就答应了。
她也没多想,因为八十年代的乡下人,谁家没几个铜钱?
而且铜钱的作用,在这时候也确实只有拿来刮痧的效果。
因为这都新社会了,旧时代的铜钱能干啥?连东西都买不了,林秀想要就给她吧。
反正自己拿到了一块钱。
发财了!发财了!
当江婶媳妇儿从林秀手里拿到一块钱的时候,满脑子都是‘发财了’这句话。
以为这个铜碗,要是拿给其他回收破烂的人,那就是称斤斤,连5毛钱都卖不了。
她就是看成景是个小孩儿,金九爷又是个从来没见过的老头,才坐地起价,从5毛钱涨到了一块钱。
现在一块钱拿到手了,她还怕林秀反悔,脚底抹油跑的飞快。
就跑出去的时候,林秀都能听见她心里在说:【林秀真是个蠢货,1块钱就买一个破铜碗和没人要的铜钱。我回家翻翻看看还有没有铜钱,以后也卖给林秀这个败家女。】
林秀听了没生气,因为看在古董的份上,她可以原谅对方的无知。
毕竟人家可说了,还要回家找有没有铜钱,还卖给她呢。
而且到底是谁蠢,老天爷也看着呢。
江婶媳妇儿前腿跑了,金九爷和成景后脚就从厨房跑进来。
“妈,这铜钱值钱吗?”成景好奇问。
林秀把铜钱递给金九爷:“得金九爷过目才知道。”
她知道这枚铜钱,也是以前见江婶媳妇儿拿来刮过痧。
既然江婶媳妇儿非要1块钱,那就把铜钱也留下来呗。
至于这么铜碗,哎,真废了。
林秀惋惜的时候,金九爷看了铜钱,然后笑:“这是康熙通宝的宝巩局小平钱,品相不错……”
“宝巩局的小平钱?”成景惊讶。
倒不是他认识,而是上辈子成为他后妈的林冬芹喜欢收藏古玩,曾经拍卖出一枚宝巩局的小平钱,拍卖出了17万。
虽然那时候他已经和林冬芹、渣爹反目成仇,离开家了。
可网络新闻和报纸上,全是林冬芹和渣爹的消息。
这些消息,也是推送在他手机上,他当时就看了眼标题,就把新闻给删除了。
没想到这辈子,他妈竟然用1块钱,收了一枚价值17万的铜钱。
当林秀听见成景这句心里话时,还挺惊讶。
她当时就想着不能白给1块钱出去,还真没想到这枚铜钱能价值17万,而且林冬芹上辈子还拍卖过。
这枚铜钱,是林冬芹上辈子拍卖的那一枚吗?
林秀正在猜测的时候,就听成景说:“妈,我觉得你比我更适合捡垃圾。”这小孩对妈那是心服口服。
林秀却摆手:“我只喜欢吩咐人办事儿和享受生活,捡垃圾这种事情还是交给你。”
“捡到啥好东西了?”门口传来成煜东的声音。
他刚去收晒在外面的粉条回来,就见江婶媳妇儿,跟捡了金元宝一样喜滋滋从家里出来。
江婶媳妇儿看见成煜东的时候,还怕被成煜东把钱要回去,直接抄小路跑了。
看这这样子,成煜东就知道今天成景捡垃圾,有大收获。
抱着娇娇的林海义,也很期待的望着成景和金九爷。
“徒儿,你来告诉他们,师傅带你捡了啥?”金九爷很淡定的品着林秀倒的腊梅花茶。
成景清咳一声,很矜持的说:“我捡了一个晚清的羊脂玉兔子,妈捡了个康熙通宝的铜钱。”这可价值17万呢。
“秀儿一直都这么厉害的。”林海义老骄傲的说:“小时候秀儿读书,都是尖子生,要不是高考那年出了意外,她能考上大学的。”
林海义说着叹了口气,觉得很惋惜。
成煜东想起高考时发生的事情,眸子也冷了冷,不过嘴上却说:“秀儿确实很厉害。”
林秀被两人夸的眉眼弯弯:“是吧,我也觉得我厉害。”这枚铜钱价值17万呢,还很有可能是从林冬芹手里抢来的。
能从敌人手上抢东西,林秀心里当然高兴了。
但她也没忘鼓励成景:“我们成景也厉害,捡了个晚清的羊脂玉兔子。”
【呜呜呜,妈又夸我了。】
成景心里贼高兴,为了继续获得妈的夸赞,他要再接再厉,给妈收更多的古董回家,让妈开心才行。
就在一家人为了古董高兴的时候,在县城招待所的成刚,面带笑意的对王桂花说:“妈,东城那些房子,就看你的了。”
“这些房子肯定有我儿的份,你放心。”王桂花一脸自信的说:“这是没分家之前买的,现在拆迁了,房子和钱,他都该给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