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2章 ◇(1 / 1)

九零致富经 雍春昭 2887 汉字|0 英文 字 2个月前

第72章 ◇

  ◎日历上的红圈◎

  宋知玉正在整理要卖的东西, 小卖铺要做起来,得针对消费人群进货。对面就是学校,卖小零食肯定是最好的选择。

  这方面问题倒不大, 彭云留了之前进货商的电话给她,她打过去问过, 初步达成了购货协议。等之后让他们把最近流行的那些零食一种运一小箱过来, 到时候看哪种买的好,再根据这个进货就是。

  文具之类的,对方那边只有几种。

  但她依旧留出了一个整排的货柜,一是想着这种东西孩子们买起来量大,保质期的时间很长, 多备的也没问题, 二就是想到了以后那种手账文具店铺, 整个店都是卖各种文具和小东西的。

  以前晚晚小时候最爱逛这种店, 和小姐妹一起, 认认真真在里面逛一两个小时,千挑万选出自己喜欢的笔和本子橡皮之类的。

  那种繁复的花样, 要不是她跟着去过几趟, 是真的没想到卖文具还能这么卖。

  铅笔有不同的芯,有粗有细,水笔的笔尖粗细也不同, 橡皮的种类不同就算了,还能做成各种各样可爱的样子,还有本子, 上面印出各种不同花样的图案……

  林林总总, 别说是晚晚了, 就连她进去都会忍不住买点回去。

  可见女性很多都会喜欢这些花里胡哨的东西, 男性里面有一部分也会喜欢。宋知玉一视同仁,心里想的是之后程煜要是再出去跑车了,就能让他帮着进一些文具的货,还有女孩子喜欢的那种小手链,各种编织的绳,肯定也有销售市场。

  她挖空了心思在本子上记当时卖的比较好的那些小东西,宋知书就是这个时候上来的。

  “姐?”

  他捧着半个西瓜,拿了个小勺子给宋知玉挖了一大碗,把中间给挖空后,自己才抱着吃,一边啃一边脸上写着欲言又止,偏偏憋了好久都没憋出来一句话。

  宋知玉叉???了两块瓜吃,西瓜是中午就买回来的,丢到井里刚才捞上来,吃的时候凉凉的,刚刚好,一口下去甜到心里。

  她好笑地偏了他一眼:“想问怎么把她给带回来了?”

  “是也不是,”宋知书腼腆的笑了笑,“我其实知道她家里出事了,本来还想着要是遇见的话,可以稍微帮把手,现在姐你让她们帮忙了,我也省得操心。”

  宋知玉有点惊讶,她弟的性格她知道,腼腆老实,不怎么爱说话,被学校里的小姑娘们哄了那么多年,都没飘,顶多就是面对女孩子的时候比较游刃有余。

  傅书雅的事情,和他没关系,但也确实是沾的上一点。

  她还以为他会犹犹豫豫地过来,让她帮帮她呢,结果看起来,竟然不是来说这个的。

  宋知玉把遇到傅书雅的事情说了,把雇她和她妈之后在小店里帮忙的事情也说了。这倒不是她钱多了烧的,而是确实需要人手。

  “我这边虽然今年只是下场试试看,复习计划是排到明年的,但我另外还要去出妆,肚子里还有一个,要是再顾上开店的事情,我肯定是来不及的。”就是现在,她也感觉有些分身乏术,别看家里的事情有杜老太太还有她弟帮忙分担了大半,但她和程煜住着的这边总也是要忙点的。

  两个人各种零碎小事,程煜自己能负担掉大半,但有些事她是真的看不下去。

  也不知道他是怎么搞的,走出去看着帅气好看,平常看过去也是清清爽爽的,就是不知道为什么,这人怎么还带掉色的。

  毛巾这种消耗性的东西,她自己用半年多都不会有一丁点变化,顶多就是洗地变白一些。他的用一两个月就开始掉毛,要不给他换了,过两天估计都要出现破洞。刚搬过来那会儿,她看见程煜掏出他的洞洞毛巾时,她都惊呆了。

  为啥记忆里没有程煜这种没有形象的情况?

  ……

  可能是以前被岁月美化了吧。

  不过说真的也不是程煜不爱干净,纯粹就是他用的费,力气大,很快就能搓破。宋知玉后来干脆就在家备了七八条,坏了就换。还有他接下来要想再出去跑车的话,还给他弄了个旅行套装。

  双肩背包,里头装了新的毛巾,小瓶装的洗发露沐浴液,还有一块包起来的香皂和两身换洗的衣服,急着出门的时候拎着就能走。

  程煜嘚瑟地很,现在出去天天就要和人炫耀一下。

  这人自从被海市的房价刺激过之后,就陷入了一种和她差不多的,对于金钱的渴望。鞋厂是回不去了,但赚钱的路子不能断,宋知玉知道他这两天一直在联络以前认识的司机朋友们,想买一辆车,顺带试试能不能拉着人一起,自己跑车。

  这大概就是最早的运输事业?

  总之,他现在也忙得很。

  这么下去,等到她生晚晚的时候,她得请月嫂过来吧?

  宋知玉盘算一通,无奈地发现她的事业才刚刚起步,就开始出现了人手不足的窘况。好在她提前预定了唐红惠,到时候总能够稍微宽裕一点。

  在本子上努力涂涂画画,写完了关于小卖铺的第一个销售蓝图后,她转过头,发现她弟竟然还在后头,也不知道他是怎么想的,西瓜都吃光了,还认认真真在那边挖上下的果肉,勺子挖出来的都发白了,再挖估计就要当场挖出大窟窿来。

  “知书?”

  宋知玉反应过来,他应该是还有话想说。

  “前两天,我碰到佳灵姐了,她知道我们俩搬到城里来住,让我们俩明天一起去吃顿饭。“

  佳灵姐全名叫何佳灵。

  是他们俩大姨的女儿,比宋知玉还大两岁。

  如果说,宋知玉的前半段人生中最警惕的人就是她的后妈王丽光,那在她那些青葱少年时期里,关系最好的同龄人就是何佳灵。

  何佳灵她妈是个火爆性子,和宋知玉她妈除了长相有点相似外,别的就不像是一个娘胎里生出来的一样。

  嫁了人几十年,老公被她自己拿捏地死死的。

  生下来的女儿也是个开朗活泼的性格,以前经常就看不惯王丽光的做法,去一次就驳她一次脸,是宋知玉姐弟俩小时候心目中最英勇的姐姐。

  可惜这位姐姐的英勇是广泛性播散向所有人的,所以当她初中刚毕业的时候,她直接就领着一个男的回家,说自己要和他结婚。

  最后的结局当然是被扫把给抽出来,并附带了一句“你要是想和他结婚的话,我就当没有你这个女儿!”

  长辈总是觉得能够用这种强硬的方式来把子女给掰回正道,殊不知遇到了那种叛逆期性格又倔强的人,直接就变成了催化剂。

  本来只是心动,最后直接变成了决绝。

  何佳灵搬到城里,和那个男的在一起,听说后来还生了孩子。但似乎因为一些原因,一直都没有和她原来的亲戚联系过。

  在宋知玉的记忆中,她已经足足有几十年没有见过何佳灵。

  “她也在城里啊,倒是忘记了这件事。”宋知玉这下算是理解了她弟为什么摆出那副欲言又止的样子来,当年何佳灵坚定地非要嫁给那个男人。她因为这件事和她大吵一架,临走前,她还特别幼稚地攻击了对方的长相,说他又丑又秃,以后还会变成肥胖子,她才不要有这种姐夫,她要是敢和他走的话,以后她就再也不理她了。

  现在回想,她已经记不清那个抢走了她姐姐的男人长什么样子。

  回忆只是坚定地告诉她。

  真的很丑。

  宋知玉扫了两眼自己俊秀的弟弟,再想了想自己摆出去很能镇住场面的老公,决定明天只带弟弟一个人过去。

  还是不刺激姐姐了吧?

  第二天买了东西收拾好出门,结果还没走出门就看见拎了一包东西回来的程煜。

  “还好赶上了。”

  “咱们怎么过去?远的话叫个三轮车吧。”

  程煜非常自然地开始安排起来:“礼物你们俩不用带了,我已经买好了,直接带过去就行。”

  宋知玉:“???”

  她犹豫地开口:“就是和我姐他们吃个饭,你要是忙的话,就去忙你的事情吧。”

  话说的委婉,但程煜哪里会听不懂。

  他茫然地眨了眨眼,那张因为年轻胶原蛋白充足而显得格外帅气精神的脸上隐隐有点委屈:“你不想带我去吗?”

  宋知玉:“……”

  她选择撤回自己的之前的话:“没有,我就是怕你忙。”

  “没有忙,不是你让我这两天少出去,待在家里吗?”程煜骤然得了这么一个指令,还觉得摸不着头脑呢。

  今天早上正好听宋知书说起他们要去姐姐家里吃饭,他还以为是这个原因,出去了一趟后又匆匆忙忙地跑回来。

  现在看来,好像不是这个原因?

  宋知玉沉默了一瞬,嘴角微微弯起:“因为这两天需要你帮忙嘛,小卖铺那边要开了,我第一次开这种店,你总得留下来帮帮我。”

  不是因为这个。

  宋知玉有一本重生回来之后就买好的日历,过去一天,就在上面画一个圈,现在上面已经画满了黑色的圈圈。

  也越来越接近那个被特地圈出来的红色数字。

  那是上辈子程煜去世的日子。

  这辈子他们的生活其实和上一次已经完全南辕北辙,她做出了很多改变,但她依旧不确定能不能把程煜给保下来。每一次看到日历上面那个红色的圈,她都会有一种心惊胆战的感觉。

  既然重生都有了,那老天爷应该不会再这么做了吧?

  作者有话说:

  不好意思,卡文有点严重。

  卡了一天,废掉了一整个大章,暂时短一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