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0章 白夜(1 / 1)

白夜情长 景戈 5022 汉字|6 英文 字 1个月前

第70章 白夜

  闻言, 沈平山眉眼染上喜色,孙子留下来多陪他,自然高兴。

  “哎呀, 要多住几天啊?那什么时候再回去?”

  程珩一:“不回去了, 以后就留在白溪塘。”

  沈平山更乐了:“开玩笑让我高兴呢。”

  “没有,真的。”

  沈平山的笑意顿住了, 忽然, 他用力地摔了筷子。

  “沈幺!”

  岑眠扒拉着碗,喝稀饭,默默又夹了一筷子菜, 继续吃她的。

  她已经习惯了阿公的脾气, 反正骂不到她的头上来。

  岑眠抬起眸子,和坐她对面的程珩一对视一眼,幸灾乐祸地笑了笑。

  程珩一没搭理她。

  沈平山质问:“你留在白溪塘干什么?喝西北风?”

  程珩一淡淡说:“镇医院给了我聘书, 下个月就去上班了。”

  “你他妈的!”沈平山气得拍桌子, “这么大的事, 你不跟我商量就自己做决定?”

  桌子上的一颗鸡蛋被他拍得咕噜咕噜滚起来,岑眠忙一手按住鸡蛋,顺便剥起来。

  鸡蛋刚刚从蒸笼里拿出来, 滚烫得不行。

  岑眠细细的手指抵在鸡蛋上,跳着舞。

  程珩一伸手, 拿过她的鸡蛋,手指感觉不到烫似的, 慢条斯理帮她剥鸡蛋。

  沈平山的话就跟耳边风般吹过。

  沈平山更气了, 颤颤巍巍指着他, “你现在是翅膀硬了!不要我管了!”

  岑眠怕他气背过去,出声说:“阿公, 儿孙自有儿孙福,我们留下来多陪陪你不好吗?”

  沈平山瞪大眼睛看她。

  “你们?”

  “你也要留在白溪塘?”

  岑眠眨眨眼,点了点头。

  “……”沈平山忽然沉默,深深地看着岑眠。

  程珩一将剥好的鸡蛋,放进了沈平山的稀饭碗里。

  沈平山年纪大,记性不好,每天早上都要吃一颗鸡蛋。

  他不再说话,把鸡蛋吃了,粥喝了,放下碗,负手出门。

  岑眠松一口气,以为这就过去了。

  但其实并没那么容易。

  往后他们留在白溪塘的每一天,沈平山在家的时候,脸都拉得老长,也不和程珩一讲话,就算要讲,不是让岑眠传话,就是问他什么时候滚?

  程珩一下个月才去镇医院就职,这一个月的时间,他忙前忙后,把破败的老屋好好休整了一番。

  原本他还打算请施工队,在老屋旁边建了一个单独的卫生间,省得以后每次洗澡和上厕所都要往外跑。

  程珩一和沈平山这么多年,早就习惯了,主要还是修给岑眠的。

  只不过施工队刚来,沈平山就把人赶走了,不让建。

  施工队的队长白跑一趟,但到底尊敬沈老村长,没什么太大的不满,反而玩笑说:“老村长,你也太不晓得享福了,新屋那么大不去住,孙子要修厕所也不让。”

  “哼!”沈平山睨一眼在旁边满脸无奈的程珩一。

  “我在这里享什么福,他要是有本事,就该带我到北京去享福。好好一个青年,不在外面闯荡,非要跑回来。”

  “……”

  白溪塘就那么大,程珩一在家里待久了,大家也就都知道,他不走了的事。

  施工队队长跟着一起劝。

  “这倒是真的,村子里要啥啥没有,有本事的想着往外跑,幺儿你咋还回来呢。”

  程珩一这几天耳朵都听出茧来了,沈平山不跟他说话,就撺掇其他人来给他做思想工作。

  他从口袋里摸出一百块钱,塞给施工队队长,“麻烦您走这一躺了,过两天再联系。”

  队长拿了钱,闭了嘴,也不掺和沈老村长的家事了,乐呵呵地带着兄弟们下馆子去。

  岑眠这段时间也没有闲着,去了白溪塘学校教书。

  说来也巧,元旦过后,刘校长刚请来的新语文老师就辞职说不干了。

  新来的语文老师家不是白溪塘本地的,是城里来的。

  一开始还满怀一腔热血,但日复一日也挨不住了。

  加上学校里老师住宿的条件又差,教的那几个学生还都是混不吝的,也不认真学习,不过半年,热血就凉了。

  语文老师要走时,刘校长没有挽留,反而很感谢她,如果她不来,这帮学生语文课只能自习。

  刘校长对于让岑眠来代课,也是感谢又抱歉,一个劲地说等他抓紧找来新老师就好了。

  岑眠说不用找,她可以一直教,刘校长不信。

  他是明眼人,从岑眠的穿着打扮,气质谈吐里就能看出来,她肯定是出生在富裕家庭里的女孩子,吃一两天的苦当作体验生活可以,哪里一直挨得住。

  谁会放着城里的好日子不过,来教这帮混不吝。

  不光是刘校长这么认为,白溪塘的其他人也是这么想的,见到她都问:“这次准备玩多久呀?”

  岑眠每次都是笑笑说:“不走啦。”

  大家都以为她是开玩笑,也跟着笑笑,没有人相信她是真的要留下来教书。

  某天早晨,白溪塘的邮递员送来了一个快递信封。

  岑眠看了眼寄件人是柳芳芳。

  前段时间她们各自忙各自的,把张疯子的事情给忘了脑后,岑眠来白溪塘前,忘了找柳芳芳要他的样刊,等她想起来,只能麻烦柳芳芳邮寄来。

  白溪塘的位置偏僻,只有EMS能发,路上走了一个多礼拜才到。

  岑眠没拆信封,直接去了张疯子家。

  张疯子还是坐在那葡萄架下的石墩上,石桌铺满白纸。

  葡萄藤已经枯萎,只剩下枯黄色的藤蔓。

  他的脚边摆着一个炭盆,炭盆被风吹着,露出亮红色的炭块。

  他写得专注认真,连来人了都不知道。

  岑眠把信封放到他眼皮底子下。

  张疯子愣了愣,抬起头,他盯着那个信封,像是意识到了什么,不敢置信地望着岑眠。

  岑眠也不说话,就是笑着看他。

  张疯子一把扯过信封,就开始撕起信封。

  信封被他拆得七零八碎,露出里面用透明塑料套子包住的杂志。

  崭新的杂志,封面明亮。

  张疯子在杂志里一页页地翻。

  最后在某一页停下,他的手摸上纸,看见了他的诗,被印刷成了黑色方块字。

  张疯子看了许久。

  岑眠不再管他,自顾自离开了。

  日光西沉。

  终于张疯子缓缓阖上杂志,他抬头望了望天,将那崭新的杂志,丢进了炭盆。

  杂志燃烧起来。

  他蹲在炭盆边,手不怕烫似的,拿起杂志抖了抖,让烧得更彻底。

  “阿爸阿妈,我写的东西发表了,烧过去给你们看看……”

  夜里,白溪塘下了一场雨,温度骤降。

  白天的时候地上的雨都冻成了冰。

  沈平山怕菜冻坏了,一大早就出门去了,跟谁也没说。

  等到程珩一早饭做好,去叫一老一少吃饭,才发现沈平山不在屋里头。

  岑眠穿了里三层外三层,冷得牙齿打颤,瑟瑟发抖,蹲在炭盆前,伸出两只手烤火,她左右看了看,也发现了沈平山不在。

  “阿公呢?”

  程珩一放下碗,“我出去找他,你先吃。”

  “我跟你一起去吧。”岑眠站起身。

  “不用,外面地上太滑了,你在家等就好。”

  岑眠想了想,点点头,等下她还有课,再不抓紧要来不及了。

  程珩一先是去了梁叔家,没找到人,想了想,往菜地的方向走。

  走到一半,就看见沈平山摔进了田埂。

  估计是摔狠了,老头脑袋发晕,一动不动,坐在里头不知道起来。

  程珩一迈大步子,朝他跑过去。

  “阿公。”

  沈平山听见声音,才回过神,动作迟缓地抬起头。

  程珩一弯腰,把他从田埂里拉了出来。

  “摔到没?”

  沈平山不理他,他的脚扭了,走不动,就那么站着。

  程珩一看出他腿摔到了,直接将沈平山背起来,往家走,老头身板看起来硬,但其实重量没多少。

  “你看我要不回来,你摔了要怎么回去,谁管你。”

  沈平山哼一声:“村里人好,都会管我的。”

  “那你会叫他们管你不。”

  沈平山不说话了。

  他这个人,最怕麻烦别人,只愿意折腾自己人。

  程珩一轻轻叹气。

  “阿公,你就让我尽尽孝,不好吗。”

  沈平山沉默半晌,开口道:“你以为我是反对你回来?”

  “你要是一个人,我管你爱去哪去哪。”

  “你有没有想过,你这样,对不起岑眠。”

  程珩一的步子顿了顿。

  他单手推开栅栏,院子里已经没人了,岑眠吃了早饭,赶去了学校上课。

  沈平山挪到椅子里,揉了揉腿,腿疼比刚才要好一些了。

  他继续说:“人家凭啥要来跟你一起吃苦。”

  “眠眠现在年轻,被爱情冲昏了头脑,你上哪她跟哪,难道你也昏了头?真把她往穷山恶水的地方领。”

  程珩一心想,哪里是他上哪她跟哪,明明是她去哪他跟哪。

  “阿公,你不了解岑眠。”

  沈平山说了半天,就换来程珩一轻飘飘一句他不了解,他吃过的盐比这两个小的吃过的饭还多,他不了解。

  沈平山气得腿也不疼了,站起来从旁边扫把里抽出一根藤条,用力抽在了程珩一身上。

  “你害了人家好姑娘,还有理了!”

  程珩一身上穿上羽绒服,藤条抽不到。

  沈平山命令他:“衣服给老子脱了,老子打死你!”

  生了这么一段时间的闷气,沈平山此时像是后山爆发了。

  程珩一脱掉了羽绒服和毛衣,只剩下一件薄薄T恤。

  他没有再辩解,既然沈平山是替岑眠打的,那就让他打。

  沈平山高高地扬起手,下了狠劲,细细的藤条抽下去,一下就是一条红印子。

  打到后面,沈平山抽累了,不停呼出白气,丢下藤条,狠狠瞪了眼程珩一,关上门回了屋。

  岑眠一二节语文课上完,刘校长看今天天气不好,催她回家,别留在学校里,天气预报说下午还有雨,地上的冰要结得更厚了。

  学校办公室里连炭盆也没有,实在冷得够呛,岑眠抱着学生们的语文作业,回了老屋。

  她推开栅栏进来的时候,刚好看见沈平山回屋,砰得关了门。

  “阿公回来了啊。”岑眠随口问,“他去哪儿了呀?”

  程珩一拿起椅子上的羽绒服,迅速套上,淡淡“嗯”了一声,“去看了看菜地。”

  岑眠冷得跺脚,凑到廊下的炭盆边,炭盆已经没什么温度了。

  她搓搓手,对程珩一说:“不热了。”

  程珩一见她脸颊和鼻子冻得通红,“你先回房间吧,我换盆碳端上去。”

  岑眠抱着作业本,跑回了楼上。

  楼梯面早上程珩一打扫过,不滑。

  岑眠躲进了程珩一的房间,比起她自己的房间,白天的时候,她更乐意待在他这边。

  白溪塘的冬天阴冷,太阳也出得少,房间里并不比外头暖和多少。

  批了两份作业,她实在太冷了,打开电热毯,换了干净的睡衣,爬进了床。

  电热毯刚开起来,还不热,被子里一片冰凉,岑眠裹紧了被子也没用。

  正好这时,程珩一端着炭盆进来了,空气里散发出淡淡烟熏味道,他开了一半窗户通风。

  岑眠听见动静,从被子里探出一个脑袋。

  “你也上来吧,让我抱抱。”她缩着脖子,委屈巴巴说,“太冷啦。”

  程珩一身上总是热乎乎,像是暖炉一样,晚上睡觉的时候抱着他睡,比电热毯还要舒服。

  早上她上的早课,起得早,这会儿泛起困,想要再睡个回笼觉。

  程珩一笑笑,没有上床,坐在椅子上。

  “你自己睡吧。”

  岑眠以为他是不愿意大白天躺床上,从被子里伸出一只细白的手,去拉他。

  房间里空间不大,床旁边就是桌椅。

  岑眠抓住他的手,被冰得一激灵。

  她本来想装可怜,叫程珩一感受下她的手有多冷,却没想到他的手更冷,像是从冰水里浸透过。

  岑眠握紧了他的手,又搓了搓,嘟囔道:“怎么那么凉。”

  女人柔软的手指在他的掌心里轻蹭,带来了一丝丝温热。

  程珩一轻轻“嗯”了一声,很快拿开她的手,不让她碰了,怕把她的手也带凉了。

  岑眠:“那你快点上来,我给你捂捂。”

  程珩一摇摇头,“你睡你的,我等下要做饭了。”

  “离吃午饭还早呢。”岑眠不明白他今天怎么叫不动,换了平时早就爬她床上来了。

  程珩一心不在焉,在想沈平山说过的话。

  他突然就动摇了,考虑起之前可能被他忽略了的情况。

  岑眠见他又没反应了,把被子一掀,穿着薄薄的睡衣,跳下床,站到程珩一面前,上手去拉他的羽绒服拉链。

  程珩一垂眸,盯着她的手看。

  白溪塘的冬天漫长,岑眠又怕冷,没几天,手上就长了冻疮,食指红红肿肿的。

  他忽然觉得,沈平山打他是对的。

  岑眠一向是理想主义,想什么就做了,他怎么也跟在她后面一拍脑门了。

  程珩一走神的时候,岑眠已经把他的羽绒服拉开,羽绒服脱到一半,露出里面的短袖T恤。

  “你今天穿那么少。”她边说,边继续往下扯,羽绒服堆到腰处,手肘往上的胳膊也露了出来。

  岑眠余光扫到他的胳膊,看见男人冷白肌肤上,错落的红痕。

  她愣在那里。

  “这是怎么弄的?”

  程珩一脱下羽绒服,披在她身上,裹住又紧了紧。

  男款的羽绒服宽大,将她整个人裹了进去。

  岑眠扭动身体反抗,两只手从羽绒服里钻出,去掀他的T恤。

  除了胳膊上的红痕,他的腰上,腹部,后背,肩膀,也全是一道道抽痕。

  密密麻麻,醒目刺眼。

  岑眠瞪大眼睛,眨了眨,觉得眼眶很酸。

  “阿公打你了?”

  除了沈平山,她想不出谁能那么去打程珩一。

  程珩一:“嗯。”

  岑眠身上穿得少,羽绒服裹着也不老实,动来动去,要看他身上的伤。

  程珩一索性把她抱回床上,被子盖在他们身上。

  岑眠贴着他的身体,到一阵冰凉。

  她下意识瑟缩了一下,很快重新贴回去,即使自己都冷得不行了,还想要去给他暖一暖。

  程珩一感受到她的那一瞬迟疑,和随后那紧贴着他的身体,柔软而纤弱。

  他是怎么忍心的,让岑眠真的跟他一起,留在白溪塘吃苦。

  岑眠的胳膊环住程珩一的腰,发现他变得格外沉默,以为是因为阿公的缘故,让他心情不好。

  她没说话,只是脸在他胸口蹭了蹭,无声安慰。

  “眠眠”程珩一抬手,抚上了她后脑的乌发。

  他轻轻开口:“你是真的想留在白溪塘吗?”

  岑眠仰起脸,不解看他。

  自从她留在白溪塘,所有人都这么问她,唯独程珩一没有问过,她以为程珩一是相信她的。

  “你也不相信我?”

  程珩一没有回答她的问题,而是反问道:“如果白溪塘不是我的家乡,是中国几十万的乡村里随便的哪一个,你还会选择留下来生活吗?”

  “……”

  岑眠沉默,似在认真思考。

  半晌,她说:“不会。”

  “那你再想想,你要留在白溪塘,有多少是因为你自己想,又有多少是因为我?”

  “……”

  岑眠眉心紧蹙,又想了许久,最后讷讷答道:“一半一半吧。”

  她也不知道。

  可能不止一半,就像程珩一说的,如果这里没有他,她也许不会选择留下。

  程珩一继续问:“那如果没有我,只有你自己,你现在最想生活在哪里?”

  南临有她的父母,她熟悉的环境,北京有多姿多彩的生活,不管在哪里,她大可以过得纸醉金迷,十指不沾阳春水,做一个无忧无虑的小公主。

  “我不知道。”

  “如果不留下来,我不知道还能去哪儿。”

  明明她已经想的很清楚了,为什么程珩一三言两语,又把她弄糊涂了。

  岑眠浑浑噩噩的过日子,已经过了很久,好像她的人生,从一开始就已经到了终点。

  她站在罗马的最中心,俯瞰世界,看到的尽是声色犬马,纸醉金迷。

  岑眠从很早开始,便厌倦了这些,后来她发现了一汪清泉,一条小溪。她跟着那条小溪走啊走啊,走过了总角和豆蔻年华。

  忽然有一天,这条清冽的小溪不见了。

  她又浑浑噩噩了许久,放任自己被物质淹没,精神麻木。

  现在好不容易,她望得更远了,跟着她的清泉,离开了那混沌的世界。

  那清泉却回过头来问她,你跟我走了那么远,可这是你想要的吗?你看,你的水晶鞋都弄丢了。你是不是该回去了?

  岑眠有些生气,她想要狠狠掐一掐程珩一,但想到他身上的伤痕已经够多了,终是狠下心。

  “如果没有你,在哪里对我来说都没有意义……”

  这句话说得烫口烫耳,她本来不想说的。

  “你知道吗。”岑眠趴在他身上,抬起头,跟他对视。

  “人的一生,有三个最重要的选择。”

  “做什么职业,在哪里生活,和谁在一起。”

  “这三个选择,又都是相互影响的。”

  “在白溪塘教书的时候,我很高兴,也觉得很有意义,这一个答案,我想我应该也是找到了的。”

  “在哪里生活,对我来说并不重要,你觉得我是受了你的影响,我确实是这样。”

  岑眠顿了顿,直直凝着他,轻轻开口:“因为我早就想好了,要跟你在一起。”

  她的声音低低软软,像是羽毛落下,程珩一却觉得身上压了千斤重担,每一克重都极为珍贵,像是水晶、钻石。

  他要如恶龙守护宝藏般死守,终身不离。

  程珩一倾身,吻上了他的宝藏,他的公主。

  “我知道了。”

  岑眠的脸红扑扑,瞪他一眼。

  “你才不知道。”

  他要知道,还用她说那么清楚。

  房间里很安静,时间仿佛过了很久。

  久到电热毯的温度逐渐升起,被窝里变得温暖,最后炽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