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七十一章 听说……(1 / 1)

丁田的古代生活 初吻江湖 3050 汉字|0 英文 字 2个月前

第一百七十一章 听说……

  丁田目瞪口呆。

  这可真不是冤枉他,他真的不知道,王佐身边还有女侍卫!

  “真的假的啊?”丁田看向王佐:“你那些侍卫,我都见过的啊!”

  “就因为你见过,我以为你知道。”王佐哭笑不得:“曲大娘是真正的娘子军中退役的将官的弟子,换个人还不一定有她们这些女侍卫呢!就连太后都没有,这是春阳大长公主怕我这身边都没个丫鬟照顾,就仆妇也上不得台面,有些时候也怕我不方便,于是就亲自从自己的娘子军的将官徒弟里,挑了二十人给我随扈,一个人一个月的月例银子可是有二十两呢!”

  “好高啊!”丁田羡慕了一下:“那一定很厉害。”

  王佐点头:“三五个人近不了身,敢拼杀,是真正上过战场见过血的,春阳大长公主的名头,可抵两万大军。”

  春阳大长公主,也是个皇室里的奇葩,她就如同唐史中的平阳昭公主一样,是个巾帼英雄

  三十年前,春阳大长公主那个时候还是春阳长公主呢,平日里就喜欢舞刀弄枪,刺绣什么的就算了,根本拿不了绣花针。

  自己的贴身侍女,宫女等等,全都都是她亲自挑选的,第一要求就要会点拳脚,组成了一个“娘子军”。

  本来是胡搞瞎折腾的一个军,只有二百多人,等她出降,这二百多人也跟着她到了公主府

  春阳大长公主的驸马是北边北崇府的姚家人,成亲三年之后,带春阳大长公主回老家祭祖,赶上一场大战,两百多娘子军,连带着大长公主随扈的一千多兵卒,直接就跟北地来犯的蛮族杠上了。

  要说女人狠起来,那真是不要命的存在。

  这群女人打的蛮族来侵犯的一支队伍溃不成军,春阳大长公主甚至身先士卒,阵斩了当时领兵的蛮王的一个小王子,那一战,打出了北地十年的和平。

  蛮王心爱的小儿子死了,自己一个激动,也跟着过去了,蛮王还没有立下继承人,他原来中意的就是自己的小儿子。

  而且草原上的规矩,也是将家业留给小儿子的,这下好了,蛮王没有留下任何遗言,就这么去了,草原上立刻就展开了内部争斗,这一争斗,就是十年之久。

  然后新上任的蛮王,终于整顿好了草原,开始挥军南下,结果不巧,又碰到了春阳长公主晋升为春阳长公主,但是她的驸马却因病去世,送驸马的灵柩归乡,哀莫大于心死。

  遇到这新的蛮王南下,这口气,就洒在了这蛮王的头上,一口气就朝他杀了过去……好么,蛮王被砍断了一只手臂,逃回草原后就不治身亡……蛮王又是猝死,最大的孩子才七八岁,能干什么?

  草原又乱了!

  但是大青却非常高兴,新皇登基之后,更是将春阳长公主封为春阳大长公主,享受跟皇太后一样的殊荣,并且她的娘子军,也有了单独的军号,就叫娘子军,一面飞凤旗,迎风招展,如今娘子军已经扩编到了一万人。

  在六年前的那场大战里,这面飞凤旗插在一个蛮族入侵的道路中间,那蛮族竟然不敢越过飞凤旗,两万蛮族骑兵,就那么硬生生的龟缩在关隘外面,没敢上前一步!

  实际上,那个时候,那里只有五千兵丁驻守,其他人已经被调走去了别的地方参战,可是就在兵丁们打算拼死的时候,蛮族不敢动弹了!

  这都成了一个传奇故事了。

  别看春阳大长公主如今已经不参战,不带兵了,但是她的威名,响彻朝野,包括北疆的蛮族,都对她忌惮颇深,尤其是在古代这个迷信的时候,北疆甚至传说,那位大长公主,就是北疆蛮王的克星。

  以至于……现在北疆的人看到这飞凤旗,调转马头就走人。

  她麾下的娘子军,因为都是女眷,所以驻地都很神秘,没人知道驻地在哪儿,更没有人敢随便打听,麾下的女将倒是有人见过。

  可是……这女将官的徒弟,丁田真的……没注意啊!

  “她们平时都是男装,你又不仔细看,哪儿分得清?”王佐乐了:“好了,她们不会怪你

  的。”

  不过丁田还是有些意外,送王佐走的时候,还仔细的打量了一下王佐带着的侍卫……可惜,人太多,他都没看清楚他们长什么样,人家就一个个的上马走了。

  丁田只看到飘扬的马屁股上的马尾巴。

  不过剩下的几天,丁田也没闲着,他的月饼没有自己做,但是也要准备送礼的事情,结果那天来了个商队,还有一个熟人。

  家里的二叔三叔托这位熟人给他送来了两车东西。

  其实就是一车拉着的二百斤大米,一百斤白面。

  还有一车的干菜,都是晒干的茄子、豆角、萝卜干等物,还有两筐的干蘑菇。

  这些干菜可以放到冬天的时候吃。

  知道丁田喜欢,竟然还有一袋子的黄瓜干。

  来的熟人,就是丁墨。

  “墨哥!”丁田见到熟人,非常高兴。

  “田儿啊。”丁墨见到丁田也高兴:“我来给你送节礼啦。”

  “你怎么会在商队里?”

  “我是跟着商队出来见世面的,顺便给你送礼,我现在不忙的时候,就在粮店里当学徒,如今已经是每月有五十个铜板的人呐!”丁墨乐呵呵的道:“对了,如今家里的孩子,能上学都被送去了胡家村,不能上学的也要认识字,将来好看得懂账本,知道契约上写的是什么,呵呵……。,,

  丁田将礼物送了回去,但是带着丁墨去了一家酒楼吃席:“跟我说说,家里的事儿,我请你吃席喝酒!”

  丁墨估计很少上酒楼吃席,何况是喝酒了。

  乐的特别开心:“哎哎哎!家里好多事儿呢。”

  丁田特意点了扒肘子,红烧肉,都是硬菜,还有鱼丸汤。

  另带大盆的白米饭,酱烧鸡,凉拌菜,四菜一汤的规格。

  丁墨的到来,让丁田知道了丁家村的一些事情,还知道牛角县的一些事情,徐县令主持秋收,非常的积极,而且他虽然是半路出家,却是个爱护治下子民的人。

  所以他干得还不错。

  而丁家村,更是因为有了粮店收购大家的粮食,而得到了附近村子的高看。

  一切都非常好的在进行中,不过丁墨却说了个事儿:“四伯娘家的小蝶,终于找到了婆家

  ”

  “哦?”丁田大感兴趣:“谁家的小子啊?”

  “就是林七。”丁墨道:“就是衙门里的林七。”

  “林七?”丁田一撇嘴:“他不是心里有人了吗?”

  “有人又如何?”丁墨夹了一块肘子肉,肥油肥油的往嘴里塞:“那女人都不知道去哪儿了,他惦记又能咋样?再说了,他父母和亲族也不会同意的,那女人是个奴婢呢!”

  “那四伯娘就同意了?”丁田可是知道,那位四伯娘可是个泼妇,要是知道姑爷心里有人,还会把姑娘许给他?

  四伯娘那心气儿高着呢。

  一直想将小蝶嫁给个高门大户,当个少奶奶,好享福。

  林七只是一个衙役而已,恐怕要让四伯娘失望了吧。

  “不同意又能怎么样?这事儿是四伯点头的,而且人家林七家虽然也穷,却是给的聘礼不少。”丁墨喝了一口小酒,脸都红了:“光是花布,就送了十匹过来,还有四匹红绸子,一对金钗,一对银钗,一对金耳环,一对银耳环,一个金镯子,两个银镯子,五十两的聘金,啧啧啧!你是不知道啊,四伯娘一开始还鼻子不是鼻子眼睛不是眼睛的,结果林七这聘礼一摆出来,她就乐了!”

  丁田能想象得到,四伯娘那人当时的表情:“啧啧啧!我以为她得给小蝶找个什么样的女婿呢,这会儿怎么就……呵呵……。”

  “你还不知道?那县城里还有什么大户人家?高家完蛋了,如今是我们丁家的粮店还好一些,别人不是有了媳妇儿,就是连孙子都能打酱油了,小蝶又心高气傲,不可能给人当小的,

  何况村里也不允许。”丁墨道:“本来林七也不行的,不过林七这些年也攒了点钱,在县城里买了个房子,将来成亲了,在县城里住,林七他们家为此分了家,林七将家里的银钱要走了,没要土地,啧啧……。”

  丁田感叹了一声:“他还真是……舍得啊。”

  “林七早在县城外面买了五十亩地,自己不种田,租赁出去,也能吃上饭。”丁墨道:“何况衙门里也有点收入。”

  “也是……。”丁田点了点头:“林七娶了丁家村的闺女,在衙门里也能借点力。”

  毕竟程达和柳森,都是跟丁家村有关系的,再有,就是丁田,他在府城衙门做事,是能在府尊大人面前说上话的咧。

  “所以现在四伯娘开心了,林七还单独孝敬了四伯娘一对银耳环,可大可厚了的那种,四伯娘美的不行!”丁墨乐呵呵的跟他道:“还每次都在二婶三婶面前显摆,可惜啊,二婶跟三婶带的都是金的,哈哈哈……!”

  丁田在马县令那个案子里,可没少搂东西,那些女士用的首饰,他可没少给二婶和三婶,就连堂妹们,也没少分润,虽然还有一些丁田留着将来用,可也送出去不少。

  所以,四伯娘显摆错人了。

  别人或许羡慕,但是对于连金耳环都有八对之多的二婶子和三婶子而言,她的那对银耳环再大,也没用啊。

  “还有啊,丁吉小堂弟现在还小,在家也就背一背三字经,不过丁可堂弟听说现在都会写—百多个字了……。”

  “胡家舅舅也给你带了点东西,舅妈生了个大胖儿子……。”

  “二叔三叔给你带了二百两银子……。”

  丁田在这里开心的跟丁墨叙旧聊天,剩下王佐看着家里的冷锅冷灶运气,王富贵想了想,小声的提议:“不如……炖汤?等丁司狱回来了,也喝两口?他这一出家门就是大半年,如今家里来了人,可不得打听打听么?”

  王佐知道这是人之常情,可他就是心里不舒坦,不赶紧回家里吃肉喝汤,在外头耍什么?

  “让金大娘过来炖汤,我们回去!”王佐憋气:“回驿站里用膳。”

  “是!”王富贵挺胸腆肚的道:“您要吃点什么?大厨咱们有的是手艺。”

  “吃红烧肉丁!”结果王佐真的点菜了:“让人去做吧。”

  王富贵:“……???”

  等丁田带丁墨回到家里,迎接他的就是一大锅的白萝卜羊蝎子汤。

  这样的是醒酒汤?

  丁田看了看丁墨:“你喝么?”

  丁墨摇头:“我喝的够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