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思了。猎人这个职业注定孤独,带着一只宠物常年奔走于荒野中,最擅长单独击杀怪物。
首先它跑得快,其次有各种各样脱身技能,比如说把仇恨转移的宠物身上、再急了就装死,反正是一点人品都没有,怎么龌龊怎么来,生存能力非常高。
在魔兽世界这个游戏中有两个职业只要好好玩都不会受穷,第一就是猎人,第二是法师。不是因为他们家里老爹有钱,而是这两个职业可以去副本里单独击杀某几个特定BOSS和小怪。猎人比法师的选择更多,所以单刷副本怪也就成了猎人最大的一个副业。
兜里金币不够花了、游戏点卡快没了,立马收拾行装去副本里转两天,带着一兜子金币、材料、BOSS掉落稀有装备和满身疲惫回城,一出手大部分问题就解决了。
这是说的好听,说不好听的就是猎人这个职业最容易找到游戏设计上的缺陷,然后利用游戏BUG牟利。但不管怎么讲,猎人是个非常有意思、非常适合独行侠、很考验性格和操作手法、想象力的职业。
当然了,想刷这些BOSS也不是每个猎人都能做到的,真正可以做到高效率单刷BOSS的猎人不多,,洪涛恰好就是其中之一,因为耐得住寂寞。
他钓鱼的时候一坐好几天都不带烦的,在副本里死来死去试验各种游戏设计缺陷当然也不烦。不光不烦还挺高兴,每当成功的发现一个漏洞或者掌握了一种单刷技术之后,就和钓上一条大鱼似的,能乐好几天。
“哈哈哈哈……老扭木,咱们终于又见面了,我可想死你……兜里的钱包啦!”杀死两只隐形小怪之后,洪涛利用野兽之眼操控着宠物一路引怪,成功躲过其它小怪来到了一个大楼梯上。往下一看,嘿,它在呢,老老实实的站在那里,真仗义!
刷扭木有好几种办法,可以利用宠物的仇恨,也可以利用假死,也可以利用地形卡怪。但最快、最效率、也是最需要技术的就是在台阶两边的扶手上跳来跳去。
只要掌握好和扭木之间的距离,它就会在这个大坡道上一会儿上一会儿下的跟着猎人瞎跑,既不会施展缠绕法术也没法践踏,同时身上还在不停的被猎人射击、不停的被宠物啃咬。但要注意一点,把宠物的低吼关上,始终要把扭大爷的仇恨集中在自己身上。
这种简单的刷法持续了没多久,等到了黑翼之巢版本出来时,暴雪的设计师修改了一下设置,如果不清光走廊里的小怪,扭木一被攻击就会大喊一声把小怪引过来帮忙。按照他们的想法,这样你就没法单刷扭木了吧。
让他们没想到的是,人民群众的智慧是无限的,很快就又有猎人找到了应对办法。小怪过来没关系,只要让小怪把猎人从台阶上打下去,然后假死,小怪就回去了。
这时候再起来接着打,不管扭木怎么喊小怪也不来帮忙。估计小怪也烦了:你说你那么大个子,还当老大呢,一挨揍就瞎叫,太给我们当怪的丢脸了,去死吧!
“水平有点退步了啊!”原理明白,可是时隔多年突然重操旧业,洪涛的手有点生,两次都没控制好距离,换扶手跳的时候扭木没下去,而是追了上来。
洪涛不得不围着阳台的边缘先跑半圈,然后跳下去再上扶手。这样一来会摔掉几百血,让洪涛很不满意。百日刷怪无事故怎么能掉血呢?在玩的问题上必须精益求精,严格要求自己。
“还有这玩意?又有事儿干了!”摸摸扭大叔掉啥了……腰带还成,没有屠龙纲要,但是有本书叫最伟大的猎手。
这时洪涛才想起来,拿着这本书去图书馆交任务就会得到一个火抗装备。不光猎人,各职业都有书,都可以拿到一个任务换火抗装,就是为了MC准备的。
看来以后还得让开荒团的人来这里刷刷装备,顺便把月牙钥匙的任务做了,否则另外两个地方自己都进不去。
“再来!我就不信扒不光你,藏到内裤里也得搜出来!”看了看表,从进门到扭大爷倒地,用了九分多钟。这个成绩不咋地,前世都是七分钟左右一趟,还得练!
虽然洪涛第三次就把时间压缩到了七分钟左右,但一个小时之内只能刷五遍扭木大爷,超过五次副本就不让进了。这段时间洪涛就离开副本回到飞行点补充子弹、卖卖破烂,一个小时的收获大概二十多金币,还有两本任务书。
其实如果学附魔的话来刷这里最合适了,装备全拆成附魔材料放到拍卖行去远比直接扔给NPC合算多了。但洪涛不光是为了钱来的,他想要那本弗洛尔的屠龙技术纲要。
这本书可以引发一个任务,战士和圣骑士完成这个任务之后可以得到一把叫做奎尔塞拉的单手剑。它的属性并不出众,只加了十二点耐力,但是它有一个附加技能,被击中时可以给佩戴者加二十点防御等级或者三千护甲,持续十秒。
------------
关于情节的问题
近几天有读者在书评区里提意见,说是让我少写点有关游戏的情节,火气大的干脆就骂上了。原本我是不想管这件事儿的,因为在前两本书里也有这种情况,比如潜入梦的蛐蛐情节、入狱情节等等,当时都有不少人提意见,结果呢,我一个字没改。
不是说我就愿意和读者对着干,也不是说我有多么高的成就,可以漠视大家的意见,而是这件事我不能干,一旦干了,我就失去了一个讲故事人的身份。
讲故事,讲的还是我自己对人生、世界、人的理解,那就只能以我自己的想法为基准点,不管对错都要坚持下去,因为只有这样,我讲的才是我自己的故事,不是你的,也不是他的,更不是大杂烩。
其实这个道理很简单,但我还得掰开了揉碎了再说一次。今天您说了,我不喜欢看游戏情节,好,我为了怕失去读者,赶紧改了;明天又有人说了,我不喜欢看钓鱼情节,得,不改还得失去读者啊,接着改;后天又有人说了,我不喜欢国外的情节。大后天还有人说,我不喜欢磨磨唧唧生活琐事的情节。大大后天还有人说我不喜欢找女孩子太少,我不喜欢女人太多、我不喜欢情节太慢、我不喜欢情节太快……
这时候我改还是不改呢?都改了这书还能看吗?
众口难调,这句话大家都听说过吧?写书这个东西不是事先调查好谁谁谁喜欢某种情节,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