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1021 章(1 / 1)

重生九零,学霸小富妞 初七 2000 汉字|3 英文 字 1个月前

满都不知道。

中午她在四合院给林驰做饭。

因为林驰受伤了嘛,给他做了一个山药木耳,再煮了一个猪肝汤,炒了俩小菜。

反正,做的都是比较补身体的。

“谢谢妹妹,好香啊,我都快流口水了。”

他走到饭桌边,闻着那股饭菜的香味儿,是真想流口水了。

“之前咱哥还说之前在军训的时候就吃了你做的拿手好菜,我可嫉妒死了。”

“不过,妹啊,能不能打个商量。我不吃这个猪肝汤可以吗?”

猪肝对于他来说,实在是一个黑暗料理,太难以下咽了。

“不可以,这个是补血的。谁让你为了保持清醒都自残了呢?”

“可是,我真的不喜欢吃。”

这个世界上怎么会有肝儿这种东西呢,哦,不对,这个世界上怎么会有人喜欢吃肝儿呢?

这个东西,不会让人联想到自己的肝儿吗?

只要一想到那是生血的一个器官,他就觉得恶心。

打心底里抗拒那个味儿。

“六哥,挑食不是好宝宝。”

其实,这碗猪肝汤还是很香的。

猪肝煮得很嫩,小白菜很软,又很香,有零星的几颗葱花儿做点缀。

味道也不咸不淡刚刚好。

“那,我就勉强吃一片?”

他话刚说完,就见林小满拿了一个碗给他盛了一碗汤。

其中有一片,两片,三片……他已经数不过来有多少片猪肝了。

算了,谁让她是他家宝贝妹妹呢?

他夹了一片,闭着眼睛一点一点,像个小仓鼠似的去啃那个猪肝。

但其实味道还不错的,没他想象的那么腥,而且很嫩。

可能是因为加了葱花,那种猪肝独有的味道,淡了很多。

“大口吃,吃两片,喝口汤,汤还是很不错的。”

林小满这么说了,林驰就很给面子地喝汤。

汤确实很香,很好喝。

就是猪肝的味道,哪怕小满做得已经足够好了,他还是只吃了三片。

但为了给妹妹面子,汤他倒是多喝了两碗。

山药木耳这道菜,他也差不多吃光了。

还有其他两个菜,算是光盘行动了吧。

“嗝……”喝了三碗汤,他打了个嗝,然后摸了摸肚子,“那个,啥,妹妹,我吃不下了。这些猪肝就算了吧?”

他眼神躲闪,为了不吃猪肝,就把汤差不多喝完了。

然后可怜巴巴望着妹妹。

林小满无奈了,她心说,如果有破壁机,我就把猪肝打成糊弄给你吃。

“行吧,实在吃不下就算了。”

林小满也不想勉强林驰,毕竟,对于不喜欢吃这种东西的人来说,它是真的难吃。

就像她自己,几乎从来不吃椿芽,一闻到那个味道都想吐。

“那,我去把碗洗了?”

阿姨今天还没回来,是回家去了。

其实他在这边住,阿姨除了过来做饭打扫房间,其他时间都没在这边。

“你那腿,就别蹦跶了,自己去院子里听小曲儿吧,或者去休息。”

林小满完全没给哥哥表现的机会,她直接把碗收到了厨房洗掉。

刚洗完碗,就接到了蒋玉兰的电话。

之前她说了不确定能不能去看赵骁的演唱会,这会儿兰兰打电话过来,应该是来确定的。

“我晚上会去的,嗯?买衣服吗?可以。但要快一点哦,没多少时间了。”

她这边收拾好了,差不多两点了。

蒋玉兰那边可能要更晚一点,她们俩就约了三点直接在商场见。

这是两人大学来到帝都这边之后第一次见面。

【1095】礼物(二更)

林小满在商场一楼的咖啡厅等蒋玉兰,但蒋玉兰不是一个人来的。

她身边还有个男生,脖子上挂着个单反,看起来还价值不菲那种。

手上的表,脚上的鞋,头上的帽子,统统彰显了这个男孩子的家世不凡。

是个富二代吧?

林小满再次确认。

这就是之前兰兰说旅游认识的那个爱好摄影的男孩子?

长得确实很帅,但看清他的长相之后,却是让林小满瞳孔猛地一缩。

这个男孩子,是前世让兰兰为情所困的罪魁祸首。

没想到,这一世,她还是没逃过与这个男生相遇的命运。

“小满,你早就到啦?不好意思,我们路上有点堵车。”

其实不是堵车,是她等了魏齐一会儿。

结果让小满多等,她有些过意不去,但也不好说实话。

因为她最近对魏齐正有好感,不想让自己的闺蜜对自己喜欢的男生第一印象不好。

“这位是?”林小满下巴微扬,眼神示意蒋玉兰旁边的男生。

“这是魏齐,他晚上也要去看演唱会,所以,我打算带他和我们一起去,刚好,我们的票座位是挨着的。”

“是不是很巧?”

蒋玉兰拉了拉魏齐,郑重地和自己的闺蜜介绍。

她还有点紧张,介绍起魏齐的名字,就觉得小满那双眼睛已经看透了一切。

“是,好巧。”

可能是为了让小满相信自己真不是故意把这个男生拉来一起逛街的,她还让魏齐拿出了演唱会门票。

确实,和林小满她们是挨着的。

她们的门票,是赵骁直接送的,但这个魏齐呢?

能拿到演唱会的vip票,他确实有些本事。

只是,这个男生,怎么就姓魏了呢?

她一听到姓魏,就条件反射。

据说,二乔叔叔那个初恋嫁的,就是魏家人。

“你好,我是魏齐。”

魏齐朝林小满床伸出了手。

林小满下意识看了蒋玉兰一眼,却见兰兰只是看着魏齐笑。

分明,她对魏齐朝小满握手的动作很满意。

为了好友,林小满还是伸出了手。

只指尖和魏齐碰了碰,就收了回来。

到底是闺蜜喜欢的男生,不管这个男生到后面有没有做出什么伤害自家闺蜜的事,但现在至少要给闺蜜面子的。

“那个,我们去逛逛,你要和我们一起去,还是随便在哪里玩玩等我们?”

“我陪你们吧,今天就是来给你们当苦力的。”

苦力?

林小满挑眉,这是男朋友的标配哦。

陪女朋友和女朋友的闺蜜逛商场,有钱就充当提款机,但学生一般就是充当苦力。

不过,像兰兰这样优秀的女孩儿,她是不在认识之初,就要男生给自己买衣服什么的。

家教是不允许她这么做的。

主要是蒋玉兰买衣服,还买了一整套化妆品。

有了喜欢的男孩子,这个时候就开始注重打扮了。

所以,她开始化妆了。

之前虽然也会,但东西基本上没怎么用。

毕竟年纪小,也没有需要化妆的场合。

但现在不一样了,出去约会怎么也得拾掇一下自己吧?

“这个包挺漂亮的。”

是最近某个大牌出的新款,适合少女的系列,上面的团是蜜蜂。

小蜜蜂的包,价格是两千多,这个价格是很美丽了。

相当于普通人一个月的工资。

也有可能是一个家庭一个月的收入。

“是挺漂亮的,不过,好像有点贵也。”

蒋玉兰手上不可能连两千块都拿不出来,她说贵,林小满有点表示怀疑。

走在后面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