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打道回府,也顺手向几上摸去,是想拿了那只盒子就要离开。
由于他知道那盒子很重,所以伸手出去的时候,已经用足了力,可是一摸之下,却摸了个空。
卫斯理心中想:真岂有此理,难道记性不好,记错了方位?
刚才他们在讨论的时候,那沉重无比的奇异盒子,就放在茶几之上,好几次,卫斯理还用手按在那盒子上,按理是不会记错方位的。
卫斯理心中有点难过 这样的情形下,也会记错方位,那不是好现象。
他转过头,向茶几看去,一看之下,就呆了一呆。
茶几正中,是那只盛满了古酒的水晶瓶,还有几只杯子,有的杯中还有残酒,有的酒杯已空,若是照这情景画上一幅画,大可以用“宴会已过”这样的标题。
可是那只盒子呢?那只盒子在哪里?
那只盒子不见了!至少,它绝对不在茶几之上!
卫斯理心中一凛,先向陈长青看去。只见陈长青还怔怔地望著厅堂的门,想必是在回忆那美妇人的一举一动,心向往之。
卫斯理知道陈长青的为人,他不会对美妇人有甚么非分之想,只是他一贯欣赏美好的一切而已。
在那样的情形下,陈长青就不可能收起那只盒子。
卫斯理立时又向那怪人望去,那怪人的视线。才从厅堂的门口收回来,也投到了茶几之上。
只见他陡然怔了一怔 显然他望向茶几,目的也是看那盒子,一发现盒子不在了,他才震动,他也是失望了陈长青一眼,再望向卫斯理。
一和卫斯理的视线接触,他自然也可以看出,卫斯理比他先一步发现那盒子不见了。
他发出了“啊”地一下低呼,才把陈长青的视线吸引回来,卫斯理伸手向茶几上一指,陈长青也立时发现那盒子不见了。齐白收回视线时,恰好打了一个呵欠,所以最后发现。
必须说明的是,一发现盒子不见了,那怪人、陈长青、卫斯理,齐白四人,都心念电转,立时分析那盒子是在甚么样的情形下不见的。
那分析的时间极短,可是分析的过程要写出来却相当长,是一个典型的“说时迟,那时快”的情形。
四个人的思路和分析都差不多,且举卫斯理在刹那间的想法作准。
卫斯理知道自己没把盒子藏起来,那怪人也不会做这种事 盒子根本是他拿出来的,他不拿出来,谁也不知有那样的一只怪盒子。
陈长青也不会 这人虽然爱捣蛋,但有一个极大的好处;行事光明磊落,从来不鬼头鬼脑。他若是看中了这盒子,可能会明抢,绝不会暗盗,齐白也一样。
厅堂中虽然还有别的人,但全在十公尺之外,只有三个人是在茶几附近的。
一个是美妇人,最早离去的是她。但卫斯理认为她没有嫌疑 当她站起身离去时,卫斯理可以肯定,那盒子还在茶几上,美妇人无法下手,因为那时,各人的目光并没有集中在她的背影上。
所以,美妇人充其量,不过是个共谋 利用了她动人的背影,吸引了那怪人、陈长青和卫斯理的目光,好让别人下手。
能下手的人,只有那老人,和眼前这个大个子了!
卫斯理想到了这里,只不过是三四秒钟的时间,他也来不及说话,伸手向那大个子一指,身形闪动,已向外疾掠而出。
出了厅堂,只见川堂之上,静悄悄地,几架升降机,有的在上升,有的在下降。卫斯理知道,已经迟了!
十几秒钟,也足够使人消失在大酒店之中了!
四、大个子
这时,再去追寻,必然徒劳无功 卫斯理绝不做那样的事。所以,他一个转身,又回到了厅堂之中,一进去,就看到了一个奇异之极的现象。
他看到陈长青、齐白和那怪人,一起盯著那大个子,那大个子也回瞪著他们。四个人互不相让,但又没有行动,如同泥塑木雕。
卫斯理一出现,陈长青就道:“他说他没有拿!”
卫斯理来到近前,发问:“阁下尊姓大名?”
大个子居然很倔:“凭请柬来喝酒,没说非得报上姓名不可!”
卫斯理向齐白一指,齐白立时又问道:“尊姓大名?”
大个子恼怒起来,并没有把刚才的话重覆一遍,齐白和颜悦色:“我是主人,请教一下尊姓大名,不算过分吧?小朋友,你的请柬是哪里来的?”
那大个子的身形魁伟,但是看来年纪不大,估计在二十上下,那样的年纪,很难成为“爱酒人协会”的会员。齐白看准了这一点,才提出责问的 毕竟大个子是两个嫌疑人之一,不能不问。
大个子被齐白这一问,脸上红了一红,可也答得理直气壮:“请柬是我姐姐给我的!”
他说著,霍然起立,这一站起来,更显得他高大无比,昂藏七尺,体高超过两公尺很多,人人都要抬头,才能和他对视。
齐白再问:“令姐是谁?”
大个子怒道:“这算甚么?调查户口吗?”
齐白凛然:“你喝了三天这样的好酒,连个来历都不肯说,所以要问问!”
大个子更怒:“为甚么单问我,不问别人?”
卫斯理知道再这样纠缠下去,不会有甚么结果,反正再客气,还是已经把人得罪了,所以他开门见山:“我们不见了一样东西,怀疑是你拿了,所以要问详细些!”
这话一出口,那大个子先是陡地一呆,接著,发出了一下惊天动地的怒吼声 他个子大,发出来的声音,洪亮之极,说是震耳欲聋,绝不为过。
随著吼叫声,他扬起足有柚子大小的拳头,“呼”地一拳,向卫斯理打来。
他个子高,随便挥拳,打的便是卫斯理的头部。从这一拳的拳势来看,那大个子的横练外功,境界已相当高,别看他样子傻乎乎的,这一出手,绝不含糊!
卫斯理不敢怠慢,身形一闪,正想趁机出手,一指弹向对方的肘部,那一弹若是弹中,可以把对方那一拳的力量,完全化去。
可是那怪人的动作,却比卫斯理更快,身子一闪,竟硬生生挤到了卫斯理的前面,伸出手来,用他的手心,去迎大个子的拳头。
他一到了卫斯理的身前,几乎和卫斯理身子相贴了,卫斯理连忙身子后退 幸亏他退得快,因为“拍”地一声响,大个子一拳,已经打中了那怪人的手心。那怪人手臂向后一缩。藉著这一缩之势,卸去了大个子的拳力。卫斯理若是退得慢些,非被那怪人的手肘撞中不可。
就算到时,可以及时避开。但如果避得狼狈,也就大失卫斯理的身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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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来,那怪人出手,硬接了大个子的一拳,一方面也含有掂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