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840 章(1 / 1)

中国猎人 步枪 2000 汉字|4 英文 字 2个月前

知道,自己就像个懵懂小孩一样,什么都不懂。

  转眼看到站在台阶上一侧的三名军官,顾九又压着声音问,“明晓,那两位首长好年轻,是什么军衔?”

  慕容明晓看过去,咋舌道,“两个都是少校,真他妈年轻,他们身边的那位少校我认识,是个科长,快四十岁了。”

  “真厉害。”顾九压着声音羡慕道。

  李牧和李啾啾站在那里,一边观察着队伍,一边和边上的武装部的一位陪同科长说着什么。

  “李团长,我们县出去的兵,每年都有很多留队的,每年都是征兵工作先进县。这些都是百里挑一的好苗子。”那科长骄傲地说。

  确实,幸福地区出好兵,这在军中也是有口碑的。如果按照省份来看,据说最能玩命的是湘南兵,最娇气的是广东兵。但并不绝对,哪里都能出好兵,哪里也都有可能出孬兵。

  相对来说,李牧更喜欢四川兵,尤其是川西的。他是广东人,但就内心来说,他并不喜欢广东兵。

  一句话可以概括,毛病多,矫情。

  当然,李牧的看法也是片面的,毕竟他没有机会接触所有的广东兵,或者四川兵。

  “以前啊,有这个待遇的是驻港部队,他们先挑,完了其他部队再挑。驻港部队好啊,呵呵。”那科长笑道。

  李牧笑了笑并不答话,驻港部队是个什么款式,他再清楚不过。放在香港那边的都是乖乖孩子,身材相貌什么的是有要求的,这一点很不一样。全军也只有驻港部队征兵有这样一条要求——五官端正,身高必须在一米七二以上。

  在李牧眼里,驻港兵是军中花瓶。

  真正玩命的不在深圳就在惠州,一旦有事,一个奔袭就能入港。所以,每次李牧看到香港那边又出了什么新闻,一小部分傻逼闹事之类的,都会忍不住笑。国府根本就是连看都懒得看一眼,实在连跳梁小丑也算不上。

  “李团长,队伍集合完毕了。”整队的上尉干事跑过来报告。

  李牧对武装部这些没什么兵味的干部实在看不上,不过人家虽然穿着军装,但一直在地方上,没兵味也正常。

  点点头,李牧便走了下去,不用他说,李啾啾走到队伍最后一排,两人开始逐个逐个地看。

  他们要从这些人当中,挑出十五名带走。

  慕容明晓忽然的激动起来,低声对顾九说,“站好点!肯定是在挑兵!能首先挑兵的部队肯定是好部队!”

  顾九连忙挺高了胸脯,睁大眼睛,心跳也就加速了。

  “同志们啊,打起精神来,挑中的就可以去上海了!”那科长喊了一嗓子。

  上海!

  大都市啊!

  东方明珠啊!

  瞬间,就都跟打了鸡血似的,一个比一个胸脯挺得老高,哪怕只有几根排骨。

  李牧忽然想起当年自己参加征兵时的场景,算起来也只是五年前的事情,一晃五年,自己已经成长为少校副团,像一场梦。

  当年吴军也说了这样一句话:“我是三十一军的!三十一军知道吗!在厦门!想去厦门吗?”

  应该说,很多人都被厦门这个地名给吸引住了。那是个经济发达好漂亮好漂亮的城市啊,肯定有好多好多漂亮的妹纸啊!

  结果,是到厦门了,在厦门下火车,装上军卡,上高速一开就是四五个小时,直接拉山里去。

  后悔已经晚了。

  当初看到那破旧的礼堂时,李牧一帮人是能听见心碎开的声音的。

  上海,也没错,上海也在军区的管辖范围之内,但107团和上海没有半毛钱关系。

  想到自己也要学着老排长吴军当一回大忽悠,李牧心里五味陈杂……

  

  

第752章 挑兵

?

  

  

    准新兵们忍不住去看李牧冬常服上的军衔、军种标识、资历略章、臂章,还有那擦的发亮的军官皮鞋。言情首发

  

    笔挺的冬常服,挺拔的身材,不苟言笑的表情,刀削一般的年轻面庞,这样的李牧给准新兵们非常大的心理压力。

  

    这个首长一看就是狠人,那眼神太吓人。

  

    慕容明晓也紧张起来,甚至有些恐惧,恐惧源自于未知。

  

    现场很安静,家长们被挡在远远门卫室那边,只能看着干着急。尽管哪支部队不知道,但是一看这架势就知道肯定是好部队。

  

    的确是好部队,按照李牧的计划,这批兵招回去,原则上是全部要留队转士官的。对要谋条出路的孩子来说,这就是大好事。

  

    都在心里疯狂地期盼着,首长快点我首长快点我。

  

    李牧从第一排开始,慢慢的一个个看过去。

  

    少有城市的孩子,李牧看得出来,农村娃居多。李牧没有什么歧视,但他个人情感上喜欢农村兵。不过城市兵比农村兵头脑要灵活一些,这是普遍现象。

  

    慕容明晓和顾九就站在第一排,顾九没敢往前站的,慕容明晓硬拉着他往前站。慕容明晓一米六的身高,一表人才,五官端正的。

  

    顾九就长得有些一般化了,一米出点,身材倒是强壮,显得整个人有点石墩的感觉。

  

    大清早的出门,顾九的脸都没洗干净,头发倒是利索,直接就推平了,花了五块钱,狗啃似的,加上他不太规则的面庞,实在有些不忍心看。

  

    李牧背着慢慢的一个个地看过去,虽然他军龄不长,但是就挑兵来说,恐怕没几个比他的目光毒。杀了一百多人的猎人突击队队长,连个兵都看不准,说出去也没人相信。

  

    看兵,他第一眼看眼睛,眼睛无神直接pass,第二眼看身材,瘦不拉几的不要,太强壮的不要,太高的不要,太矮的不要,要的就是看上去不溜秋的款式。

  

    他在慕容明晓面前停了下来,这表明,慕容明晓过了第一眼。打量着慕容明晓,李牧可以判断出,这小子家里伙食不错,发育得很好,身材均衡,就是身高有些不太满意,太高。

  

    一米六,太高了,李牧要的不是站大门岗的兵,要的是能灵活进出装甲运兵车的兵,要的是能够在一个小时之内奔袭十五公里的兵。

  

    略微犹豫了一下,李牧也没问什么问题,举步走开了。

  

    慕容明晓于是经历了水深火热,李牧在他面前停下的时候,他激动得浑身都发颤,李牧抬脚走,他犹如坠入了冰窟一般,浑身都发冷。

  

    整个人都懵了。

  

    在顾九面前,李牧停了下来。

  

    李牧后退了两步,打量着顾九。

  

    顾九的脸顿时就红了,有些羞涩地低下头,感觉所有人的目光都看了过来,不敢去看李牧。

  

    嗯,这个兵不错。

  

    各个方面都符合李牧的要求。

  

    眼神很正,怯生生带着刚毅,这是一个很有毅力的人。肤色很黑,皮肤粗糙,经常干粗重活,能吃苦。不怎么修边幅,野外作战要的就是这样的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