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66 章(1 / 1)

完美人生 刀一耕 2000 汉字|0 英文 字 1个月前

知道,只要等到廖辽的专辑上市,自己很快就会不愁钱路。

所以,钱不是问题了。

他需要的,只是去积累一些现场表演的经验。

当然,上一世的他,先后在京城的各个酒吧驻唱了十年有余,按理说是绝对不缺经验的,但那毕竟是上一世了,这一世的他在现场表演方面,却还是空白的履历。

他当然可以不在乎将来可能会迎来的诧异,但他不能不考虑“逆水行舟不进则退”的道理,再说了,唱歌本来就是他所热爱的,与其自己闷在屋里唱,何如去唱给大家听?

当然,在此之前,他还有一件很重要的事情要去做,那就是:找房子!

是的,他准备搬出去住。

他跟自己的爸妈是这么说的:“第一,我接下来要出去驻唱,既然是驻唱,时间自然得是人家来安排,如果是能应聘上一家餐厅还好,顶多也就到**点钟,可要是侥幸进了哪一家酒吧去驻唱,那就很有可能要动辄半夜了,如果不搬出去,你们也得跟着被我搅扰的睡不好;第二,接下来的这个暑假,我要认真的做一些事情,写歌,编曲,练歌,所以,打扰到邻居还好说,顶天了被骂两句,但如果我半夜突然弹吉他,会把你们俩吓出病来的;第三,我刚挣了一笔钱啊,你还能不让我小小的挥霍一下,去体验一把自由生活?”

好吧,其实这些理由,真的是不太充分,所以李妈表示了强烈、严重以及极为暴躁的反对,不过幸好,李爸居然出人意料的表示了支持。

而奇迹的是,不知道李爸是怎么跟李妈说的,第二天醒来,李妈居然也不反对了,只是坚持如果李谦要租房子,必须是她亲自去看过的、要她同意才行。

然后,李谦就开始了一边练歌、一边学俄语、一边找房子看房子的生活。

最终,由李妈拍板做主,帮李谦在距离盛世花园大约两站地的一个小区租下了一处一室一厅的小房子,然后,李谦迫不及待的就搬了过去,让李妈伤心的了不得。

可是,并不是跟这一世的父母不亲近,实在是男孩子长大了就会想要单飞,不是么?

搬进新家,也就意味李谦的暑假,真正开始了。

***

我知道,这一章的字数的确是少了点儿哈,其实如果时间充裕,这一章和终于可以开始说点正事儿了,话说,我被书评区的“慢热”、“没有**”这些评价给刺激得不轻,等待接下来这段情节已经很久了!

接下来,看我的!

第四十二章 我们的歌(上)

七月十三日。

早上六点不到,李谦就睁开了眼睛。

床垫子有些软,屋子的原主人是一对结婚没几年的夫妻,这应该是人家的婚床,只是李谦还不太适应,睡醒了就觉得腰背都有些酸。

但既然醒了,他就还是第一时间揉了揉眼睛爬起来。

不到六点的光景,红日尚在海下,天光却已大亮。

李谦穿着内裤起床,先去厨房接了一壶水烧上,然后去洗手间上厕所、洗脸、刷牙,等一切收拾完了,水已经烧开,他就拿搬来之后新买的大茶海满满地沏一海花茶,然后才回到卧室,收拾床铺、穿衣服。

再然后,他拿了手机和钥匙下楼。

这附近不像盛世花园那样离得不远就有一座小公园,但李谦之所以看中这地方,是因为它距离古城墙不远。

他出门的时候大约是六点十五分,一路慢跑十几分钟,就到了古城墙脚下。

这段古城墙原本是明代所修,后来顺朝也修补过,到建国后才彻底变成文物,不过直到现在,虽然所有人都知道它是古物,政府却也并没有围上栅栏保护起来,当然也称不上什么公园,但一大早起来遛鸟练拳的人,却有不少人会到这城墙根底下来聚着。

但李谦跟他们不是一伙的,他来到这里之后,会绕过他们,直接从里面登上城墙――城墙是冷兵器时代拿来御敌守城的要器,如济南府这样的通衢大府,规格自然不低,残存的这一段古城墙是东西向的,东西长越七八百米,宽大约有四五米。这个宽度,跑马都够了,自然足够让李谦展开架势来打一段拳。

大约十几分钟之后,拳脚练过,也略歇了一歇,李谦就起身,仍旧是慢跑着回家。

他现在租房子的这个小区,是济南府比较早的商品小区。根据李谦的了解,这个时空里自八十年代初开始,商品经济的大潮开始势不可挡,所谓商品房也是在那个时候兴起,而这个小区,也大约是兴建于那个时候。

十几年的小区,已经可以形成一个相对稳定的生活系统了。

小区东门门口光是早餐点,就有足足四五个。

搬过来之后,李谦已经逐个吃遍,最终他选定了那家河南人开的“老赵胡辣汤”作为以后的早餐点――这家店不像其它地方那样卖很多东西,他们不卖最常见的豆浆油条,也没有馄饨蒸饺,店里只卖四样东西:肉包子、素包子、胡辣汤、豆腐脑。

除了素包子,另外三样都极合李谦的胃口。

一块钱,三个肉包加一碗胡辣汤,就是一顿美美的早餐。

他们的包子个头并不算大,但馅儿给的实诚、肉多,胡辣汤的味道也是极为地道,因为他们的确是真的拿牛肉在熬烫。

李谦跑步回来,回绕到东门,买了早餐再回家。

这个时候,太阳已经升起来了。

他回到家、洗个澡,便只穿件内裤就做到餐桌前,献给倒一杯温热的菊花茶,慢慢喝完,才会开始吃早餐。

早餐罢,收拾完了碗筷,大约是八点半。

然后,他会去坐到两人座的小沙发上听半个小时的歌。

播放器就是他以前那个随身听,南笙牌的,而音箱则是他前几天刚从一家音像店淘换来的二手货,是一对书架箱。两百来块钱,品相不错,音质也还可以。

当然,两百来块钱的箱子加几十块钱的随身听,即便是这个时空里的华元好像币值要大了许多,但这个价位要说什么音质,也实在是谈不上,但他现在也不讲究这个,只是不想整天戴着耳机听歌把耳朵听出毛病来罢了。

此前那个李谦留下的,加上他后来新买的,现在他手里已经有超过一百盘的磁带,其中以流行、摇滚居多,英语和俄语的磁带也买了不少,不过早上听的,却仍是他前世的最爱――莫扎特。

一本磁带正反两面,大约是四十五分钟左右的播放时间。前面二十分钟,他会坐在沙发上闭目养神,顺便消食,二十分钟之后,他会起身,先拿拖把把地板拖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