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来,然后毫不犹豫地就往侧门走,她的经纪人邹文槐尽管头大如斗,可还是赶紧跟了上去。
大家一看周嫫居然真的是说走就走,居然真的是不准备说什么,顿时就都有些傻眼。但是,哪怕是最近几年才开始做这一行的,仔细回想一下圈内对周嫫的那些说法和评价,也都是一肚子气只好憋回去――人家就是这么个人,你能拿她怎样?
反过来说,别看人家是歌手,发专辑啊之类的,好像是需要借助各路媒体的力量做宣传,但是打从出道那时候起,人家就从来都没求过媒体,从来都是媒体上杆子去追着她报道――你说你不愿意、看不惯她?好啊,你可以不报道啊,反正有的人抢着报道!
就像现在,所谓的新闻发布会,人家一个问题都不回答,直接就撂下一句“专辑见”,那你是报道还是不报道?
想都不用想,不但要报道,而且必须头版头条!
…… ……
出了会议室,周嫫的脚步显得很轻快。
邹文槐追在她身后,一脸苦相,“我说姑奶奶,你这个脾气可真是……这下子妥了,指定又是得罪一大片!”
周嫫站下,转身,笑了笑,说:“给我找个房间,我要打电话,不想被人偷听。”
邹文槐撇撇嘴,得,剩下的也不用吐槽了,反正这些年帮她处理这些糟烂事儿也已经处理习惯了,不是么?
于是,他带着周嫫往前走,到了五号休息室,推开门,说:“以后这个房间就是你的,你在这里睡都没问题。”顿了顿,他也不等周嫫赶人,就道:“记者们那里,我还得去帮你打点打点去,你打电话吧!”说完就关了门赶紧往回跑。
等他走了,周嫫往沙发上一坐,舒舒服服,顿时觉得所有所有的事情,都顺了。
她掏出手机,拨通了电话。
大约十几秒钟,那头就接通了,是一个略年轻、但很有磁性的声音,“喂?”
“是我。”她说。
对方笑了一声,“我知道是你,昨天怎么不接我电话?想请你喝酒来着。”
“嗯,昨天……不能接。”她道。
对方又笑了,“那为什么今天又能给我打了?”
周嫫也笑笑,“今天就可以了呀!我跟索尼签约了,签了两张专辑,你知道了吧?”
对方停顿了一下,说:“听说了,挺好。然后呢?”
周嫫笑笑,“然后,我就觉得什么都对了呀!我就可以给你打电话了。”顿了顿,不等李谦回话,她就道:“喂,我也知道你是谁了,我经纪人告诉我的!”
对面“嗯”了一声,说:“其实没想瞒着,只是想不起来说。”
周嫫笑笑,也“嗯”了一声,说:“没必要说。那现在……我好了,你可以请我喝酒了!”
电话那头,他再次笑出了声来,“对不起,你都复出了,是职业歌手啦,所以,戒酒吧!”
“哦。”
周嫫想了想,眼睛一亮,说:“对了,你是不是也觉得我这样做挺好?”
“嗯,是挺好啊,我刚才就说了!你不用解释什么,我明白你的意思的,咱们私底下是好朋友嘛,不必有任何的利益牵扯和考量,音乐就各玩各的,对吧?”
周嫫闻言,当时就甜甜地笑了起来。
…… ……
电话刚挂断,她就把手机甩了出去。
“耶!”
她像个小女孩子一样,从沙发上一跃而起,滴溜溜转了个圈儿。
“真好,他跟我想的一样。”她想。
片刻之后,她又肯定地点了点头,“嗯,果然一样。”
***
今晚还有一章,但是会稍晚,要起早的朋友不必等,明天再看就好。
这个月,我一定要至少更新20万字以上,我要雄起!
当然,光是我自己鼓劲儿不行,还需要诸位的支持与鼓励啊!一月之际在于初,刀诚恳地向诸位朋友!
第三十七章 初具规模
夜,《艺术家周报》编辑室。
头顶的灯管雪亮,但编辑室里还在赶稿子的人,已经只剩下寥寥数人了。
胡黎富抽着烟,任由烟雾在自己头顶凝聚成烟云,自己却只是紧紧地皱着眉头。
电脑屏幕亮着,空白文档打开了许久,他却还一个字都没写出来。
键盘旁边,是一个大号的笔记本,此刻正摊开来,上面都是一份份从各种报纸、杂志上剪下来的新闻报道,有关于廖辽的,关于何润卿的,也有关于五行吾素的。它们都被胡黎富仔细的整理过,按照时间顺序,一张张地贴好了。
对于普通读者或歌迷而言,这些就是关于自己喜欢的歌星的一些正常报道而已,或烘托、或煽情、或惊叹,总之,有料归有料,但只是见山就是山罢了。
但是,在内行人眼中,比如说,胡黎富,在他眼里,这就不单单只是几个歌星专辑大卖的简单报道了,这些报道的背后,隐藏着一个天才,和一段惊心动魄的角力。
而现在,他想要做的,就是把这些隐藏在报道背后、不为普通人所知所关注的故事,都整理出来,把那个始终隐身在背后的天才,以及他做的那些牛逼的事情,公诸于众。
关于他,关于今年夏初那次国内三大女声的超级碰撞,资料有的是,而且线索也就在他脑子里,很清晰,似乎随时都能拎出来,可真到动笔了,他却又老是踌躇难定。
写出来,不难,难的是在当下的这种社会环境下,怎么样能让主编同意发自己的稿子!
毕竟,虽然业界大家都知道他的实力和地位,但是在公众那里,他却是毫无知名度。而且,实话说,也的确是几乎没有什么新闻爆点。
他的一根烟没抽完,编辑室里又一个人忙完了事情。关上电脑,跟仅剩的几个人打了个招呼,推门走了。
胡黎富叹了口气,突然觉得腰有点酸,不由得就感慨年纪真是大了。尤其是干编辑、记者这一行,动不动熬夜写稿子,自己才三十出头,就已经有一种老了的感觉。
他摇摇头,抬手掐灭烟屁股,正想回转到刚才思考的问题上来,突然,一抹灵光一闪而过,他的眼睛瞬间就亮了起来。
在自己大腿上猛地拍了一巴掌,他赶紧就把手落到键盘上。噼里啪啦开始打字。
“当你十八岁的时候,你正在做什么?”
这是第一行。
没错,卖点就在这里了。
任何东西,都比不上年龄更有说服力,也更有爆发点。
尽管在过去的一年时间里,跟年龄无关,仅仅是那个人做的那些事情本身,就已经足够强大,在胡黎富的心里,也已经足够撑起自己的这一片“深度报道”了。但是,不行,要想吸引读者,或者直白点说。要想让主编那里通过、给版面,那就必须抓一些更容易引起大众好奇心的噱头――这么多牛叉之极的事情,原来居然都是出自一个十八岁的少年人之手,这个噱头,够不够吓人?够不够吸引人?
胡黎富觉得,肯定够了!
于是。他的全部精神很快就都投入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