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点,别再犯事,小心多加两年刑期。”
一边说着,警察又丢给了我一个纸条。
他的这个动作很快,快到没有人察觉。
我点了点头:“明白,警官。”
一边说着,一边收下了那张纸条。
警察满意的点了点头然后便离开了,我知道,这肯定又是沈飞鸿给了我新的指示。
奶奶的,终于来了。
想着,我便迫不及待的打开。
纸条上的内容比上次多了很多,这次纸条上是对监狱里的势力做了一个介绍,让我对监狱里面的情况有了一个大致的了解。
这监狱大概有五百人左右,关押的人还挺多的,大部分都是新北市人,少部分非洲人,一部分澳洲人,还有一部分美洲人。
大陆人很少,只有五个。
所以大陆人可以说是这里面最容易受欺负的了,在这种情况下周伟还能混的风生水起,足以证明他的头脑很聪明。
监狱里分了一些所谓的帮派,本地人虽然人多,但是不团结,零零散散的也很难组织起大规模的帮派来,都是一些小组织在小打小闹。
纸条上告诉我说最大的宝岛帮派就是刚才那个家伙,他叫何中坤,曾经只是一个马仔,但是后来因为老大分赃不均一怒之下宰了自己老大,凭借那股子狠劲他成功上位。
这小子干了不少坏事,但除了他自己老大之外就没杀过任何人了。
但是他老大也是个坏人,所以根本没人起诉他,他做的那些坏事并不能判他死刑,只是判了他十二年。
他在这里已经服刑了九年,还有三年就要出狱了。
何中坤在监狱里第三年才称霸,主要是他一直在隐忍,因为他进监狱的时候监狱里还有一个比他更狠的角色,只不过那个家伙后来被执行了枪决。
他是个杀人犯,根本无所顾忌,再加上人又狠,,所以一直称霸整个监狱,很多警察跟他的关系都很好。
直到第三年他被执行枪决,何中坤才开始上位。
现在监狱里一共有五个大帮派以及数不清的小帮派,非洲人组成了一个帮派,澳洲人也组成了一个帮派,包括美洲亚洲以及宝岛人,都各自有自己的帮派。
而脱离这些帮派之外的人,也零零散散的成立了一些小帮派。
有的只有十几个人,有的有三五个人,最大的一个就是何中坤的宝岛帮,足足有五十多个人。
看完了这些东西以后,我感觉自己好像是活在了梦里似的。
尼玛,这些都是什么乱七八糟的东西。
这才叫真正的黑帮,只是他们无法存在于社会上罢了。
看完了这些纸条上的内容,我还是没看出来沈飞鸿想让我做些什么,只是告诉我了一下这里的势力划分而已。
我从这上面也只能知道那个比较好惹,那个比较不好惹,除此之外,一点有用的信息都没得到。
这沈飞鸿,也太坑了吧?
我无奈的叹息一声,然后便把纸条塞进了粥里。
这粥我实在是喝不下去,干脆倒了算了。
刚做完这个东西,突然又有几个人坐在了我的周围,是一群美洲人,他们的头发全都是黄的,包括汗毛都是黄色的。
“嘿,伙计,我叫马克里,是闪电帮的老大,有没有兴趣加入我们闪电帮?我们很欣赏华夏人的头脑,如果你加入了我们,我保证何老大不敢动你。”
“哦?你为什么这么肯定?”我眯了眯眼睛。
“因为我们是除了宝岛帮之外第二大的帮派,我们有四十多个人,如果你加入了我们,何老大肯定会有所顾忌,虽然他人数比我们多一些,但也多不到哪里去。如果他们要是跟我们硬拼的话,肯定拼不过我们,更何况还有警察在管着,我们更有十足的把握可以保证你的人身安全。”
“好啊,那我加入。”我点了点头,答应了马克里的邀请。
“别着急,想要加入我们闪电帮有一个小小的考验要你去做。”
“什么考验?”我不解的问道。
第七百零二章告诫
“很简单,只要你证明你不是一个怂货就可以,看见那个警察了吗?过去对他说一声干尼玛,然后你就可以加入了。”
“干尼玛,我现在不想加入了。”我撇了撇嘴。
“你找死?”马克里顿时勃然大怒。
“嘿,你们在干嘛?”就在此时,之前那名给我递纸条的警察赶紧走了过来,用警棍把马克里给轰走了:“滚滚滚,到一边去,整天跟人吹牛逼你们帮派有很多人,不就是你们几个吗?”
听完警察的话,我才明白原来这个所谓的闪电帮就这么几个人,怪不得我在那五个大帮的名单里没有见到闪电帮的名字。
一开始我还以为是自己粗心没看到呢,现在看来我差点就被对方给骗了。
吃完饭我端起盘子向池子走去,这边的餐盘都要自己来洗,所以我们只能都自己动手丰衣足食。
洗盘子的时候要排队,但是监狱规定吃饭时间只有半个小时。
也就是说半个小时内必须要把饭吃完,还要把餐盘给洗了。
这点时间根本不够用,所以只能争抢水池的使用权。
最后我终于洗完了转身走的时候,突然看到了一个比较面熟的人,但是又想不起来在哪里见过了。
可能是错觉吧。
我没多想,直接朝外面走去,准备集合。
接下来就是要去做工了,每个人都要做工作,每周的任务都不一样,由监狱安排。
有的人是户外工作,有的人则是厂房内工作,户外自然爽一些。
我因为罪名较轻,所以被安排到户外进行工作,户外工作也不累,就是插秧苗。
我也是够无语的,居然让我干农活。
都多少年没碰过这种事了,不过监狱安排的也不能推辞,只能干下去。
干农活的时候,我又看到了那个比较熟悉的人,他一直在盯着我看,我好几次看到他的目光在盯着我,他就心虚的把头转到一边。
真是奇怪的家伙。
我有些不解,总感觉他好像没安好心,所以便离他远远的。
然而上午的劳作结束,狱警让我们集合的时候,那小子突然手里亮出来了一个钢叉,那是我们早上吃饭的叉子!!
钢叉在大太阳的映照下闪闪发光,他手里捏着钢叉就冲着我扎了过来,速度之快我一时间都没反应过来,钢叉一下子便扎进了我的肌肉里,不过还好,没有扎太深,因为这种钢叉的材质并不坚硬,说实在的,扎个面包或许可以,但要是想扎人,那估计钢叉的尖尖都会被扎弯。
虽然疼,但没什么大碍,我倒吸一口凉气,一脚把这小子给踹翻在稻田里。
狱警发现了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