脚筋限制自己的行动能力么?”徐逸尘看了一眼那肿胀不堪的面容,这是一具勇敢者的尸体。
“但是你为什么没有变成不死者呢?”狩魔猎人还记得那具被霸王龙吞下的不死者,即便是只剩下了一小部分躯体,依然保持着活性。
而眼前的尸体,安静的就像——一具真正的尸体。
“抱歉了,勇敢者!”徐逸尘掏出了一柄匕首,割破了尸体盔甲的束缚带,然后毫不犹豫的甩开盔甲,将尸体沿着中轴线刨开。
在尸体的内部,各种脏器和肠子都已经变得发黑有碳化的趋势,整个胃部已经消失不见,一小块金属残渣在腹腔的腐液中被狩魔猎人掏了出来。
金属残渣在手指轻轻的碾压下,变成了粉末,落在了地面的积水中,顿时像开了锅一般,冒出了不少泡泡。
徐逸尘将手指伸进了积水,顿时感觉到水和手指上残留的粉末发生了反应,温度急剧升高。
狩魔猎人仿佛看见一个走投无路的战士,在生命中的最后时刻,绝望的在森林中吃下一种特殊的药剂。
这种药剂不是为了挽救他的生命而研制的,而是为了能彻底摧毁他的肉体,以防止他的尸体再度站起来成为人类的敌人。
这种药剂需要大量的水来确保效果,当他发现那处水潭时,战士做出了最后的抉择。
然而药剂的效果可能不是那么稳定,为更加保险,在水潭边他用自己的匕首割断了脚筋,以确保自己不会再度站起来。
狩魔猎人扒开了战士的嘴,口腔和舌头都有灼烧的痕迹。
无论是谁发明了这种自我了断的方式,它都无比考验着使用者的勇气,以及对痛苦的忍耐程度。
第五百六十章 日记
徐逸尘在水潭边的淤泥中找到了战士用来自残的匕首,匕首被战士紧握的拳头狠狠的塞进了淤泥中将近二十厘米深。
显然这段时间里,药剂已经开始发挥药效了。
狩魔猎人开始在水潭周围寻找着战士的遗物,他不相信这个敢于使用这么惨烈的手段来对抗瘟疫的人,会不留下一些有用的信息给后来者。
事实证明,狩魔猎人的猜测是正确的。
一个结实的牛皮背包被悬挂在尸体旁边不远处的树枝上,一柄满是缺口的单手剑就钉在背包的旁边。
徐逸尘将武器和背包拿回到战士的尸体旁边,坐在地上打开了背包。
“让我看看你给我留下了什么有用的消息伙计,如果你还活着的话,我们一定处的来。”徐逸尘借着旁边的积水洗干净了手上的淤泥。
背包里有一个已经喝干了的水袋,边缘已经磨损的有些半透明了,处于半报废的状态。
一些看起来十分可疑的肉干,颜色发黑,坚硬无比,即便是以徐逸尘的眼光来看,这玩意也脱离了食物的范围。
上面的牙印证实着他的猜想,战士也曾经努力过,但是没能成功。
一张血迹斑斑的简易地图,一如既往的粗制滥造,简单的勾勒出了风息堡以及周边的地形,一座沿海的小镇人按了一个血红的手印,那里就是战士的最终目的地。
徐逸尘拿起地图仔细的端详了一阵,又和自己手中的地图对比了一下,发现这个小镇就是杨越凡他们之前没能找到的那座无名小镇。
在这张地图上,那个小镇则被标记成——远南水手之家。
他小心翼翼的将地图折好,和自己的地图一起塞回到腰间的储物空间,这张地图最少可以节省他五天的行程。
在地图下面,则是一个脏兮兮的日记本,外层的保护皮磨损的有些严重,显然日记本的主人经常粗暴的对待它。
这倒是有些出乎狩魔猎人的预料,在远南大陆,很难说到底是职业者多还是能读书写字的人多。
刨除去施法者和圣职者之外,同时具备这两种能力的人,就更少了。
狩魔猎人压住了心中的好奇,把那个日记本放在了一边,继续翻找战士的背包。
在背包的底部,是一个被层层包裹住的金属管。
徐逸尘拧开了金属容器,发现里面淡蓝色的液体中浸泡着一根手指,似乎是察觉到了活人的气息,手指像毛毛虫一样,一拱一拱的,试图从试管中爬出来。
“瘟疫样本?”狩魔猎人将金属管重新拧紧,同样放进了腰间的储物装备中:“你是要把它带给谁呢?”
徐逸尘再次检查了一下牛皮背包,确定自己没有任何遗漏之后,将战士的尸体整理了一下:“想必你也不想你的遗体,成为新的感染源,愿你的神祇庇护你的灵魂,我见证,你是个勇敢的人!”
一整瓶上好的朗姆酒被狩魔猎人淋下,这是安东尼大港能买到的最好的酒,因为维托丽雅的存在,报应战团的成员对城市的酒文化了解很深,总是能买到其他人买不到的好酒。
好酒,就是要勇士来配才最应景。
随后徐逸尘将另外一种度数更高的蒸馏酒也撒了下去,点燃了尸体。
在火焰前,他用手中的长剑割破了手掌,将自己的血液挥洒进了火焰中,红色的火焰顿时变成了银白色的火焰。
火焰中的尸体逐渐模糊了起来,狩魔猎人将匕首和战士的长剑以及牛皮背包一起扔进了火焰中,转身离开了这里。
“二月二十一号,今天是我的幸运日,我终于通过了子爵的考验,成了兄弟会的一员。”在路上,徐逸尘翻开了战士的日记本,发现其中大部分内容都是由几句话,甚至一句话组成的不相关的内容。
与其说是日记,不如说是备忘录。
“三月二十七日,我从没想过在阿莫斯子爵的城堡下面会有这么大的地下空间,希望我可以很快的融入兄弟会中,这样我父亲就不用担心我没法继承他的骑士头衔了。”
狩魔猎人皱了皱眉头,虽然他自己也在城堡下面挖了个密室,但是对于这种隐藏在地下的组织,他依然保持着先天的敌意。
自古以来,叫兄弟会的就没什么好组织。
他略过了十几页鸡毛蒜皮的日常生活片段,其中大部分都是写原主人加入兄弟会后的满足感与自豪感。
这个名为兄弟会的组织,似乎在风息堡中是一个半公开的组织,领头人也并非风息堡的主人,而是在四十岁以下的贵族中选择。
其成员也大部分都是年轻贵族中的精英分子,也有部分优秀的平民会被破格录取。
加入了兄弟会,在风息堡这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