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708 章(1 / 1)

左道江湖 左道江湖 2000 汉字|0 英文 字 2个月前

起眼睛,他又问到:

“你亡于何年何月?”

“贫道,贫道生于隋朝末年,亡于玄宗年间,本是江湖聂隐门下,得蓬莱仙缘,得入仙道。”

那神魂老老实实的回答了一句。

但在沈秋看不到的地方,他双手聚于身后,捏成了一个握剑的姿势。

“你是什么时候被万灵阵唤醒的?”

沈秋又问了一句。

万灵阵。

名字既然叫万灵,除了收纳灵气之外,自然还有存储神魂的效果。

红尘君,东灵君,还有被带走的搬山君,大概是蓬莱自千年前到现在,存储的最厉害的几个仙人神魂。

但除此之外,蓬莱那万灵阵里,像是眼前这样弱势的家伙,可也不少呢。

别的不说,就千年末法时代里,蓬莱每百年多就换一任的掌门道君,还有门下三灵剑君,三位执法长老的神魂,肯定都很妥善的收纳在万灵阵里。

直待先祖谋划成真,这些凡俗时代的修仙者们,便也能在灵气时代鸡犬升天。

人家也不笨啊。

若是没有切实的,能看到的好处,蓬莱仙山,在这灵气不存的时代里,怎么可能稳稳当当的传承千年?

眼前这个,应该就是那历任蓬莱高手们的一员。

听到沈秋发问,那神魂抖了抖身体,依然老老实实的回答说:

“贫道被唤醒后,神魂居于名刃中,在古墓深藏,混混沌沌,算不得时间流逝,但约莫应是在一甲子前。”

“蓬莱送出你这样的神魂,都是藏在名刃中,以待重见天日,伺机行夺舍之事的吗?”

沈秋问了一句。

这一次,这神魂没有老实回答。

他眼珠子转了一圈,说:

“这事事关蓬莱隐秘,大侠。

贫道惧怕你,但更怕我蓬莱仙君怒火。若大侠真想知道,就得答应贫道,待贫道说了之后,你就要放贫道离开!”

“在我这里,你还能这样半死不活的活着。”

沈秋说:

“若是我放了你,就你这样的孤魂野鬼,没了保护,一入天地,那就要进轮回了。”

“呵呵”

那神魂冷笑一声,说:

“大侠莫要诓我,千年前六道轮回,都毁在末法时代了,这年头哪里还有什么轮回之说。

贫道修仙不成,比不得仙君厉害,但正因贫道实力弱小,所需躯体,也不必像仙君那样苛刻。

大侠若是能为贫道寻得一具好躯体,让贫道得以还魂,莫说是大侠想知道的这些细枝末节,就算是蓬莱隐秘,贫道也是说得。”

“唉。”

沈秋摇了摇头,他说:

“你不是我这些时日寻到的第一个蓬莱老鬼了。

和前几个一样,你们这些提不上台面的老鬼,都想着讨价还价,哪有什么修仙者该有的样子。

真是让人失望的紧。

罢了,沈某就不信了,你等这些蓬莱千年老鬼里,当真就没有一个软骨头。”

“噌”

摇光刀起,雪白刀刃指向那脸色大变的神魂。

沈秋说:

“你苟活了百年,沈某今日,就送你这乌龟,入轮回!”

“呀!”

眼见沈秋杀意纵生,那神魂也不再隐瞒,舍身扑来,也不用什么仙法道法,这剑玉里灵气多得是,但沈秋不点头,它一丝也别想使用。

就如那寻常武者一般,双手并称剑指,朝着沈秋杀来。

“这几日悟刀有成,专为你等这些孤魂野鬼练了一招。”

沈秋双手握刀,迎着那神魂前冲三步,一刀斩出。

剑玉幻梦里,有冷风乍现。

“这一刀唤做”

“逢鬼斩!”

周围黑沙漫卷,当着就如沙海搏命,刀式将起,便有死寂之意升腾,那舍身搏命的神魂剑招尚未发出,就被这死寂一刀,一划而过。

光影破碎,沈秋持刀而立,看着眼前神魂再度复苏,已是虚弱更甚。

“别!我说,我说!”

那神魂几欲跪倒求生,满脸惊惧,然而迎面一刀,却无丝毫怜悯。

“机会给你,你错过了,沈某现在,不想听了。”

10.劫狱捞人

沈秋没花太多力气,就砍死了那蓬莱神魂。

得了些几百年前的武学精要,还有些蓬莱武艺,便将那神魂残骸,丢入黑沙之中,任其化作这剑玉灵气的一部分。

他没有骗那个神魂。

这确实不是他杀得第一个蓬莱老鬼了。

从金陵出发,一路回到洛阳,中途灭了六个隐楼分舵,其中就有两个隐藏的蓬莱老鬼,加上虎煞枪里躲着的这个,就是三个神魂被剑玉拘了出来。

这才几天?

沈秋心中有些沉重。

以这些时日的经历来看,蓬莱万灵阵中被唤醒,又被投入江湖的老鬼,数量没达到整天蔽日,但也绝对在一个很微妙的数字上。

蓬莱是怎么操纵人心的?

又是怎么传承千年,屹立不倒的?

借着这四个被灭杀的老鬼透露的消息,事情在沈秋眼里,已经真相大白了。

寻常情况下,万灵阵中沉睡的真正大鳄,如东灵君,红尘君那种强横仙君,确实很难唤醒,但这些弱小之魂,只需要一点点灵气。

就能修成神魂,苟活于万灵阵中。

蓬莱需要时,这些神魂,就会以各种各样的方式,被送回俗世中。

要么是夺舍凡人,借尸还魂,以活人之躯,再活上几十年。

要么,就是被藏在各种所谓“通灵之物”里,深藏于黑暗之中,等待“有缘人”到来,然后再行夺舍之事。

入了蓬莱,入了仙道,便可解脱生死。

这不是骗人的话。

这是真的。

为什么那些练武有成的高手,都愿意委身隐楼,隐姓埋名,为蓬莱做事?

这就是原因!

蓬莱有能力让他们在这一世活完之后,在下一世重活一生。

就像是换衣服。

躯体就是这些神魂的衣服,衣服穿破了,再换一件就是了。

这些早就该消亡在时光中的腐朽鬼魂,借着夺舍之法,在这没有灵气的时代里,躲在黑暗中苟活。

尽管夺舍之事,也是条件苛刻,而且夺过一次,若无灵气补充,便无法转换第二次。

普天之下,只有蓬莱手中有灵气。

这些苟活的魂,想要在“偷”来的躯体将死时,继续活下去,就只能老老实实的给蓬莱当狗。

黑夜中,沈秋睁开了眼睛。

胸口瑶琴依然睡得很香,俏丽的脸上还有笑容,像是做了好梦一样。

时间过去了一个时辰。

对瑶琴而言,一个好梦估计只是刚开始。

而对于沈秋而言,他已经过了十个时辰,二十个小时,快一天的时间。

夜晚,对现在的他来说,太漫长了。

沈秋小心翼翼的,将瑶琴抱起,放在床铺上,自己悄无声息的起身,穿好了衣服,他俯下身,在瑶琴额头轻轻一吻,然后推开窗户,出了房间。

“咕嘟咕嘟”

红色的酒葫芦,被放在嘴边,醇香的酒水,滑入喉咙。

在头顶那轮寒月照耀下,沈秋坐在屋檐上,喝了几口酒水,擦了擦嘴巴。他看着头顶的月亮,低声说:

“十倍时间流速,一时间,真的有些适应不了,再这么下去,我就要神经衰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