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272 章(1 / 1)

大戏骨 七七家d猫猫 2000 汉字|52 英文 字 1个月前

对着……汪洋。”

那面朝大海、春暖花开的心态和意境,在轻快的乐符之间穿行,稍稍走高的歌声随后就滑过一道圆润的轨迹,重新落地下来,轻盈地宛若“阿甘正传”里那根永远无法落地的羽毛,穿梭了时间,也穿梭了空间,在心田里轻轻飘荡。

乔治的视线落在那个身影上,久久地,久久地不愿离开。在他的身上,可以看到那种吟游诗人般的潇洒和不羁,还有流浪天涯般的放纵和随性,时光的力量似乎快地滑过他的指尖,然后留下了人们看不到的痕迹。

乔治心潮澎湃着,那种无法抑制的亢奋和雀跃几乎让他想要跳起来,要知道,他见过多少大风大浪,当初还和鲍勃-迪伦同台过,在业内即使不是德高望重的老骨头,那也相去不远了。但真的太久了,他甚至记不起来上一次如此激动是什么时候了,难道是听到诺拉-琼斯(norah-jones)的第一张专辑?那是2oo1年还是2oo2年来着?

真正让乔治亢奋的,不是这歌而已,而是这旋律所透露出来的才华和天赋。老实说,这歌比不上刚才的“奥菲莉亚”,甚至可能比“顶级”的完成度都还要略逊一筹。但,这是一小调,随手偶得的小调,简单的几个和弦再加上简单的几组歌词,以简单的方式进行演绎,却美妙得让语言都失去了色彩。

虽然仅仅只是一歌,但仅仅凭借着这一歌,乔治就愿意亲自拜访。今晚答应斯坦利的邀请,原本以为是白跑一趟,现在却现稀世珍宝,这让乔治的情绪有些按耐不住。

更为难能可贵的是,乔治可不会忘记自己刚才的偏见年龄的劣势与歌曲的沧桑形成了绝对反差,就好像黎安-莱姆斯、诺拉-琼斯这些年少成名的天才一般,惊艳得让人颤抖。当初诺拉以“远走高飞(e-aay-ith-me)”这张专辑横空出世时,爵士也是需要嗓音、天赋和才华并行的曲风,成功地让整个北美乐坛都亢奋了起来。现在,难道他又现了第二个诺拉?

刹那间,印象就生了一百八十度的转弯。

虽然自己推翻了自己的判断,但乔治却丝毫不会觉得难堪如果可以遇到真正的音乐天才,仅仅只是一点点丢人,那又有何妨?

乔治就是一个纯粹的音乐爱好者,心无旁骛、专心致志、两耳不闻窗外事,甚至比斯坦利还要更加专注。他不仅没有窘迫,反而是亢奋了起来,他不由坐直了身体,目光炯炯地看着舞台,精神高度集中起来,对后续的表演产生了浓厚的兴趣。

注:洛杉矶(1os-ange1espushstart-agon)

193 无欲则刚

表演结束了。

酒吧里的客人依旧不多,只有九桌客人,舞台前方显得空荡荡的,似乎始终没有热闹起来,更不要说欢呼声了,尼尔和詹妮丝他们倒是吹起了口哨,在那里起哄着,其他客人们则显得拘谨了许多。

不过,蓝礼整个人都感觉十分轻松,没有什么特别的压力,这样的气氛反而让他享受其中。刚才那“洛杉矶(1os-ange1es)”的确是他随手写的小调,没有特别的编曲,吉他和弦也十分简单,歌词不过是最近一段时间的随想,完全就是一篇散文式的随笔,演唱起来自然也是轻松写意。

走下舞台,蓝礼迎面就看到了艾德,他将吉他背在身后,双手像是海豹一样用力拍手鼓掌着,眼神炯炯有神,充满了亢奋和期待,看到蓝礼走下来,艾德越激动起来,鼓掌的节奏越来越密集,脸上的笑容大大绽放开来,仿佛是一个忠诚而狂热的歌迷一般。

如此模样让蓝礼哑然失笑,将手中的吉他放在了一边,“不知道的人,还以为你是骨肉皮呢。”

那调侃让艾德顿时变得羞涩拘谨起来,如此表情让蓝礼的笑容越灿烂了,拍了拍艾德的肩膀,“走,到吧台去喝一杯吧。”

蓝礼和艾德朝着吧台方向走去,敲了敲吧台的桌面,蓝礼微笑地说道,“尼尔,来两杯啤酒。”

“今晚的表演很精彩,油管上又要热闹一番了。”尼尔打开了啤酒桶,开始倒啤酒,嘴里却是得意地炫耀了起来显然,刚才的表演他又拍摄下来了,这让蓝礼无奈地摇了摇头,开玩笑调侃了一句,“希望点击率能够突破新高。”这让尼尔和艾德双双笑了起来。

“蓝礼,蓝礼。”斯坦利急匆匆地从后面走了过来,拍了拍蓝礼的肩膀,“过来,有一个老朋友想要见见你。”

蓝礼看了看尼尔依旧没有倒好的啤酒,对着艾德说道,“给我五分钟。”然后这才和斯坦利迈开了步伐,“是哪位老熟客?”蓝礼在先驱村庄待的时间不算长,却也着实认识了一些酒吧的老熟客,每次回来的时候,碰面打个招呼也是十分正常的。

“见面了就知道。”斯坦利却卖了一个关子,倒是把蓝礼的好奇心勾了起来。

“嘿,乔治,今晚的演出怎么样?一切都还好吗?”斯坦利熟练地打起了招呼,蓝礼不由稍稍打量了一下眼前的老家伙,这是一个完全陌生的脸孔。

白的络腮胡修剪整齐,一头银白色的头梳妆整齐,鬓角服服帖帖地顺着脸颊往下延伸,深灰色的条纹西装和浅灰色的衬衫,一丝不苟的装扮自有一番威严,让人侧目;眉宇之间的肃然有着一股专业人士才有的权威和清高,震慑力不言而喻。

在蓝礼的印象中,这绝对是第一次见到的面孔,即使是先驱村庄的客人成千上万,但如此具有特殊气场的人,见过面肯定会认识,这也意味着,对方很有可能不是熟客。仔细想想,斯坦利刚才用“老朋友”来称呼,这就越值得琢磨起来,

不过,蓝礼没有着急着插话,而是跟随着在斯坦利的旁边坐了下来,“刚才的几歌都是你自己创作的?”这个老家伙直接无视了斯坦利打招呼的举动,而是微微抬起下巴,径直朝着蓝礼问,那居高临下的语气带着一股高傲的姿态,即使他不是故意的,但话语里还是难免有种挑衅的火药味。

这突如其来的问话,让蓝礼有些意外,他挑了挑眉,转头看向了斯坦利,投去询问的视线。不想,斯坦利却依旧笑盈盈的,完全没有大惊小怪的模样,蓝礼收回了视线,迎向了对方打量审视的目光,“谁在问问题?”

“我在问问题。”对方居然也硬碰硬地撞了回来,气势甚至还更胜一筹。

蓝礼却也不慌乱,反而是露出了一抹笑容,“这个’我’总有一个名讳吧。”在贵族圈子里,面对这种居高临下、盛气凌人的情况数不胜数,几乎每一个人都自持高贵,始终坚持不懈地维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