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7章(1 / 1)

年代文中的妖娆女主觉醒了[六零] 了冥 9248 汉字|0 英文 字 2个月前

第57章

  ◎钱小燕北城看病,郑家奇葩◎

  幸芳的学习能力很不错。不知道是不是在看《小芳》一书时, 得到了上天的馈赠。幸芳现在的记忆力和理解能力都非常的好。

  普通的文字,宋文城教过幸芳之后,幸芳很快就能记住, 并且能顺利的默写。就是她才开始学习, 字写得有点丑。

  语文学的轻松,幸芳数学学的也不差。千以内的加减法,她心算从不出错。乘除法, 幸芳算的会慢一点,但她算的准。

  学习能力强, 幸芳的学习进度就非常的快。早在宋文城出院前,幸芳已经自学完了小学一年级的课程。等宋文城出院, 有他系统的教导幸芳, 幸芳就学的更快了。现在, 幸芳已经可以给小学三年级的幸宝善讲题了。

  看着一学就通的幸芳, 幸宝善佩服不以。

  越是读过书的人,越是知道幸芳有多天才。幸宝善有时会偷偷的想, 如果他家不是那么穷,他姐肯定可以上大学。

  可惜,现在大学停课了。他姐也嫁人了。幸宝善偷偷的惋惜。为了不给大姐拖后腿, 幸宝善每天认真学习。争取长大了当个厉害人物, 给他大姐当大靠山!

  幸宝善努力,幸芳看着欣慰,想到十一年后的那场足以改变很多人命运的高考,幸芳又写信回家了。信中,她以她以后要培养妹妹们, 和文化人在城里特别吃香, 文盲会被城里人看不起为由, 让段三萍送幸福她们去学校。

  幸福她们不笨,她们最大的虚岁才十五,现在重拾学业,一点儿不晚。

  幸芳现在在幸家说话很有份量。段三萍感激她帮幸宝善,对幸芳那是言听计从。幸芳信刚到,段三萍就跑村小学,给幸福她们报名了。喜的幸福她们天天喜笑颜开。

  段三萍这回不心疼那几块钱的学费了。幸芳说了钱不够她给出呢,段三萍高兴的逢人就炫耀。她以为,幸福她们可以和幸芳一样,一个多月就能把小学念完。到时候她家的姑娘们就都是文化人了。说出去就倍有面子!

  幸福她们也确实有点底子。但那底子很薄。她们又没有幸芳那样的好记性,就不能复制幸芳的学习神话。她们只能从小学三年级开始,老老实实、按部就班的学习。

  段三萍见状,有点无奈的叹惜道:“哎,一个家出来的,你们怎么就不随你姐,聪明绝顶呢?。你说一样吃窝窝头长大的,你们怎么就这么不争气呢?”

  段三萍啰嗦的絮叨个没完,幸福胆大,听后小声地回了她一句:“妈,我姐是捡来的,她聪明正常。我们随你,随不了她。”

  小姑娘两句话噎的段三萍没话说。本来被闺女说笨,段三萍有点郁闷。后来一想,她白捡幸芳这么一个聪明丫头,她又高兴了。

  “嘿嘿,你姐的亲爹妈也不知道在哪?这俩人丢了你姐这样的女文曲星,也不知道后悔了没有?不过她们后悔也没用,你姐现在是我闺女,她们休想抢回去!”段三萍说着凶狠的龇牙。

  如今,捡幸芳回家,扶养她长大,已经成为人生中,最让段三萍骄傲的事情了。她现在护幸芳护的紧,谁敢说幸芳不是她亲生的,要来抢孩子,她就敢要谁好看!

  在舒城学习的幸芳,不知道段三萍的紧张,她又学习了半个月,就学完了小学五年级的课程。在宋文实领幸芳去小学报名,准备参加今年的中考后,宋少辉去北城手术的日子终于到了。

  好好的修养了一个多月,宋少辉看着已经比幸芳刚进城的时候好多了。之前那些脑淤血的后遗症,都已经消失了。他这会看着比较健康,就有点想放弃去北城。

  去北城看一次病,来来回回的路费,加上治疗费和食宿费,那肯定不是一笔小数目。宋少辉刚给宋文城结婚,用掉了一大笔钱。他现在虽然还剩些家底,但他却想给宋文城攒着,不想乱花。

  宋少辉磨磨蹭蹭的不愿意收拾东西,不想出发,宋文城就直接找他朋友在北城给宋少辉找了护工,租了养病的小院。宋少辉不忍辜负宋文城的心意,只能出发了。

  出发前,幸芳和钱小燕一起收拾了不少的行李。这次去北城的,只有宋少辉和钱小燕。宋文城还打着石膏,不能动。幸芳要留下来照顾他和孩子,不能走。宋文实要留下来替班,离不开。宋婷婷是出嫁女,也不好丢下老公孩子,掺和娘家事。如此,家里能陪宋少辉去看病的,就只有钱小燕。

  钱小燕倒没有不乐意去。宋文城的孝敬她也照单全收,不会不自在。只是,到底年纪大了,冷不丁的出远门,她心里有点犯怵。

  钱小燕不想露怯,一点儿没跟大家说她心里的害怕与担心。但幸芳眼厉,从钱小燕焦躁的言语,和她反复无常的动作中,发现了她的慌张。

  幸芳本想安慰她,或者让宋文城找个朋友,送钱小燕她们一程。转念想到宋文实的婚事,幸芳立刻改了主意。

  安慰人,和别的安排可以先等等,现在机会不错,幸芳打算先帮宋文实敲敲边鼓。

  她说:“妈,平时看不出来,这有事时,才发现咱家的人是真少。如果你当初多生几个,或者文实早点娶了媳妇,那这会你也能多个好帮手。妈,这个褥子打包好了,你看看行不行?”

  幸芳说的特别自然,钱小燕也就没怀疑她是刻意唯一。过去看了一眼幸芳的成果,钱小燕满意点头:“不错,这样就行。你过来,帮我拉一下那个绳子。”

  幸芳听话的过去帮忙,然后她这回收着力气,几次才做好,做完她装作累的不行的坐到地上,说:“呼,好累啊。妈,你当初真应该多生两个!”

  “呼,呼…你以为养孩子那么容易,孩子贵精不贵多,懂不懂?呼呼……”钱小燕也累的不轻。但她依旧嘴硬着,不想承认她孩子少是因为宋少辉不肯多生。

  嘴上说着冠冕堂皇的大道理,她心里想的却是,真该给宋文实找媳妇了。除了能早点抱孙子。有亲儿媳妇在,也能有人陪她去北城,给她打打下手,帮宋文实在宋少辉面前刷好感。

  错过了表现的好机会,让宋文城在宋少辉这里,独自出风头,钱小燕心情不太好的决定,马上给宋文实找对象,让他媳妇赶在幸芳生儿子之前,抢先生下宋家的下一代。这样,看在长孙的份上,宋少辉以后也能多分给宋文实些好处。

  盘算好了,临出发去北城之前,钱小燕就找宋文实通气说:“儿子,你在家这段时间,把咱家的房子好好收拾收拾,给你自己搞出来一个房间,这样等妈从北城回来,你也好结婚娶媳妇!”

  宋文实一开始不知道幸芳在帮他,钱小燕突然要给他娶媳妇,他以为是钱小燕有了目标,吓了一大跳。等钱小燕把她的打算都跟宋文实说了,宋文城才松了一口气。

  他调整了一下表情,露出一个期待、无奈的表情,开始了他的表演。

  “妈,我也想结婚,可哪有适合的啊?我知道你想给我找个好的,但郑大嫂那样的娇蛮小姐,我不想娶。妈,你是对我最好的人,我不想你过郑婶那种忍气吞声的日子。我想给你找一个贤惠温柔的儿媳妇。”

  钱小燕被宋文实这一番话哄的眉开眼笑。她心情舒畅的拍宋文实的肩膀说:“妈知道,妈都懂,你郑婶家那样的作精,也就她吧,这样的姑娘,妈才不给你娶呢。那金凤,一天天的仗着家世好,净会欺负人。儿子,你放心收拾房子吧,等妈从北城回来,我肯定给你找个贤惠的好媳妇!”

  钱小燕话里满是雄心壮志,好像宋文实多牛,天底下的好女人任他挑选一样。宋文实没直接泼钱小燕冷水,而是悄悄的给她增加找儿媳妇的难度,他说:“妈,除了贤惠,我还要好看的。就她不能比我嫂子差。妈,我不想别人说我媳妇不如我哥的好。”

  “对对对!”钱小燕忙不迭的点头:“那肯定的啊,你是我亲儿子,我肯定得给你找一个方方面面都比幸芳好的!”

  钱小燕这时候超自信,等她照着幸芳的标准去找白富美,才发现她给自己挖了一个天坑。把幸芳当标杆,还要找温柔的白富美,她累死也找不出合适的儿媳妇!

  不过,未来那些唉声叹气,心急如焚的日子还没来呢。所以钱小燕这会带着美好的畅想,跟宋少辉去北城了。

  和她们一起出发的,还有唐大海这个女婿。他是主动过来帮忙的。之前幸芳给他出了主意,让唐家解决了唐小妹的终身大事。免了唐小妹被骗下乡,凄苦一生的结局。

  唐家对幸芳很感激,加上两家人平时关系也不错。这会宋家需要人,唐大海就主动过来搭把手。他本来是想留在北城陪护的,后来宋文城说他请了护工,他就决定把钱小燕护送到北城后,他再回来。

  这样一来一回,只需要耽误两天,一个周末就够了,不用多请假。宋少辉这倔老头最后被说服,同意了唐大海的护送。

  钱小燕她们走后,宋家清冷了许多。少了钱小燕在家一天东家长西家短的叨叨,宋家明显安静了很多。双胞胎开始有点不适应,等幸芳搂着她们睡了几天,又给她们做了几顿好吃的,她们就只想粘着幸芳,不找奶奶了。

  来了宋家二十多天,将近一个月的时间,吴双双和吴依依都被养胖,养精神了很多。现在,她们已经褪去了刚来宋家时的怯懦,有了小孩子的活泼模样。如今,她们还会粘着幸宝善,却不像刚来时那样,时刻都离不开他了。

  现在,双胞胎最喜欢的人是幸芳。

  小孩子渴望母爱是天性,以前许小月没给过孩子多少母爱,压抑了她们这份天性。现在幸芳对双胞胎温柔以待,她们就越来越喜欢幸芳,真把幸芳当妈妈了。

  之前宋文城刚出院,怕一起睡太挤,会碰到他的伤口,幸芳就买了一个上下铺的铁架子双人床,让双胞胎一起睡下铺。幸宝善睡上铺,然后幸芳和宋文城睡大床。这几天宋文城的腿好了很多,敢使力拄拐走路了,偶尔的,幸芳就会把双胞胎抱到床上,让她们和幸芳一起睡。

  双胞胎开始有点不敢,后来体会过幸芳暖暖的、香香的、软软的怀抱,她们就爱上了跟妈妈一起睡觉这件事情。

  现在,每到睡觉的时候,小不点们,最盼望的,就是幸芳叫她们过去,温柔的亲亲她们的脸蛋,然后抱她们去大床讲睡前故事。

  今天又是幸福听故事的一天,没等幸芳把守株待兔的寓言故事讲完,小不点们,就已经愉悦的闭上眼睛睡着了。

  小孩子觉多,睡得也快。才七点多钟,刚刚入夜而已,幸芳和宋文城两个大人就还不困。如果宋文城方便,她们两个新婚燕尔的年轻人,肯定有很精彩的夜生活。可现在,宋文城还伤着呢,幸芳不敢碰他。

  她们就要克制。

  说来,刚开始一起睡的时候,宋文城其实比幸芳紧张。幸芳实在是太好看了,和她这样的美人睡一张床,还被她无微不至的照顾着,只要是个正常男人,就没有能无动于衷的。

  宋文城是个素了很多年的正常男人。他以前清心寡欲,是因为他没那个条件。现在,他有了幸芳这样的美媳妇,他就有点蠢蠢欲动。

  他也想克制,也知道他如今在养伤,不能乱来,但有些身体冲动,不是他想克制就能克制的。

  宋文城不是六根清净的老和尚,他有点想试试。然后,不等他蠢蠢欲动,幸芳就把他镇压了。

  幸芳是知道她招人的。不论是书中,还是现实生活中,见了她走不动道的男人,不知道有多少?

  不想坏了宋文城的养伤大计,幸芳在宋文城出院之前就给他准备了清火汤。幸芳把宋文实灌的满嘴苦味,又把她自己裹得严严实实,然后还每天给宋文城找事情,让他把精力都用在干正事上。宋文城这个病号,再有啥想法,就有心无力了。

  等宋文城又好了一些,幸芳就把双胞胎搬到了床上。有天真可爱的双胞胎女儿,隔在她们中间,这回宋文城不想老实,也得老实。

  又是不能干坏事的一天,幸芳和宋文城默契的,一人拿一本书,开始了刻苦的学习。

  她们两个一个要中考,一个要上军校,都学习的很认真,非常的有奔头。

  长夜漫漫,却平平淡淡。

  一夜好眠,幸芳和宋文城差不多同时醒来。她们两个都没有睡懒觉的习惯,睡醒之后,醒了醒神,幸芳就起床帮宋文城穿衣服,等宋文城拄着拐出去洗漱,幸芳才脱了她的睡衣,开始换衣服。

  这么热的天穿着严严实实的睡衣,晚上还得盖被子,那还是挺热的!但没办法,谁让她好看的让人不放心呢。

  为了宋文城的健康,为了宋文城的腿,幸芳只能再忍忍!

  坚持就是胜利!加油!

  之前买的不少的布,幸芳衣服不够穿,她就又给她自己做了两身新衣

  服。换了一条素净的蓝色长裙,幸芳麻利的编好头发,开始给崽崽们穿衣服。等她把崽崽的衣服穿好,把两个崽交给幸宝善,让他带她们洗漱叠被子,幸芳就去厨房做早饭。

  今天的早饭是蛋炒饭和紫菜蛋花汤,宝宝和宋文城不能吃辣,幸芳做的饭菜就比较清淡。不过幸芳厨艺一级棒,她做蛋炒饭,能把米饭炒到每粒米都沾上鸡蛋液,丝丝入味,特别非常的美味。

  双胞胎那样小的宝宝,吃幸芳做的蛋炒饭,都能头也不抬的吃满满一碗。香的的她们,吃饱了饭还要捧着肚子,回味半天。

  也就是幸芳看着,不许她们舔碗,不然她们用过的饭碗,能干干净净,好像没用过一样。

  孩子们吃的香,幸芳很有成就感。

  吃好了饭,把收拾屋子的事情交给宋文实,幸芳就带着她的小钱包出门了。

  今天是幸芳约好了和郑小娥一起去买棉花的日子。过了夏天,秋冬马上就来。东北这边的冬天极冷,幸芳和双胞胎都还没有棉衣,趁着现在天热,幸芳就得赶紧准备起来。免得挨冻。

  郑小娥因为前几天幸芳送了她两双千层底布鞋,和两把自家种的小青菜,她对幸芳的态度很不错。幸芳吃好了饭去她家,她就给幸芳手里塞了好几个红红的沙果,让幸芳尝尝。

  郑小娥的娘家和幸芳一样,也是舒城附近的农村。这沙果,是她娘家院子里自己种的沙果树结的。沙果树好养活,结的果子还多,它在她们这一片是一种家家户户都很喜欢的水果。

  沙果也叫海棠果。它熟透了是红的,没熟得时候是绿的。它的果实不大,一个小个的国光苹果,都能抵得上两个大沙果。

  这东西酸酸甜甜的,小孩子最爱吃。有的小孩嘴馋,不等沙果熟透,生的发涩,酸的倒牙的时候,他们也会揪了偷偷吃。

  幸芳家也有种沙果树,她知道这玩意就是个应季零嘴,等它熟透了,一场大风过来,它就会掉的满地都是,然后吃不完全烂地里。

  在农村,为了不让家里的果子烂掉,每当沙果红了,大家都会开始送礼。左邻右舍,亲戚朋友,一人送点,一树的沙果就分完了。这就是一个心意,非常的不值钱。

  以前在幸家,幸芳为了让果子能保存的久一点儿,每年到这时候她都会晒沙果干。

  挑熟透的果子去核切片,然后放太阳底下暴晒。想要沙果干晒成,幸芳要想着时不时给果干翻面,省的晒不好,果肉烂掉;也得看着天气,以防风太大,把小小的果干吹跑。同时,幸芳还要看着赶鸟雀和苍蝇虫蚁,以免果肉被小动物们污染了,不能吃。

  晒果干的过程不难,却异常的繁琐。没有耐心的人,是晒不出好果干的。但幸芳可以。

  以前幸家那么穷,不值钱的沙果在她家也是好东西。为了冬天的时候,嘴里也能吃点零嘴,幸芳一点儿不怕麻烦。

  就算沙果干口感一般,根本算不上美味,幸芳也喜欢。

  幸芳感慨着,一不小心就把这些话都说了出来。郑小娥听后一拍大腿,很激动的说:“哎呦,这不是巧了吗?哈哈,小芳你不知道吧,沙果干我也喜欢吃的。想当年,我晒的沙果干,我们村的人,没有说不好吃的!那时候,还有怀孕的官太太,找我买沙果干,跟我换了一碟子糖糕呢,哈哈~”

  “哈哈,是吗?那我跟婶子比,还差挺多的,我就是自己瞎鼓捣。我妈还嫌我浪费时间,差点把我晒得果干给喂小鸭子。”幸芳说着,对郑小娥竖起了大拇指。

  把郑小娥夸的,骄傲的挺起了胸脯。她刚要和幸芳交流一下晒果干的心得,就听见一道特别刺耳的声音,语气不善的说:“呵,穷鬼!瞧你们那没出息的样儿!一个破沙果而已,瞧把你们给激动。又不是啥好东西,你们至于吗?真丢人!”

  郑小娥闻言,瞬间被她大儿媳妇羞的涨红了脸。她尴尬的看着幸芳,一时间笑容滑稽的僵在脸上,不知道说什么才好。

  金凤怀孕了,又才被她儿子从娘家哄回来,所以郑小娥不想和她吵架。可金凤这么不给她面子,当着幸芳的面这么损她,她又觉得非常的丢人。郑小娥被金凤气的直哆嗦,金凤却好像没看见一样,依旧在那找事。

  “你不是说要给我补身体吗?我的早饭呢?你不会又给我蒸的鸡蛋羹吧?天天吃鸡蛋羹,你就不能给我换一样吗?我可怀着孕呢,天天吃鸡蛋怎么能营养均衡?”

  金凤越说越不高兴,郑小娥和幸芳还没说她没礼貌,和她吵架,她就嫌弃她们不和她说话,直接发脾气吼道:“我不吃了!一天天的,烦死了!你们一家人就会虐待我,嫌弃我!大清早起来你们就给我添堵,你们真的好讨厌!我有钱又不是我的错!你们凭什么看不起我!既然你们不欢迎我,那我走好了!”

  吼完,大小姐抹着眼泪,好像受了多大委屈一样,拎着她的小包,头不梳脸没洗,就气冲冲的跑了。

  幸芳目瞪口呆的看完这场大戏,一点儿没懂这姑娘是怎么回事?

  这也太大小姐了吧?她先过来骂人,她们只是没有跟她一样骂回去,她就怒了?!这什么逻辑?她们哪对不起她了?

  事情的起因是她挑事,经过是她们挨骂,大小姐哪吃亏了?!她怎么就委屈了?

  还有鸡蛋羹哪不好吃了?这可是物资匮乏的1966年!怀孕天天吃鸡蛋羹还不行,那她想吃啥?龙肝凤胆?她有那么金贵吗?

  幸芳越想越无语。她同情的看着郑小娥,终于懂了她平时过的,是怎样水深火热的日子。跟这样的姑娘相处,一定累死个人。郑小娥摊上这样的儿媳妇,日子过得可真不容易。

  郑小娥看懂了幸芳意思,回了幸芳一个无可奈何的眼神。

  “唉,家门不幸,家门不幸啊。”反正已经被幸芳发现了,郑小娥索性破罐子破摔,跟幸芳把她最近憋在心里的气,都说了出来。

  “唉,你说我儿子那么老实的一个孩子,当初怎么就眼瞎的喜欢上金凤了呢?这金凤,刚开始瞧着也还行。可自从她进门那天起,我们家就没有一天不吵架的。我菜炒咸了,她骂我,我菜做淡了,她还骂人!她一天天不干家务,也不上班,就在家躺着,我不敢说她什么,只是让她起来收拾收拾她的屋子,她就说我虐待她!”

  “我虐待她?我把她祖宗一样的伺候着,连她的小衣服都帮她洗了,我敢虐待她吗?!她脾气那么大,谁能欺负她?”

  “我也不是天生的贱种,就喜欢她作践我。我这么敬着她,不就是图她对我儿子好点,别像对我似的对我儿子呼来喝去嘛?结果可好,她一不顺心,就关起门来打我儿子!”

  “去年,我儿子的脸都被她给抓破了。郑瀚顶着那张大花脸去上班那天,害我们全家在大杂院,都被嘲笑了一遍。郑瀚被损的,头都不敢头。结果金凤可倒好,她不以为耻还反以为荣,逢人就说她是女中豪杰……唉,你是不知道,那段时间被大家笑话的,我都不想出门。”

  说到心酸处,郑小娥没忍住,悄悄落泪了。幸芳不知道怎么安慰她才算好,就无声的给她递了一块干净的手帕,没有说话。

  郑小娥也不需要幸芳的安慰,她就是憋屈狠了,想找个人吐吐苦水。她并不需要谁同情她,或者和她出主意什么的。反正金凤就那样,谁说也不好使,郑小娥对她已经死心,没要求了。

  幸芳这样一言不发的默默陪伴正好,接过幸芳的手帕,郑小娥擦干了眼泪,继续跟幸芳诉苦说:“经历了去年被嘲笑的事,我都想劝我儿子离婚了。反正在一起也过不好,离了也能落个清净。”

  “金凤这大小姐我是真伺候不起了,她仗着她家世好,天天觉得我们家占她便宜,时不时就要发火。可天地良心,我们家不是那种,趴在儿媳妇身上吸血的吸血鬼啊!”

  “是,我承认,当初我同意她跟我儿子处对象,我是看中了她的好家世,想得到好处。可,我这么想有啥不对?我儿子有能力,我家差人脉,我就想让他以后的路走的顺畅点,给他找个好岳家,这有啥不行的?”

  “我又不是不出彩礼!我也没想着只占便宜,不付出。我就想亲家在我儿起步的时候帮帮忙,等他起来了,有能力了,他肯定会回报的啊。他又不是那种没良心的陈世美!”

  “可金凤就是不听,她就是觉得我功利心重,我怎么解释,她都气不顺。这么多年,我不但没沾到好亲家的一点儿光,我还天天被人骂!金凤老说我占她便宜,可我占她啥便宜了?结婚这么多年,她从没往家里交过一分钱,我供她吃供她住,还伺候她的吃喝拉撒,她还有什么不满意?”

  “金凤天天怨我不给她吃好的。可谁家不吃白菜土豆大萝卜?天天大鱼大肉,我吃的起嘛?一天给她吃一碗鸡蛋羹,是我能做到的极限,可她就是嫌还不够,老觉得我是故意虐待她。唉,说真的,要不是她怀孕了,这儿媳妇,我是真不想要了。”

  把堵在心里的话都说了出来,郑小娥心情好了很多。她拉着幸芳的手,跟她道歉说:“小芳,今个对不住了,连累你无端的被骂了一顿。你别生气,婶子替金凤跟你道歉。等一会儿出去,婶子给你买橘子汽水。”

  “婶子,没啥对不起的,你又没骂我,不用你跟我道歉。嫂子她怀孕,心情不好,我也能理解。你放心,我不会把她的话放在心上的。以后咱俩该怎么处还怎么处,她是她,你是你,我们的交情和金凤可没关系。”

  幸芳这话,懂事的郑小娥直叹气。

  “唉,还是你婆婆命好。她闭眼睛都能找到你这样的好姑娘,我就是个睁眼瞎,千挑万选的,给家里娶回来金凤这么一个祸害。唉,现在啊,我就盼着她平平安安的把孩子生下来,千万别出意外。”

  想到刚刚金凤那个大吼大叫,一不高兴扭头就跑的模样,幸芳觉得郑小娥的担心,可太有道理了!

  怀孕初期,就容易流产。看金凤那个不管不顾、娇纵任性的样子,她的孩子,搞不好真的会保不住。只是,实话未免太不吉利。

  幸芳就安慰郑小娥说:“会好的,等嫂子的孩子生下来,她自己当了妈妈。懂了做母亲的不容易,她就可以理解你了。婶子,你再等等,熬过这段时间,你肯定能苦尽甘来。”

  幸芳这话一听就是客套话,没啥说服力。但郑小娥还是有被幸芳安慰到。

  她需要一个坚持下去的盼头。要是没有了盼头,这苦日子过得她是真要崩溃了。

  两个人又凑在一起说了一会儿小话,多是郑小娥抱怨,幸芳安静的倾听。等郑小娥彻底说够了,散了心中的郁气,她才重新整理了一下,跟幸芳一起去买棉花。

  棉花是郑小娥找人提前定好的,所以,幸芳不用去供销社抢货。跟着郑小娥左拐又拐的走了半天,她们进了一个破财的小院子。院子里,幸芳见到了卖棉花的白发老太太。

  老太太是郑小娥的乡下亲戚,这棉花是她亲戚在老家偷偷种的。所以棉花的质量不错,数量也多。幸芳除了给她自己和双胞胎买棉花,还想给幸福她们也买一些,因此她没少花钱,没少买棉花。

  老太太看幸芳花钱这么冲,高兴的咧嘴笑了起来。“姑娘,有需要下回再来,我这好东西不少,价钱公道,安全性也有保障。有需要你放心大胆来。”

  “嗯,下回有需要我肯定来。”

  幸芳这样的出手阔绰的大主顾,老太太很喜欢。幸芳也喜欢老太太这样会抓钱的人。两个人相视一笑,一切尽在不言中。

  买完了棉花,幸芳背着袋子回家去晒棉花,做棉衣,郑小娥回家后,把棉花放好,没有歇着,就去了机械厂找她大儿子。

  一见到郑瀚,郑小娥就把拉着脸,很无奈的对他说:“你媳妇又跑了,你下班去她娘家找找吧。”

  郑瀚听到这消息,已经不像头几回金凤跑时那样紧张了。金凤平均两三天,就得发脾气跑一回。头几回,郑瀚还会反省,以为是他哪里做的不好,或者他家人哪里做的不好,让她受委屈了,诚惶诚恐的去哄人。现在,他已经习以为常,不把这当回事了。

  “知道了。”他语气清淡的回答郑小娥。

  不想再多提金凤,他关心郑小娥道:“妈,你吃午饭了吗?今天食堂吃了酱小鱼,你要不要打一份带回去?”

  郑小娥确实没吃午饭呢,只是她早上给金凤蒸的鸡蛋羹还在锅里放着呢,金凤肯定不会吃剩饭。郑小娥再不回去把它吃掉,捂的时间久了,它就要馊了。所以,她擦了把脸上的汗,怏怏的说:“不用了,我回去吃鸡蛋羹,我早上给金凤蒸的,她没吃。”

  话落,又是一阵窒息的沉默。

  提到金凤,郑瀚和郑小娥心情都不太好。郑小娥知道郑瀚比她还不容易,所以她没跟郑瀚抱怨什么,把该说的话说完,她就顶着烈日回家去了。

  郑瀚看着郑小娥擦着汗,脚步匆匆的,走在烈日之下佝偻的身影,瞬间心里一阵不是滋味。他真是该死,都成家了,还要他妈时刻为他操心。他真不孝。

  看着在阳光下,晒的好像要化掉一样的郑小娥,郑瀚心里对金凤的怨气又多了一些。

  他突然很后悔,很后悔。后悔去年他妈劝他离婚的时候,他没同意,还和金凤有了孩子。什么他们老吵架是因为没孩子,等有了孩子,一切就好了。就是骗人的鬼扯!

  他就是鬼迷心窍了,才同意了和好。

  金凤就是金凤。不论有没有孩子,不论发生任何事情,她永远都不会改变!

  有了孩子,金凤不但没变好,反而仗着她肚子里的孩子,变本加厉,比以前更能作,能难伺候了。

  想到之前在老丈人家伏低做小的一个月,郑瀚烦躁的,松了松领,抽起了烟。

  本来有了孩子,郑瀚已经在尝试戒烟了。可现在太心烦,他觉得好累好累,就又开始抽烟了。永远也哄不好的金凤,好像一座大山一样,压在他身上,让他喘不过气。

  烟雾缭绕中,郑瀚想,如果之前他听郑小娥的话,痛快的和金凤离婚分手了,他们现在都会好过很多吧?

  让金凤怀孕,真是一个致命的错误。金凤那样自私自利,永远只想自己的人,怎么可能爱孩子呢?她现在就这不行,那不满意的,等孩子生下来,她能养孩子吗?

  如果她养不了,那孩子就只能丢给郑小娥养。以金凤和郑小娥现在的关系。郑瀚已经能够想象,以后郑小娥辛辛苦苦的带孩子,金凤在一边嫌弃这嫌弃,还不停耍脾气的样子了。

  郑瀚不想他妈再为他受委屈,他不是个娶了媳妇忘了娘的人。媳妇和老妈,对他来说,都是重要的人。不想再惯着金凤,助长金凤的嚣张气焰,郑瀚抽完烟后决定,这回他不去老丈人家接人了。

  金凤那人就不识敬,越是冷着她,她就越乖。越是对她好,让她知道你好欺负,她越要蹬鼻子上脸。

  以前,郑瀚总想着,金凤比他年纪小,条件好,他得宠着她,让着她。现在,在金凤越来越过分,越来越能作之后,郑瀚决定不再惯着金凤,不管她了。

  就爱咋咋地吧,能过就过,不能过就离。郑瀚破罐子破摔,不打算再哄金凤了。

  金凤还不知道郑瀚心灰意冷,后悔娶她了。她这会正拎着包包,在商场血拼呢。

  这是她从小养成的习惯。只要她不高兴,就来商场买买买,买爽了,她就开心了。

  记得刚结婚的那会,郑瀚惹她生气,她在商场买一条裙子,就花光了郑瀚半年的工资。那天,金凤把郑瀚和郑小娥气的差点吐血。金凤看着她们那心如刀割的模样,只觉得爽翻天了!那天,是她结婚后,笑得最开心的一回。

  可惜,只有就那一回。之后郑瀚就把他的工资交给郑小娥,再也不给金凤,让金凤管钱了。金凤对此也无所谓。反正,她也看不上郑瀚那仨瓜俩枣,有她爸妈给她的准备的大笔嫁妆,她想怎么买就怎么买。根本用不着郑瀚。

  对金凤这种败家的行为,郑瀚和郑小娥肯定是看不惯的。可,这钱是金凤的,她想怎么花就怎么花0,他们管不着。因此,他们只能旁敲侧击,苦口婆心的劝金凤省着点花。

  钱又不会下崽,金凤花完就没了。她现在不事生产,还花钱这么大手大脚,那等她的钱花没了,倒霉的还不是他们郑家?

  郑小娥劝的苦口婆心,嘴皮子都快磨破了。金凤却越听越心烦,从不往心里去。

  郑小娥她们越劝,越心疼,她越要花钱!她就是要把她的钱都花光!她才不要攒钱。攒来攒去,说不定就便宜谁了。花钱能让她开心,她的开心最最重要,所以她为什么不花?

  不过,到底是怀孕的人,金凤这次买东西,没光想着她自己。她买了许多的奶瓶,奶嘴,奶粉和能给小孩做衣服、做尿布的柔软棉布。

  买爽了,把包里的钱和票差不多全花光了,金凤终于停手了。

  看着地上的大包小裹,金凤想着她如今怀孕了,不能劳累,就在商场门口雇了一辆三轮车,让他送她回家。

  回的当然是金家。今天郑小娥惹怒她,郑瀚还没来给她道歉呢。不好好的出了这口气,金凤是不会跟郑瀚回郑家受罪的。

  作者有话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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