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119 章(1 / 1)

大美时代 中秋月明 2000 汉字|0 英文 字 2个月前

但美术考试因为基本上都坐在小板凳上,而且考生们有画板画具等等一堆东西要带进带出,所以大多要求自己拿到门口交卷,无论素描、速写、色彩,都有个画面保证干爽干净,不要因为重叠被黏上、抹花的情况,所以绝对不允许使用画面保护液,就怕来不及干。

万长生也没急急忙忙的抢着交卷,揭下胶带收拾好东西,才拎着到门口交卷。

忽然看着画面的他叫停:“倒退几秒放慢点行吗,谢谢?”

调查组照做了,其他地方看见的画面估计也是这样。

然后万长生赫然看见,林建伟就恰好跟在他的后面交卷!

但镜头几乎就在交卷门口的上方,只能看见考生们把画卷交给老师出场,几乎就是头顶能看见发旋的角度。

万长生的平头晃了晃,林建伟的分头也晃了晃,看不到任何手部动作。

“没有其他角度了么?”

调查组摇头:“这都是平时的教室,安装摄像头都是这几年的事情。”

万长生没再说什么。

老曹回头看了看万长生,嘴角无奈的拉起些冷笑。

速写考试的监控视频里面,看不出来万长生有作弊上图钉眼的动作,可也无法否认他没有这个动作的机会。

这是个近乎于死循环的逻辑模式。

在有些国家如果找不到确定犯罪的证据,那就是无罪推定原则,只要无法证明被告人有罪,那么就是无罪的,这种司法原则就是“宁可放走一千个罪犯,也不冤枉一个好人”。

恰恰在我们这个社会千古以来就不这样,虽然一直在尽力想实现无罪推定,但疑罪从轻、疑罪从挂的有罪推定,才是司空见惯。

首先怀疑你有罪,那么就从这个出发点去判断并追查。

万长生就是在这种思想指导下,本来是个受害者,却变成了舞弊嫌疑人,而且在现在高考级别越来越严厉的大环境下,舞弊随时可以定性成触犯法律。

仅仅因为试卷上面出现了疑似作弊的符号,就能取消成绩,就是这种思维模式的必然结果。

色彩考试的答卷,万长生足足坐满了三个小时,调查组也是快放了,因为从万长生那有点佝偻着坐在小板凳上,像个机器人似的加快动作,蘸颜料、调色、绘制,根本就看不到他对那个该死的右上角做过任何举动。

他们肯定早就每帧仔细慢慢看过。

特别是色彩考试中的透明胶带贴满了四个边框,更加明晰的看到那角落没有任何东西,看不清小孔,起码也能看清没有图钉。

直到最后交卷。

这回不需要万长生提前说,调查组也放慢了交卷的镜头画面。

林建伟,又跟在万长生后面交卷。

可这又能说明什么呢?

疑罪从有的原则,又不会运用到这里了。

万长生的试卷上确实出现了不寻常的符号,那么他所有的怀疑都从这个出发点建立起来。

而林建伟不过是“恰好”两次有不寻常符号的考试,交卷都在万长生身后,这能指证他在万长生的试卷上做了手脚?

没有任何证据能证明林建伟这两次跟着万长生交卷有什么意义。

哪怕拿出一个月前的那次举报投诉例子,来证明这个人的动机,可也无法跟眼前的事情直接联系起来吧?

或者说万长生如果素描不提前交卷,三次这个人都跟在他后面交卷,也许会让人质疑。

两次还能叫做巧合?

谁叫万长生觉得素描剩下一个小时太无聊了呢?

天才的人生可能真是太无聊了。

老天爷才会给万长生找来这种破事儿吧?

106、不以己悲(第二更)

人生真不是非黑即白。

哪有那么多明明白白的对错判断。

画板的照片也出现在了大屏幕上,同时并列的还有万长生在考场里面某个画板被拍到正面的截屏。

但凡画颜料的,大多有这个往画板上面涂颜料的习惯。

因为每笔颜料调的时候多少会蘸满饱含颜料,可画了几笔以后,觉得要调整颜色,这笔头上的颜料哪里去呢?

直接洗笔一桶清水要不了几笔就变成颜料浆了,画一上午画估计全都在不停换水,所以讲究人会拿不粘连的纸捏着挤掉颜料再洗笔,学生们大多就直接在画板或者毛巾上蹭掉颜料。

再说哪怕再爱干净的人,也会在日积月累中偶尔抹两下到画板上。

所以每块用了很久的画板,都像指纹似的,带着各有特色的乱七八糟色彩痕迹。

从两张照片上,基本能够把两块画板完全重合,人家甚至做了个半透明的重叠,所有色块都是完全重叠的那种。

放大的画板照片上,那中心通常用来贴画纸的干净空白方框,四个角都确实从来没有过图钉孔。

这应该是确凿的证据了吧?

可这位调查组领导靠在椅子上:“我们也觉得这应该可以证明万长生同学,可以排除在画板上钉图钉的行为,可是……”

他也有点疲惫的揉揉鼻梁:“这更加说明这个记号是有目的的,其次,也不排除另外偷偷在上面做记号的可能性,况且……有美术学院的领导也给我们提醒,对于美术生来说,照着原样再仿制一块没有问题的画板,这种可能性非常大,而且就算是填补图钉孔,对美术生来说也是轻而易举的事情,毕竟这块画板离开现场有七八天,我们也不能确定到底发生了什么。”

亲戚老乡们轰然喧哗,要不是孙二娘站起来压手,估计就群体破口大骂了。

万长生还是那么淡定:“意思就是说,怀疑我作弊,因为一个莫须有的添加细节,试卷在离开我以后才增加的细节,就让我来承担考试舞弊,取消资格,甚至送去法办的后果?”

调查组的领导指指电视机画面:“法律上有个词,叫做自由心证,就是要求法官在判决的时候,依据良心和理性,利用自己的法律知识和审判经验,合理判断证据的证明价值,得出结论,这是欧美国家判决的重要原则,其实很多法律案件最终都是这样难以靠证据说话的,从我的角度,对你这位年轻人的判断来说,我非常同情你的遭遇,也不相信你会去作弊,但我们仅仅是接受委托来调查,最终的决定权不在我们这里,这还没到法律管辖的范畴,我希望能有个好的结果吧。”

面对这样的人,万长生就咨询:“我还能走什么样的正规手续来保护我的这种倒霉呢?”

对方想想:“先看相关招生的单位作出什么决定吧,如果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