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无时不刻不在威胁着女王的统治地位。因为,距离尘埃落定的局面,言之过早。
这场皇室之争,早已经酝酿多年。直至伊丽莎白女王成功登基,才彻底全面爆发。
就连最底层的民众,也听到了风言风语。也将此事视作茶余饭后的谈资。
宫廷之内的气氛,又该何等紧迫?
唐欢置身黑暗之中,仿佛幽灵到处飘荡。
他在心中牢记宫殿内的每一寸地图,并迅速形成一张详细的蓝图。
这是唐欢今晚的目标之一。掌握这座宫殿的一草一木,为将来的行动提供便利。
也许他今晚所为会是无用功。可如果真到了需要利用地形,却两眼一抹黑的时候。唐欢势必追悔莫及。
成功,永远留给有准备的人。
抱着船到桥头自然直的心态,并不是缺点。甚至是一种很逍遥的生活姿态。
但唐欢不是这样的人。
从他进入商界,并一步一个脚印走到今天。
他在每一场硬仗开打之前,都会做好充分的准备。
唐欢可以打没把握的仗。
但永远不会打没有准备的硬仗。
这是他还在猎龙者时养成的习惯。
在那个时代,任何一场硬仗的失败,付出的代价将是生命。
唐欢赌不起,也输不起。
除了他,还有他带领指挥的队友。
前方有一列卫队巡逻而过,唐欢悄然藏身于黑暗之中。那双漆黑的眸子,从那群卫队的身上掠过。
雄赳赳,气昂昂。
唐欢甚至从这群卫队的身上,嗅到了一股凌厉的杀意。
这是对潜在危机的一种心理预设。
可以看出,卫队们已经做好了随时战斗的准备,甚至为此付出生命的代价。
观察完宫殿的形势,唐欢决定去这座宫殿的后花园悄悄。
干偷鸡摸狗的事儿,走后门无疑是最佳选择。那能最大化的降低退场风险。也是唐欢惯用的手段。
所以这座宫殿的后花园,是唐欢不可或缺的观察地点。
白金汉宫很大,建筑也异常的雄伟。内里的设计装修,更是匠心别具。一看就是出自大师之手。
唐欢步履轻盈地行至后花园。
小心掩藏着他的身影。并牢牢地将后花园的各个出入口铭记于心。
从宫殿前门到后花园出口,唐欢这一趟折腾下来用掉了足足一个小时。
别看就是记一下地图。可他随时都有被发现的危险。不速之客闯入守卫森严的宫殿,稍有差池,就会被乱枪扫射而死。
虽只是一个钟头,却让唐欢颇有些疲惫。
另一个原因,也是唐欢久不干这种偷鸡摸狗的勾当所致。
就在唐欢准备走后门溜走时,他的余光却意外瞧见了一道雪白身影。
这一道身影正驻足亭台之下,石桌上有酒,有点心。身边却空无一人。
因为背对唐欢,他也判断不出对方是谁。
仔细端详了一下,这一身雪白的女子身上,隐隐萦绕着一股威严,以及一股落寞气息。
她驻足而立,仰望着这座雄伟的宫殿。
唐欢远远盯着雪白身影看了几分钟,觉得也没什么可待下去的必要。正要转身离开。
那道雪白身影却是忽然转身,露出一张惊为天人的绝世面庞。
她那湛蓝色的美眸,竟是精准无误地落在了遮掩唐欢身躯的花丛之上:“既然已经来了。为什么不肯现身呢?”
唐欢闻言,心头一突。
看来自己是被发现了——
苦涩地笑了笑,唐欢扒开花丛,露出真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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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千零七十四章 陛下!
第一千零七十四章 陛下!
其实以唐欢的身手,即便被这个气质尊贵的女人察觉。他也完全有能力在女人拉响警报之前,再次从女人的视线中消失。并成功离开白金汉宫。
但唐欢并没有如此做。
一来,他被这个女人的独特气质吸引住了。否则,他也不会怔怔地凝视对方,并因此露出破绽。被女人察觉到端倪。
二来,女人并没有大呼小叫,发现有不速之客就直接叫人。这也让唐欢感受到,女人并没有对自己露出太强烈的敌意。
综上所述,唐欢选择了现身。
而不是落荒而逃。
跑路,始终是一件狼狈且不雅的事儿。
在这充满高贵且森严的宫殿之内,唐欢无形之中,也想保持自己的优雅。
尽管这有可能令他身陷囹圄,置身险境。
但一时间脑子发热,唐欢选择了留下。
唐欢的样貌在华夏的审美当中,就绝对谈不上英俊。再加上年纪大了,鬓角还略有白发。如果不修饰一下,打扮一下,还真有点落拓老男人的沦落气质。生活事业均很失意。
在国外,尤其是俊男靓女横生的伦敦。他这模样,就更谈不上出色了。
连普通,都算不上。
伦敦的普通男人什么标准?
高鼻梁,蓝眼睛,一头金灿灿的卷发。
这基本是英国人的标配。
欢哥除了鼻子还算高挺,连眼睛,都实在算不上大。顶多有点深邃,有点有神。
嗯——
女人在转身瞧见唐欢的那一刻,一点儿也没有和唐欢产生相同的惊艳共鸣。
所以说,基因是多么的重要啊。
好的基因,才能留下良好的第一印象。
就欢哥这长相,基本就没什么女人会对他一见钟情了。
但欢哥在意吗?
他并不在意。
因为他在努力赚钱,当他赚够了钱。他就用钞票做衣服,做增高鞋。以后头发掉没了,他就把钞票切成丝,贴在脑门上当头发。
他不信没人对他一见钟情…
这真是一个浑身上下都透着市侩和铜臭气息的男人。
与亭台之下那个浑身散发着尊贵气息的女人,截然相反。
唐欢走出来,目光平和地望过去。
他不确定女人的身份。
但他能够猜到,此女有权力三更半夜在这后花园独处,势必不是普通人。
唐欢很礼貌,态度更是和蔼。
他用流利地英语说道:“抱歉,打扰您的雅兴了。”
欢哥的英语有点皇室腔调,让身着白衣的女子有些意外。还倍感亲切。
“你的口音是从哪里学来的?”白衣女子口吻极富磁性,也充满了优雅气息。
她一举一动,都尊贵极了。
仿佛神女下凡。让人生不出亵渎之心。
她那双湛蓝色的美眸之中,更是古井无波。
唐欢看的出来,这个女人应该年龄不小了。至少三十五岁以上。
身上的优雅与涵养,更是让人赏心悦目。
可唐欢绝对想不到,此女的年龄,比起宋如玉,还要长两岁。今年已是四十三岁了。
可她白嫩的肌肤,那优雅的体态,无一不展露出她诱人的气质。
“电视上学的。”唐欢很谦逊的回答。
电视上学习皇室口音?
那这个男人的确是拥有非常强悍的语言天赋。
“那你来这里,想做什么呢?”白衣女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