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264 章(1 / 1)

大明星的贴身保镖 肥茄子 2000 汉字|0 英文 字 3个月前

头。”宋如玉晒然一笑,端起茶杯道。“那宋姐助你一臂之力,闯一闯这刀山火海。不过说好,姐只露脸。可不会帮你得罪那满屋的权贵。”

宋家,是豪门。

但首都的豪门何其之多?

哪怕宋家,也有得罪不起,招惹不起的存在。

“五十大寿?”唐欢忽然回过味来。有些惊悚地问道。“那梁吉成看样子,年纪不小了啊。”

宋姐和梁吉成可以说是青梅竹马的玩伴。而按照很多人告诉唐欢的,宋姐从政十多年,接近二十年——那么再往小了说,也快四十了吧?

按同龄来算,梁吉成也应该是这个岁数?

不由自主的,唐欢后背冒出一层冷汗。

梁吉成他妈,十岁生了他?

造孽啊!变态啊!简直不是人啊!

宋如玉心如明镜,看唐欢那邪恶的表情,就猜到他在想什么。

一来,是腹诽梁吉成的年龄和其母似乎相差不大。二来,也是在试探打听自己的具体年龄。

不由得莞尔一笑:“那是后母。梁吉成亲生母亲已经病逝了。”

“原来如此。”唐欢微微点头,也算是解惑了。

但随即,他又忍不住上下打量宋如玉。眼神颇有些微妙。

宋如玉浅笑道:“对宋姐的年龄,真有那么好奇?”

唐欢尴尬地笑了笑,挠头道:“我知道,女人的年龄是永恒的秘密。”

“可你就是想打听。是不是?”宋如玉轻轻端起茶杯。似乎也有些难以启齿。

她的年龄在唐欢面前,实在是大了些。所以唐欢头一次称呼她柳姐时,委实有些意外。

要知道,宋如玉在她的圈子里,辈分不小。许多如唐欢这般年龄的男女,都会尊称她一声宋姨呢。

唐欢笑了笑,点头道:“是啊。真的很好奇。”

“勉勉强强,宋姐大你十岁。”宋如玉缓缓说道。总算还是说了出口。

“二十八岁了?”唐欢一脸震惊道。

二十八岁?

宋如玉笑的有些收不住:“小滑头。你今年才十八岁吗?”

“对啊。再过两个月就成年了。”唐欢振振有词道。“马上就要成长为一个真正的男人了。”

嗯。年龄估算和唐欢差不多。

不过也委实让人吃惊了。如此年龄,却保养得如同不到三十岁的女人。这份气质,这份从容。这份美貌与体态。实在人间极品。

这一晚,二人边吃边聊。吃的很饱,聊的也很开心。回家的路上,唐欢还不断与宋姐发短信。

“你害我最近一个月减肥彻底失败。”宋姐发来一条短信,后面还加了一连串的染血菜刀。

“没事。宋姐身材好着呢。压根不需要减肥。”唐欢附加了一连串的咧嘴笑容。末了,似乎觉得不过瘾。又发了一条极具骚扰性的话语:“我一只胳膊就能将宋姐抱起来。有什么可减肥的?”

“一只手?吹牛了吧?你又没抱过,哪里来的自信?”

二人聊到回家,才结束了这场意味深长的短信聊天。

宋如玉洗完澡,躺在柔软的大床上彻夜难眠。

她似乎迈出了不该迈的这一步。可一想到唐欢那不可一世的谈吐与表情。她就莫名其妙的想陪唐欢闯一闯。

她也想知道,这小滑头到底会臣服于强权,还是越挫越勇。闯出自己的一片天。

从小锦衣玉食,注定会一跃龙门的宋如玉并不像普通人有太多的渴望与追求。她的人生虽然惊心动魄,却对于内心恬淡从容的宋如玉来说,太过于平静了。

一切的一切,都按照原定计划在走。毫无意外,也没有惊喜。

唐欢,是否会成为她生命中的一抹斑斓之色呢?

她很期待,也乐意成为参与者。

孤寂是原罪啊。

祸害了多少深闺怨妇,招惹了多少养尊处优的天之骄女?

“宋姐晚安。”

一条短信惊醒了宋如玉。她拿起手机看了起来。反复看了好几遍,才回了两个字:“晚安。”

她已经三十八岁了。

而那个年轻人,才二十八岁。

堂哥宋牧的话,犹在耳畔响起:老牛吃嫩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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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百零九章 下榻宋家!

第三百零九章下榻宋家!

唐欢结束了手头的工作,并向大老板请了几天假。便随同宋姐乘坐同一架飞机,踏上首都之路。

这一次,按照宋姐的原话来说,目的有二。其一,前往梁家了结此事。其二——见见世面。

宋如玉早就提过这一点,唐欢绝非池中物。将来必定会成气候。

当然,前提是他不会中途夭折。

这世上,有能力有才干的人太多了。可真正登顶的又有几个?除了被打压的,被诬陷的,被豪门所扼杀的。万中无一。

唐欢能成为那个幸运儿,一飞冲天吗?

哪怕是宋如玉,也说不准。

纵然是贾青,一个眼光如此锐利的女中豪杰。也看准了唐欢配不上宋如玉。当然了,前提也是宋如玉实在等不起了。若是她再年轻个十岁八岁,或许宋家还能给唐欢几年时间。

三十八岁的女人了。

哪怕是搁在国际一线城市——也算是高龄了。哪里还熬得起?

尤其是豪门望族。

对宋家来说,宋如玉的婚姻,无疑是一场庞大的政治交易。岂能任由宋如玉肆意妄为?

所以人们看好出身显赫的梁吉成,却无一人认为唐欢配得上高高在上的宋如玉。

头等舱。

唐欢与宋如玉并坐一排。宋姐有单位报销,欢哥也有公司报销。至少在旅程上,欢哥追上了高官宋姐。

可一出机场,双方身份上的差距,就凸显出来了。

宋如玉有专车接送,而唐欢如果不蹭顺风车,只能排队打车,或是坐廉价的机场大巴。

欢哥是个享乐主义者。有车不坐,与傻叉无异。

他乐呵呵的坐上了宋姐的专车,美滋滋地说道:“宋姐,你说我去哪儿住比较方便?”

“已经帮你安排好了。”宋如玉笑了笑,忽然直勾勾地盯着唐欢。“住我家如何?”

“——”

唐欢差点跳车。

住宋家?

这他妈不是送死吗?

贾青的丑陋嘴脸历历在目,宋如玉的其他家人,又能给唐欢什么好脸色?

而且,住过去也名不正言不顺啊。

在外人面前放肆一下,吹吹牛就行了。真让他去宋家住,欢哥脸皮还没那么厚。

瞧了眼唐欢扭曲的脸色。宋如玉莞尔笑道:“怕了?”

略一停顿,她继而道:“那晚你是那么的不可一世。仿佛不将燕京捅几个窟窿,都不打算回白城了。这才刚到,就认怂了?”

“主要是不方便啊。”就算被宋姐如此挤兑,欢哥也没硬气起来。尴尬道。“也名不正言不顺啊。”

“不是说好我做你的女伴吗?”宋如玉笑道。“这还不够名正言顺。”

女伴是女伴。

女人又是另外一回事啊。

欢哥手心冒汗,纠结无比道:“宋姐,你别玩儿我了。我前些年做过心脏搭桥,医生让我别受刺激。容易复发啊。”

宋如玉摇摇头:“我没开玩笑。如果你接受,那就住我家。如果不接受,就自己找地方住。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