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516 章(1 / 1)

纯阳武神 想见江南 2000 汉字|0 英文 字 1个月前

一场大大的胜仗,傻大个怎么不在妖群中耀武扬威呢,就是大吼三声,也是威风呀。

一念及此,粉红兔子行到近前,轻声道,“巴拉巴拉,你将养将养,我去赊几颗药来,等着我啊,巴拉巴拉……”

红粉兔子蹦跳着去了,傻大个睁开眼来。

他并未受伤,只不过血气震动非小,有些许不适。

这具妖体的恐怖,大大超出了他的预料,适才,巨角青犀二次袭来,威势绝伦,比之一座小山垮塌的威能,丝毫不弱。

而他一拳挥出,聚集了何止二十万斤的力道,如此一拳挥出,便是一座小山,也得打塌了。

若换作人体,先不说还未聚齐这些力道,筋络就先崩散了,便是这排山倒海的反震之力,也绝非他能承受的。

换作这具妖体,硬受了如此恐怖的力道,也不过眼花耳热,双臂久久麻痹。脚底磨穿,并未造成巨大创伤。

他闭目不语,是在沉思。他陡然发现自己陷入一个巨大的无解的泥悼中了。

粉红兔子,

他怎么也没想到化妖之旅。竟会和这兔子产生如此深的纠葛。

他不是多情之辈,却最是念恩,粉红兔子虽是妖物,待他比至爱亲朋也不差了,宁肯舍身相护,放到何处,也是极大的恩情。

这种麻烦的纠葛,他不管也可以。若论究竟,一人一妖算是互救,说不上谁欠谁的。

可情分这东西,却不是理智足以衡量的。

盘算良久,他忽然发现自己竟不能做出任何能让良心安然的选择。

一走了之?粉红兔子必定被老虎,老狼,狐狸,折腾掉小命。

带粉红兔子走?试练牌中条例分明,且其禁制尽皆验证,除非他带粉红兔子的尸体离开。

话说回来。粉红兔子未必乐意离开此界,去往她最厌恶的卑鄙人族聚集的所在。

去留两难,许易很纠结。

纠结了近半柱香。他终于咬着腮帮子下定了决心,正待起身,粉红兔子跳了过来,递过一颗蓝色的果实,“巴拉巴拉,蓝浆果,受伤了用这个最有效,赶紧吃了,是本大王从老灰熊那儿。好说歹说才借来的,换作平日。老灰熊定是舍不得,嘿嘿。如今连他也知道本大王实力非同小可,啧啧,才一说,他便乖乖肯了,下回出征,咱们收拾个把人族,弄回个亮镯子,像这蓝浆果,能换十颗,到时候,还老灰熊两颗,让他也沾沾本大王的光,巴拉巴拉……”

“俺没事,还给老灰熊吧。”

傻大个拍拍胸膛,咚咚作响。

粉红兔子擂了他一拳,喜道,“巴拉巴拉,这样你都没事,哈哈,看来我巴拉小队终于要名震虎尊郡啦,不过这蓝浆果,好容易要来,咱们自己先留着,算我给你存的,猎杀个把人,肯定能赚回来,来,吃,吃饱了好生歇着,巴拉巴拉。”

说着,她递过一条烤的金黄的黄羊腿。

来此多时,终于见着能下肚的食物,傻大个也不客气,接过羊腿,一通猛啃,粉红兔子见他果真无事,彻底放下心来,又跑进场地,三番五次,取了不少熟肉,果酒。

许是傻大个展现了过人的实力,彻底震撼全场,粉红兔子这般折腾,竟也未受丝毫阻碍。

此番经历,又大涨了粉红兔子的志气,在傻大个耳边巴拉个没完。

一会儿说,此次人族入侵,若立下战功,肯定能升作中队长,待再过几年,修为增进,大比之后,定能充任大队长,到时候,便能分润灵果,好好修炼冰霜诀,肯定能晋升黑牌,终有一日,能杀死虎灵,血洗冰霜兔一族的耻辱。

一会儿又宽慰傻大个,大肆开着空头支票,酒肉几何的承诺,舍下一堆,更许诺,待她成为大队长后,定然帮傻大个搜罗猿族美人,总之,跟着他巴拉大王混,前途一片光明。

傻大个听得头晕眼花,念头一动,说道,“敢问大王,生平有何愿望。”

他先前下定的决心,便是帮助这粉红兔子扫平敌人后,便假装在一场大战中,身死坠入悬崖。

如此既能尽可能保护粉红兔子的安全,又能不陷粉红兔子于险地。

虽说不上是最佳的选择,却已是最不坏的选择了。

此刻,乍然听到粉红兔子畅谈人生,他便想着能帮再帮一把,全了她心愿便是。

粉红兔子往嘴里丢一颗葡萄,站起身来,摆弄身姿,举目作踌躇状,“巴拉巴拉,你是我第一心腹,本巴拉大王也就不瞒你了,本大王这些年忍辱负重,隐气吞声,就是要慢慢积蓄势力,有朝一日灭掉虎灵,报我冰霜兔一族的血仇,巴拉巴拉。”

“呃,这个俺听大王你说过了。”

老虎,狐狸,老狼,这帮红粉兔子的敌人,早就上了他的死亡名单。

他对粉红兔子有情义,对寻常妖孽,杀之绝不会丝毫手软。

粉红兔子罕见地一红脸,悄声道,“巴拉巴拉,实话跟你说吧,我最大的愿望,却是死后能埋在我们金凋领的领山,历来只有金雕领诸郡中的杰出妖灵,才可以葬在妖领山顶,那是我们妖族的无上荣耀,巴拉巴拉。”

话到后来,粉红兔子竟现出满脸迷醉,似沉浸入了自我的强意淫中去了。

“为什么不葬在火云山顶呢。”

傻大个来此界时间虽不长,混迹群妖之中,对此间的势力构架,已有了模糊的认识。(未完待续。)

五百七十章 好运

八领皆归火云洞的妖尊统领。

据传,妖尊已经三百年未曾露面了,偶尔通过神通搬下法旨,令群妖领命。

此次,人族入群,妖尊便以神通,直接送命令入各妖心灵,端的是神通广大。

铛,粉红兔子在他脑袋上擂了一记,”巴拉巴拉,果然是才开化的蛮子,火云山的名号也是你能提的,记住,那是我妖族的圣山,妖尊的仙府,岂是我等凡俗能够惦记的,亏得你跟了本大王,换作那些家伙,就你这句话,你这条小命就完了,以后不会说话就少说,巴拉巴拉……”

许易恭敬受教,闭口不言。

又将息了两柱香的光景,号角再起,粉红兔子一股脑儿跳了起来,欣喜道,“巴拉巴拉,机会来了,巴拉巴拉。”

此界雾气蒙蒙,不辨风云,更难见日月,故无有日夜之分。

而妖类体魄强健,食饱便可出战,适逢人族入侵,万里妖界内,战火蜂起。

各妖族小队,亦是轮换出战,好比粉红兔子率领的小队,战罢即返,返则食,食则再战,如此循环,要么战死,要么直到人族灭迹。

妖族轻生敢死,对人族的仇恨镌刻进了血脉,故而,诸妖奋勇,闻战争先。

此前。粉红兔子为稳固战兵的身份,渴求战斗,如今,他新收了强大腹心,自然巴不得沙场扬威。

傻大个无奈,只有跟随。再赴沙场。

…………

林风畅晚,吹得篝火飘出细长的暗影,本就隐隐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