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打工仔给蔑视了,竟然说自己一辈子没出息。
可是没等赵金宝出手,已经有人抢着出头了。
“宋志超,你怎么敢这样侮辱赵经理?”杨威怒气冲冲,抢先指着宋志超的鼻子骂道。“你一个打工仔,怎么敢用这样的口气和赵经理说话?”
对于杨威来说,这是个机会。
宋志超被刷下去了,自己就有机会当上主管,只要巴结好赵金宝这个靠山。
所以杨威不遗余力地朝着宋志超吼吼,“还没开始喝酒呢,我看你已经醉了。你还真把自己当大佬了,也不撒泡尿照照镜子,你算老几?”
就在杨威伸着脖子,扯着嗓子质问宋志超算老几的时候,宋志超抄起饭桌上的啤酒瓶,猛抓杨威伸长的脖子,朝着他的脑门,啪一下就爆了上去。
酒瓶爆裂,酒水洒了出来,破碎的玻璃渣划破了杨威的额头,鲜血混着啤酒沫一起流了下来。
满肚子火气的赵金宝完全被宋志超这惊人的举动吓傻了。他在录像厅看过很多香港电影,什么英雄本色,英雄好汉里面就有这种爆头的画面,看的时候只觉很爽,可是真正的置身于此才知道这是多么的可怕。
他会不会也给我脑袋上来一下?
赵金宝嘴角抽搐,有些害怕。
杨威也被宋志超这一啤酒瓶给爆傻了,直到脑袋上的疼痛感传过来,才知道自己被打了。
其他人,尤其田晓丽和冯翠翠两个女孩更是瞪大眼,捂着嘴巴,不可思议地看着气势凌人一只手还拿着半截啤酒瓶的宋志超。平时这个胆小鬼,温里温吞的家伙怎么变得这么凶残?
宋志超根本就不给杨威大喊大叫的机会,把脚踩在椅子上,用手狠狠采过杨威的衣领,居高临下盯着他惊恐的眼睛,凑到耳边问道:“你现在知道我是老几了吧!”
杨威小鸡啄米般点头。
“你可以报警,不过我借你的一百元钱,估计是还不了了;你也可以说声谢谢,因为我帮了你大忙,什么意思,你心里有数。”
杨威眼神闪烁,浑身发抖,不过他怕的不是宋志超突如其来的凶狠,而是他能看透自己的心思。
是啊,脑袋上挨了一下,这次准能巴结上赵金宝,说起来自己还真要谢谢宋志超这么给力的一击。
宋志超松开杨威。
杨威一屁股坐在椅子上,整个人还在发呆,一副魂不守舍样子。
宋志超却像没事儿人般,似乎根本就不知道自己刚才那么疯狂的举动把周围人都吓坏了。
他丢掉手里的半截啤酒瓶子,抽出一截纸巾擦了擦手,然后笑眯眯地对赵金宝,田晓丽等人说,“其实爆头是个技术活,你们别看电影上演那么多,看起来很容易,实际上做起来却很难。要掌握好力度,计算好脑袋的硬度,最重要的是双方要密切地配合好,这样才能在爆头的时候一发必中,一气呵成要不然,稍有差池就会把对方爆死,或者爆成脑震荡。哎,你们怎么不坐呀,酒菜都上来了,咱们不吃可就便宜老板了。”
宋志超侃侃而谈,仿佛刚才只是他和杨威配合默契地一出戏,现在在给这出戏做技术总结。
咳嗽一声,赵金宝坐下了。
这是个疯子,自己没必要和他较真。
田晓丽也坐下了。
眼神迷离,她已经彻底看不懂宋志超了。
孙平和冯翠翠也坐下了。
作为陪衬,他们有些手足无措。
朱富贵也坐下了。
反正表哥宋志超说没事儿就没事儿,他关心的是桌子上的饭菜,刚才一碗杂碎面他根本就没吃饱。
大家都不说话,气氛有些尴尬。
这时,不远处传来歌声,却是一个脏兮兮的小女孩背着一把比她还要高的破吉他在旁边的饭桌上卖唱。
在南方这种地方,夜市生意火爆,也吸引了很多卖唱的人。这些人大多只会简单地弹奏一两首歌,嗓音也不好,唱的也不好,与其说卖唱,还不如说是在乞讨。
打工仔都是没钱的人。
没钱的人,大多数都是善良的人。
因为只有穷人,才知道穷人的苦。
像很多在夜市上卖玫瑰花的小女孩一样,这个吉他女孩寻找的对象也是那些男女同坐的饭桌。
男人不管有钱没钱,在女人面前总是很大方的,会买花,会点歌。
当她一首歌唱完,宋志超叫住了她。
吉他女孩很高兴,挎着吉他过来,问宋志超要点什么歌。
宋志超很大方地让朱富贵塞给女孩一块钱。
朱富贵有些不情愿,一块钱可以买好多东西,八个鸡蛋,七尺布,五斤面可是想起宋志超刚才爆头的画面,他就乖乖听话了。
女孩很是高兴,别人打赏一般都是一分,两分。
她问宋志超要听什么歌。
宋志超却说,“我不听歌,我想借你的吉他唱一首歌。”
回过头,掌控全局的宋志超冲着冷清饭桌,以及饭桌上坐着的众人,说道:“不好意思,刚才我打搅了大家的雅兴,就唱一首歌当做赔罪,也算是给这场酒宴来个结尾。”
说着话,宋志超站起身,伸出左手食指,霸气地朝桌子上众人指了一圈,最后停留在用手帕捂着头,脑袋还在流血的杨威身上,笑道:“对不住啊,刚才打了你。”
杨威哼了一鼻子,不吭声。
宋志超又看了一眼田晓丽,用指头指着赵金宝,对他说:“好好对她,她跟我一起来这里打工,吃了不少苦。”
赵金宝感觉自己被威胁,却说不出话。
田晓丽则咬着嘴唇,看着宋志超。
宋志超不再说话,抱起吉他,随意地挑了挑琴弦,这才清清嗓子开始唱道:“安静地离去,和孤单一起,拥挤的回忆,时间抹去;人在GD已经漂泊十年,有时也怀念当初一起,经已改变,让这天空将你我相连,怀念你”
一开始没人有心情听宋志超唱歌,大家全都心不在焉,脑子里翻滚着各自的计较。
周围人声噪吵,也没人会真的去听歌。对于这些打工仔来说,下班,喝酒,与朋友打屁,聊天,这就是青春,这就是人生。
打工仔不需要春天,
但需要爱情。
所以他们渐渐被宋志超的歌声打动了。
原本猜拳的人,扭过了头。
原本聊天的人,停止了交流。
所有人都不约而同地看向宋志超,注视着他。
他的嗓音慵懒之中带着一股颓废,还有那么一点沧桑感,尤其是其中穿插的粤语,很是打动人。
歌好,词儿好,意境更好。
仿佛,这首歌就是为他们而作。
没错,此刻宋志超演唱的就是那首前世脍炙人口的GD爱情故事。
作为一名“过来人”,前世的时候宋志超就很喜欢唱歌,很喜欢在KTV疯,很喜欢抢着麦不丢。
他觉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