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1176 章(1 / 1)

逆转重生1990 镔铁 2000 汉字|0 英文 字 27天前

以后,金三顺就陪着妈妈朴春花在汉城转着玩了几天。按照原先的安排,朴春花就要买车票回釜山,一个人生活。

金三顺有些不忍心,因为釜山老家实在没什么人了,朴春花回去孤苦伶仃一个人,想起就很可怜。

作为女儿,金三顺就劝朴春花留在汉城,看看能不能在汉城找个工作,给人家打工总比回釜山种地强。

朴春花听了就有些心动,可是自己已经赖在宋志超家里好几天,如果继续住下去难免有些不好意思。

金三顺就说自己会找机会给宋会长介绍,让朴春花放心。

朴春花也实在没地方去,何况这次她来汉城所带钱财不多,大多数都塞给了上学的金宝儿,叮嘱她吃好喝好,仅剩的一点钱也只够买车票,又哪里住得起酒店旅馆。

就这样,没跟宋志超商量,朴春花就又留宿下来,宋志超还以为她老早买了车票,回去了釜山,所以今早看见她才会这么吃惊。

听完金三顺的解释,宋志超指了指她,气道:“你的意思是把我这里当成酒店旅馆了,可以任意让人留宿?这次是你阿妈,下次指不定是谁,搞不好还会是什么男人!”

金三顺吓了一跳,“不是这样的,真的不是这样!我也不会带别人过来住宿!”

“既然这样,你为什么不跟我说?难道你是这里的主人,我不是?”宋志超越想越生气。

本来像宋志超这种身份,根本不必和一个小保姆计较这些,可是不知道为什么,宋志超就喜欢训斥这个小保姆,喜欢看她可怜兮兮不断求饶的样子。

金三顺忙上下搓着手,解释道:“不不,我想说的,可是这段时间你总不在家,要么就是回来很晚,我没机会呀!”

宋志超“啪”地一声拍在桌子上,吓了金三顺一跳:“胡说!倘若你真有心的话,可以叫醒我,也可以等我,还可以写纸条给我……这么多办法都可以用,你为什么不做?”

“那个,我我……”金三顺说不出话来。

看着金三顺那苍白小脸蛋,惊恐眼神,宋志超心中忍不住升起一种怒气发泄的舒爽。

“我不是小气的人!这么大的家,也不是不可以多住一个人!问题是,这里到底谁才是主人?”宋志超继续呵斥。

“上一次多了两个人,你不跟我报道,直到吓了我一跳;这次又是这样!你真以为我心大胆大吓不死是么?”

“不不不,宋会长您善良仁慈长命百岁---我不是有意的!呜呜呜!”金三顺哭起来。

“又哭?你能不能有点出息!”

“我……”金三顺眼泪婆娑。

“憋住!”

“哦!”金三顺努力憋着眼泪,想哭又不敢哭。

旁边朴春花看着不忍,刚要开口,宋志超看向她,“你不要帮她求情!她那么多坏毛病,很多都是你惯的!”

朴春花:“……”

突然不知道想起了什么,感觉宋志超说话的语气像自己死去老公一样,瞬时,脸颊红了。

宋志超开始没怎么注意,等说完之后也发觉自己这样说好像有些不太好,就又说:“我的意思是,你作为母亲,要好好教育好女儿,不要总宠着她。咳咳,你千万不要多想……”

这不解释还好,一解释,朴春花的脸就更红了。

宋志超:“……”

但觉这朴春花羞涩的模样,竟然有几分说不出成熟女性的娇羞。

见鬼了!

宋志超忙移开眼神,说:“这样吧,你暂且先在我这里住着,不过我这里可不能久住,免得被人说闲话。”

朴春花就忙说:“我可以在这里做家务,打扫卫生,帮你煮饭烧菜。”

宋志超瞟一眼她,“你的意思是要我开除你女儿,聘请你来做保姆?”

“哦不不,我不是这个意思。”朴春花忙摆手道。

宋志超又看向金三顺:“你呢,愿不愿意让你阿妈代替你在这里做保姆?”

说实话,在宋志超看来朴春花比金三顺这个小丫头勤快很多,煲汤也好喝很多,做保姆的话他会很满意。

金三顺:“……”

没想到宋志超会突然这样问。

正不知道该怎么回答的时候,却见朴春花噗通一声跪在宋志超面前,说:“宋会长,你让我做牛做马都可以,但我万不能抢了三顺的工作,我会尽快在外面找好工作,搬出去---还请您大人有大量,原谅她!”

宋志超:“……”

最终还是心软了,忍不住叹口气道:“好了,现在外面那么乱,很多有本事的人都失业了,你还能去哪里找到工作?”

顿了顿,“如果你愿意的话,就去我的公司做保洁员吧,工资虽然不多,却也够你用的!”

保洁员?

朴春花一愣。

宋会长的公司?

那是一个怎样的公司?

朴春花眨巴眼想一想,既然说开的工资不多,估计也不是什么大公司,像自己这样没学历,没背景,能在汉城扎根都不错了,还哪有资格挑三拣四。

当即,朴春花就小鸡啄米般猛点头:“我做---!”

1155【我不是奸商】下

韩式庭院内---

舒舒服服地用过早餐。

宋志超但觉神清气爽,一扫昨晚宿醉之糊涂,尤其觉得自己又做了一件好事儿,给朴春花这个苦命女人安排了工作。

自己也算是待她们母女不薄,又是给金宝儿安排学校,又是给朴春花安排工作,简直是义人啊义人。

怪不得人们常说做好事儿会有好心情,现在宋志超的心情就很好。

一直以来,宋志超在韩国都和那些很不善良的财阀勾心斗角,要么就跟他们一起纸醉金迷,很少有这种做好事儿,提升自己道德水准的机会。

总之,日行一善,你开心,我开心。

宋志超张开双臂,金三顺帮他把外套穿上,旁边朴春花把公文包递给他。

宋志超走出房门,进入庭院,正要迈步离开,这时候身后金三顺忽然弱弱地说了声:“宋会长,我……”

“我什么?有什么话快说,别吭吭唧唧的……”宋志超扭头看着她。

金三顺面色有些紧张,咬着嘴唇,一只手玩弄着衣角,“那个,我阿妈要去你公司上班了是不是?”

“是啊,我既然开口了,就不会反悔---我这人说到做到。”

“那我阿妈要去工作,是不是应该穿得体面一点?”

宋志超扭脸看了看一旁的朴春花,的确,穿的有些寒酸,与汉城那些时髦男女比起来,一看就是乡下来的。

“那当然,虽然我的公司对衣着方面没什么要求,但最起码也要穿的利落一点,这样才会有好的精神面貌;当然,到时候公司还会发工作服。”

“宋会长您说的太对了,我阿妈其实长得很好看的,身材也好……”

宋志超:“……”

当即瞪眼,“你这丫头,跟我说这些做什么?”

金三顺脸一红,“我的意思是我想给她买一套衣服。”

“那就买呗,这些不用告诉我。”

“可是,我没钱……”金三顺低着头,不敢去看宋志超。

宋志超:“……”

怔了一下,“你没有钱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