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前面几百字,他神情变得有点惊讶。 这本书的笔竟然很通顺。 读起来,虽然没发现什么华丽的辞藻,但行很流畅,用词准确,看了好几百字,他竟然一个错别字都没发现。 这出乎他的意料。 这个笔名叫“俺老孙”的写手,好像水平还行? 皱眉想了一会,肥宅编辑又往下看了一千来字,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