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01章
证物(中)
廖闻组织的紧急案情分析会从凌晨四点一直开到天亮。
此次分析会的焦点就是刚刚搜查到的两件物证,一是照片,二是借据。分析会的主题是,最新找到的物证能否把沙青定为重大嫌疑人。
会议首先分析了两件物证的真实性,主要是借据的真实性。经过初步的笔迹比对,基本上可以确认,是陈二姐本人的签名。
接下来进入更加重要的环节,就是分析借据的性质。
有人提出不能排除这只是一张普通的借据,陈二姐在家里没有地位,所以当她急需用钱的时候,向她的朋友沙青借钱纯属正常。
李副队长说:当然不能完全排除这个可能,但可能性很小。首先十万块钱是个很大的数目,以借据双方的交情,加上两人是女人,所以真实借贷不太可能。
然后立借据的时间是陈二姐从日本回来之后,谋杀她老公之前,死亡案发生后我们走访过陈二姐的多位熟人,并没有听说陈二姐有什么事情需要一大笔钱。
廖闻马上说:立借据的时间点就非常可疑,我们之前正怀疑沙青在日本旅行时对陈二姐进行教唆,立借据时间恰恰是在两人从日本回来后的几天之内,由此我们就可以推断,这个借据实质上就是陈二姐给沙青的酬劳,酬劳通过借据来实现延迟兑付。
一位年轻侦查员提出疑问:就算没有发生真实的借贷行为,借据的本质很可能是延期兑现的酬劳,就能够清楚指向沙青教唆和帮助陈二姐谋杀吗?
老王说:这么大的一笔酬劳,肯定是做一件大事的酬劳,如果那两个女人不能说清楚是什么酬劳,我们当然可以推断这是帮助谋杀的酬劳。
李副说:估计两人都不会承认是帮助谋杀的酬劳,但是现在这两人都不能串通,所以她们也绝对说不上是什么样的酬劳。
廖闻说:对的,两人肯定会说这是一笔正常的借贷,沙青会说我不知道陈二姐什么原因。
但因为是好姐妹,这笔钱我觉得数额不大所以就借了,而陈二姐会编一个借钱的理由出来应付我们。
老王说:这样的话她们还是不能说得清楚,特别是陈二姐,我估计她编不出什么合理的借钱理由。
年轻侦查员说:就算她们说不清楚,但疑罪从无,她们两个都不承认是酬劳,我们就不能认定是酬劳。
有人马上对这位年轻人进行了驳斥:什么疑罪从无?我们现在是把她定为重大嫌疑人,又不是定罪,定罪是法院的责任!
年轻人不服气的说:举证是我们的责任!我们必须拿出真凭实据来证明这是酬劳,是我们!
李副赶紧说:我也担心这个问题,我刚刚想到,陈二姐有可能根本不用编什么借钱理由,她可以什么都不说。
因为她清楚她有权利保持沉默,这样的话我们更不能认定为酬劳了。
老王不同意:她不说或者说不清楚,我们就有理由怀疑那就是酬劳!借据虽然不能百分百证明,但也是重要证据之一!
五位刑警开始为这个问题由讨论变为争论,持续了大半个小时。
最后廖闻裁定:既然我们有了新的证据,嫌疑人又不能推翻我们的证据,我们就完全有理由把沙青定为重大嫌疑人!
这个跟不在场证明的原理一样,你不能证明自已没有作案时间,那么我们就可以怀疑你作案,我们是怀疑,不是定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