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4 章(1 / 1)

天下有敌 温瑞安 2000 汉字|0 英文 字 26天前

拥出不少人来。

这些人动作利落,眉目精悍,战志惊人,杀力强大,他们既像一直潜伏着守卫这三顶轿子的幽灵,又像是终生终年都在暗里等待这一场抵血涂地的杀戮,一直就等着温火滚、何难过,梁伤心的这次狙袭。

他们包抄过来,默不作声,实行一场围杀!

温火滚一见这些人,心就沉下去,但剑锋却扬了起来。

他知道这些人不好对付。

——他有“陷入重围”的感觉。

但他一定会对付。

他一定面对。

他一向面对问题。

——因为他知道,若有问题时而不敢去面对,问题一定会膨胀、扩散、激化,最后成了解决不了的难题。

敌人也一样。

——不敢去面对敌人,去消灭敌人,到头来,一定会给越来越强大的敌人消灭。

温火滚一向勇悍。

他杀向敌人。

往最多敌人的地方杀去!

——勇于对敌的,不丧于敌手!

——敢于作战的,不死干战争!

所以他手上的冷锋,开始热了。

给热血激热。

凡他剑光过处,血光暴砚。

血未曾断过、停过。

他一剑刺进一名敌人咽喉里,拔出,血光惊丽的乍起,未洒落前,他的剑已刺穿另一高手的胸膛,血花自其背项进喷而出,瑰丽的掠现,喷溅在一名敌手脸上,和另一名敌对者的衣上,同一时间,他的剑又刺入一名对手的小腹间,淬然拔出,又乍现一道血的彩虹:

血如泉涌。

血的惊虹未断。

他的杀势更浓。

更烈。

他非但杀向向他杀过来的敌人,还以一人一剑之力,敌住了包抄向梁伤心,何难过的敌人。

他杀得性起,也打得火滚。

冷剑沾满了热血。

白刃染红,青锋转赤。

他已杀了第十六名敌人:

敌人倒了下去,血仍在杀伐空间飞洒。

可是敌人却似愈来愈多,而且武功也仿佛愈来愈高。

温火滚可杀得火起——火一起,他就来劲了:

他的剑法原就是越火恼越能发挥,越冒火越使得淋漓尽致。

他的剑本就是“愤怒足以毁灭一切”的路子。

他的师父是“七绝剑神”中的“拔剑气出鞘”温向上。温辣霞,早年武功平平,但到中年以后,自创一套“以剑锷使剑”的剑法,这套剑路杀着,就是和身揉击,以剑锷为剑,形同将自身置于险峰,不留退路,也不留余地,每一招一式,皆是拼命打法,玉石俱焚,生死不惜,于是名声大噪,与他六名同门,即是:梁斧心、何剑听、陈棍礼、余臣义、孙纸眉、罗送汤齐名天下,成为上一代武林人中,最有名的十大剑手之七。

温辣霞使的是拼命剑法,所以他反而渴望期待他的弟子、传人能练成一套优雅、轻灵,清幽、飘逸的剑法,于是,他特意选在庐山授艺,要他衣钵门徒温火滚扫眉能有庐地灵隐飘忽之美。

可是事与愿违。温火滚天生脾气就大,对剑法造诣,既有霸才,更有霸气,火气越大时剑法就才气越高,加上受其师“拔剑出鞘”温辣霞的拼命、搏命、不要命剑法狠劲的影响,更加火辣,所以,温火滚的剑法始终跟庐山灵秀之气无涉,反而越练越老练越火辣辣,怒气越高涨越虎虎有生气。

性格造成命运,脾气酝酿才气。

温火滚真正使出他剑道上的精华之际,就是他杀出火性时。

他现在就杀得风助火威,暴跳如雷。

他的剑风甚至已掩盖了天际的雷鸣。

他已听不到雷声。

他只震起他剑底的风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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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灼热难耐

这时候,由于温剑神的剑吸住了、杀伤了大多数的敌人,以致梁伤心和何难过可以成功的逼近并进攻黄绿二轿。

何难过连杀二人,已攻到黄轿。

但他并没有马上进攻。

他出剑,却不刺入轿内,而是第一剑先砍下轿顶,再一剑所断前面的抬杠,又一剑断了后杠,然后剑光一晃二晃三晃,那轿子就四分五裂,往后左右分别塌下了。

只剩下轿内的人。

他没有冒险抢攻——因为偷袭到了这情境,已绝对不是突击,而在轿中的,是戚少商,对付这种大敌,这时候,已急不得,欲速则不达,反而要慢慢来。

何难过决定要步步为营,慢慢来杀这个人——他要慢慢享受杀此人之子。

何难过一向认为杀人是一种乐趣。

若论剑法之快,他当然比不上梁伤心,更不必与罗睡觉相比了。

在“七绝神剑”中,他的剑法是最慢的一个。

可是,他是七名同门中,最享受杀人的一位。

他的特色在于出剑慢,不是快。

他很有恒心、毅力。

他的师父“七绝剑神”中比“一剑下天下”何剑听之所以会传他看家本须,就是因为何难过的恒心与毅力、耐性与苦心感动了他:

何难过入门十一年,只默默服侍师父,任劳任怨,完全没有要求,也不曾学过一招半式。

这做法终于感动了何剑叫,他在华山险径,授他绝门剑法。

何剑听的剑法又险又急,他选在华山授艺,也因看中华山隘道又陡又峻。

可是何难过的人还是十分阴郁,他学成的剑怯,反而是对其师的轻、急、奇、险剑法的一种补充,也是一种改良。

“一剑平天下”何剑听的剑法是以急胜急,以险攻险。以快打快,但何难过的剑法已经可以慢打快,以静制动,乃至以无胜有。

他出剑很慢,但很少落空。

他杀人也很慢,较慢的一次,寻把那个人杀了十七天又五个时辰,到了那人断气的时候、连他妈妈也认不出他是个人。

不过那决不是他杀人最慢的一次。

最慢的一次,他是杀了十三年零八个月又十六天。

那人死的情形——已经不堪提了。

惟有享受杀人的过程,或当杀人是一种娱乐,才会把人杀得那么慢——要不然,早就恶心死了。

他杀人不但慢,而且很讲究。

他一直认为杀人是应该讲究的:至少要讲究气氛。

他一直都想杀戚少商,除了种种跟他师兄弟同样或相近的理由外,还有——个不为人所知的原因:

因为他不喜欢戚少商的一句话。

“杀人和救人都得要快和及时,斗争则宜慢。”

戚少商还为他那一句话作出补充和说明:“救人是急事,当然要快。杀人致于死命,越快越可使人少受苦痛——杀人是迫不得已的事,如果还故意拖定,那是禽兽所为,还禽兽不如。”

他那一番话是对“金风细雨楼”子弟们说的,也算是一种告诫:

“斗争则是漫长的事,得要有耐力和斗志,不是一朝一夕可以了事的,还得视乎体力和运气,有时候仗赖大气候倾向哪一方,哪一方就赢;有时候是依仗谁的运气好,哪一边便胜;有时候是看准有恒心、毅力和运气,缺一不可;有时候,则是谁活得比较长,谁就是赢家。斗争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