命,只有死。
他们已没有别的选择。
只有拼命。
——三十三条命,为了要活命,就得要先取一人之命:
雷怖的性命!
其实雷怖这种打法很少有,极少见,而且也颇不明智。
他以寡击众。
以一人之力,来对付全部的人,而且,这些人都杀红了眼,敌汽同仇,齐心合力,要杀出一条血路:
那就是要先杀了他!
他既不是先分化人心,让人各求自保,他才来逐个击破,也不是猝不及防的愉袭暗算,吓住部分的人、稳住部分的敌,他好逐一清除,取得胜利。
不是。
他是一竹杆打一船人的方式——他是以一把刀杀一屋子的人,且还先撩起全酒楼的人都非得要与之为敌,否则无以活命!
他只有一个人。
这种“打法”,这样子的“战容”,显然很不明智,还甚自绝后路。
但他不在乎。
他像是艺高人胆大——不,简直是自信到了沸腾的地步,自大到了目中无人的境地,甚至没把眼前的敌人当是人,仿佛那只是蚁蝼,他老人家要是一个不高兴,一脚便全给踩死了!
他绝对有粉碎一切敌人的自恃。
他横刀。
拭刀。
他瞪目。
横眉。
看去,他痴于刀。
看来,他嗜于杀。
人若要有成就,首先必须得去专注用心在一件事情上,把它做得最好、也最出色,那才是成功的第一步。
如果以这种来论雷怖,那么,他所专注的事物,一定是他的刀,而他的专心的事情,一定是杀人。
他爱刀。
他喜欢杀人。
一个嗜用刀杀人的人,最高的成就,会是什么?
——一个成功的杀手?
还是一个天生的杀人狂?
——他在这里会制造出什么成果?死人?
——还是“名利圈”惨案?
这一次,他们很快的冲了上去,但也很快的退了下来。
快得像一次潮来潮去。
三十三人上阵,退下来的时候,三十二人。
少是少了一人。
——但比起前几次,已可谓“折损不多”了。
这一次,他们只“折”了一人。
这人便是使铁链的藏族高手布拉格。
他最勇。
——作为藏族的勇士,他历经过数百十次的血战、械斗,曾赤手空拳在遇伏时力战二十七名阻击他的人,也曾身受十四创而奋战到底,所以,遇上这样惨烈惊心的大战,以及这样残暴可怖的敌人,他一样能奋不顾身,豪勇拼命。
他走在最前面。
所以雷怖便先选中了他。
惜英雄者重英雄。
也许,“杀戮王”雷怖“惜重”的方式是:砍下他的头!
一刀断头。
刀很快。
雷怖一手抓住布拉格后头的发,把他的头颅拎了起来,然而,布拉格的身子仍在动。
他仍在拼命,仍在挥舞铁链,攻向雷怖。
雷怖只在必须的时候,微挪身形,避开来势。
然后他问:“痛不痛?”
他问他手上的人头。
人头居然答:“不痛。”
雷怖说:“我的刀太快了,所以你还感觉不到痛。”
他这次只杀一人。
他这一刀只要证实一件事:
他的刀已快得让对方来不及感觉自己已断了头。
他也为了要证明一件事:
他的刀快得足以让断了头的人仍然可以对话、说话。
那怕只是一句话。
他已证明了。
证实了:
他的刀快!
——快得杀了人,而人仍不知自己已死了。
他很满意。
所以,当那没了头的残躯还不知自己已经丧命断头,而仍作出垂死的攻击,一链又一链的打下来之际,他只轻轻把手上的人头往上一迎:
“波”的一声,铁链砸在头颅上!
头裂。
脑浆四迸。
——雷怖让布拉格杀了他自己,打碎了他自己的头。
然后他很满足的一步跨到柜台前,抄起帐房算帐用的一支毛笔,还有撕下了一张纸。
——他要纸和笔干什么?
难道他要放下屠刀,立地写作?
还是要算帐:跟别人以及他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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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鬼怪般的快活
这次,他虽只杀一人,但已足以震慑全场。
大家都不敢再进攻。
只有退。
因为大家发现这不是一个敌人:
而是一个狂魔。
——一个杀人狂。
他每次杀人之后,看着刀口上滴落的鲜血,意有鬼怪般振奋与快活!
大家为之却步。
一时间,谁都没有勇气再上前攻杀他。
可是,你不杀他,他可要过来攻杀你。
他喜欢杀人。
他要杀人。
这是他的乐趣。
也是他的职责。
更可怕的是:
他一面杀人,一面盯着鱼姑娘脸上望,样态十分欢狂。
——就像杀出了快感,杀到了高潮!
他突然揉楔向剩下的三十二名胆战心寒的敌人。
大家都十分恐慌。
但谁都不肯放弃抵抗:
正如谁都丁愿放弃他自己的性命一样。
“唰”的一声,刀光过处,血光陡现。
这一次,三十二人,一个也没少,反而,多了一人:
三十二人!
怎会发生这种事?
——怎会多了一人!?
的确是多了一“人”。
因为其中有一个人,已断为两截:
成了“两”人。
——“两”个断了的人!
一个人,给斩为两截,可是一时未死,所以,也勉强可以称之为“两”个人:
至少,是两截仍在活动的躯体。
这次,中刀的是周升冲。
他走避不及,还是雷怖特别找上他,不得而知,但雷怖一刀所落,就把他自腰斩为两截!
刀快。
刀法更快。
因为太快了,所以着了刀的周升冲,一时还不知自己已给“斩断”了!
他的下身仍在走:
还在走避。
但他上身却“叭”地跌在地上。
他跟布拉格的遭遇很近似,但他却有布拉格的前车之鉴:
布拉格头断,却依然以为自己活着。
——难道他自己也……!?
忽然,雷怖扶住了他,递给了他一张纸、一支笔。
“想证明你是不是仍然活着吧?”雷怖鬼怪般的笑着,催促他道:“写几个字吧,要是你能写到第十三个字,当然就是活着的了。”
笔尖上的墨汁未干。
周升冲也想证实自己没死。
他用力抓着笔,正要写字……
可是感觉便来了。
痛的感觉很可怕,痛得让人虚脱的感觉更可怖,但痛得令人巴不得虚脱的死去好了的感觉,那就更可畏了。
可是周升冲仍想活下去。
他本来远赴京师就是为了寻回他老爹建立“三周庄”时那笔宝藏的,可是,而今,出师未捷,他怎可死在这里……
他拼命写字,尽力集中神智:
写字。
终于写了一个“活”字。
“活”是他的希望。
他的一切。
人说友情虽然重要,爱情价更高,但若为了自由,两者皆可抛,可见自由是何等重要——可是,如果没有了生命,“自由”又有什么意义?
一定要“活”下去。
“活”下来。
他本来要一口气写十三个“活”字,可惜才写了第一个,他已气衰、力竭,好像五脏六腑,全空掉了,流出去了,泄光光了。
随后的字,笔划愈简。
他再写了个“不”字。
之后,他只能收笔一撩,追了个“了”字。
“活不了”。
“活不了”便是死。
所以他死了。
——死的甚惨,身断二截,血流一地,肠肚外泄,一时却仍未气绝!
局升冲是活不了。
其他仍在活着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