宙的宙。”吴庸掩饰住对他的恶感,强行跟这一堆人聊起来。
不知道是不是错觉,这段时间从来没哪天停下在纯白空间的学习,吴庸感觉自己的记忆力似乎相比以前要强上一些,可能真的是脑子不动就要生锈?
换做是以前,屋子里这几个人一起做自我介绍,他很可能没办法把人名和脸对上,但今天,他们只说了一遍,吴庸便能做到心里有数。
最先上来和他搭话的崔麟,比他大两岁,今年26,是这几个人中最油滑的一个,非常喜欢套吴庸的话,不过一会儿,就把吴庸的基本情况掏了个干净。
当然,吴庸全是按周宙的经历来说的,不枉他在火车上背了几个小时的词,之前在《水袖》演戏的时候都没那么认真过。
毕竟在实际接触之前,吴庸也没办法确定这里是不是传销窝点。如果是,这群人是北派限制人身自由,不服就用暴力,会危机人身安全的那种,还是南派以洗脑为核心,擅用柔怀政策,基本不会有危险的那种。
他无从得知。
小心为上,总是没错的。
那个吴庸一进屋就看到的,须发全白的“老骥”,名字叫胡磐,喜欢端长辈架子,动不动就是“年轻人,我有一句话要送给你”。
另外两个,王健刚四十几岁的样子,话不多,有些讷。还有个比吴庸还小的唐义,矮胖矮胖的,据说是个一本大学的学生,想自己创业,就来了这里。
吴庸也没想清楚,他一个学环境工程的,窝在这间小套房里,创的什么业。
总不能是研究人体排放二氧化碳对环境的污染吧?
最后,是吴庸此次前来的目标,江秋红。
出乎他的预料,有江月白那么高冷的女儿,他本以为江秋红也是个高冷性子。没想到,她却是这屋子里,让吴庸感觉最真实的人。
她的热情不像是作伪,没聊多久,便说要去做饭,问完吴庸有没有什么忌口,就乐滋滋地去厨房了,留下其余七人在客厅里吹牛打屁。
“我们不用去帮把手吗?”吴庸望着江秋红离去的背影问。
“我们这里做饭是轮班的,今天刚好轮到秋红姐,你乖乖坐在这里等着吃就好,秋红姐做饭超好吃的!”王子雯把竹席上的牌收拢,洗了两遍,“会玩升级吗?”
“不会。”吴庸不太想在现在这样的状态下和这群人打牌,总有一种聚众赌博的即视感。
也是这里天高皇帝远,否则绝对会被朝阳区群众举报的吧?
“升级很简单的,我带着你,玩两把就会了。”崔麟自来熟地把吴庸拖到竹席边上,脱了鞋坐上去。
“来来来,我正好嫌刚才没玩过瘾!”唐义也一屁股坐上竹席,等着王子雯发牌。
胡老头也跟过来,慈祥地对吴庸笑着说:“小周啊,你不要有压力,不会打没关系,我在这儿给你当军师,保证能赢过他们。”
话都说到这份上了,吴庸还能怎么办?连话不多的王健刚和似乎对打牌并不感冒的李诗媛都跑过来围观了,一屋子人跟嗷嗷待哺的幼鸟似的望着他,那就打吧,反正他只带了300现金,输完了事。
然而一个多小时下来,在他一通乱打之下,居然还赢了!
和吴庸一组的崔麟以及自封为军师的吴老头都暗自抹一把汗。
妈耶,对手放着水,队友使出全力carry,还能打成这个样子,从另一个角度来说,也是神了……
“小周啊,你可能是不太适合玩升级,咱们之后玩诈金花呗,那个简单又好玩。”胡老头捋捋下巴上一小撮白胡子。
“好,不过诈金花我也不会。”吴庸貌似无辜地看着他。
竹席上的六人面面相觑,不敢接下这个话茬。
这次的新人,有点难搞啊!
“都过来吃饭吧,吃完饭再玩儿。”江秋红端着一盆菜从厨房里出来,替大家解了围。
“对对对,该吃饭了,再不吃该凉了。”崔麟拍拍吴庸的背,半推着他从席子上起来,过去餐厅。
吴庸望望风力开到最大的风扇,很想问问他,这么热的天,说这话是认真的吗?
不过想想刚才他这么艰难地带飞,还是算了,人艰不拆,以后的机会还多着呢。
王子雯说得没错,江秋红做菜的手艺一级棒!
菜色虽然不多,就两荤三素的四菜一汤,但分量足足的,味道又好,在这个大热天里能吃一顿清爽不腻人的,吴庸表示如果每天吃的都是这样,这一趟来得简直赚到。
吃饭的时候,王子雯似是无意地提起晚上要去找一个朋友玩,问吴庸去不去。
谨记周宙人设的吴庸当然不能推辞了,甚至在王子雯发话之前,他就一直等着她提出这件事情。
虽然这群人吃得不错,住得也还勉强,至少比他想像的好,但这几个小时接触下来,他已经确定了——这里,就是传说中的传销窝点。
134 忆苦思甜(第三更,眼巴巴盼着读者老爷们订阅~)
吃过饭,一伙人其乐融融地收拾好碗筷,轮值的江秋红去洗碗,王子雯和李诗媛便带着吴庸去找她们的“朋友”玩。
反正已经见到了江秋红,一时半会儿也出不了什么问题,吴庸便从善如流地跟着两个妹子走了。毕竟现在最主要的是得摸清楚这些人的底,才好想办法把江秋红带回去。
从小区出来,两个妹子熟练地带着吴庸绕过几条小巷,然后进了一栋看上去装修还蛮新的大楼,却不像是居民楼或购物中心之类的。
看出了吴庸的疑惑,王子雯解释道:“这里是酒店的后门,往前门过去要多走一大截,所以就带你从这边走了。”
所以说,这是为了不让他知道是什么酒店?
吴庸作出了解的样子点点头。
这场戏,应该是狠下了些本的,至少酒店内部的装潢看上去还挺高级,过道上都是铺的柔软的地毯,却不是艳俗的大红色,而是浅灰与卡其色做主调的素雅花纹。
到了此行的目的地,王子雯的“朋友”开门的瞬间,吴庸还真被惊艳到了。
开门的是个三四十岁的妇人,衣着打扮与吴庸在孙家见到的那位富太太王蕾有几分相似的感觉,气质却没有她那么凌厉。
如果是走在路上擦肩而过,吴庸一定会误以为这是哪个公司做管理层的。
看来识人之术还有待提高呐!
“阿宙,这位是郑总,跟我们做的是同一行,不过她是我们的前辈,已经做出成绩的,可厉害了!”王子雯一上来就迫不及待地吹捧郑总。
“哪有你说得那么夸张,做我们这一行,比我厉害的人多了去了。”郑总邀三人在沙发上落座,拿出一套功夫茶的茶具,给三人泡茶。
煮水、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