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80章 Darkness(黑暗)
安妮-克拉克的出现,对于罗杰来说绝对是一个意外的惊喜。
虽然这个个性张扬的女孩,时不时会有些过于跳脱的表现。
比如说,在飞到纽约,与理查森第一次见面的时候,安妮是这样说的:
“我叫安妮,你也可以叫我安迪。以后我们大概会一起工作,不过不要想着泡我,我的性取向和你们一样,喜欢女人。”
不过除了偶尔会表现得过于跳脱或者张扬之外,无论是脾气、性格、或者能力,安妮都让罗杰和理查森感到很满意。
仅仅一周的时间,几人就确定组成乐队,一起工作。
关于乐队的职责划分、利益分配的事情,按照之前的约定,全部交给经纪人去谈。
反正基调已经定下了,细节上的问题,交给经纪人去处理,也就够了。
三人首先要解决的,是给乐队起一个名字。
“我不擅长起名,这个事情就交给你们俩了。”
理查森躲在角落里吞云吐雾,没有发表意见的打算。
“叫ledzeel怎么样?”
罗杰的话刚说出口,马上摇摇头,说道:“算了,这个名字不合适。”
齐柏林飞艇,是罗杰前世的摇滚启蒙乐队,正是因为这支乐队,罗杰才接触到了摇滚音乐的这个圈子。
提出用齐柏林飞艇的名字,来为乐队命名,也有着向前世这支乐队致敬的意思。
不过想了想,这样做似乎并不合适。
不单单是齐柏林飞艇,任何一支前世乐队的名字,罗杰都不打算用。
向前世的偶像致敬的方式有很多,没有必要用这一种。
“齐柏林飞艇?这个名字很酷,为什么不要?”
安妮嚼着口香糖,说道:“话说,你们不打算为自己起个艺名吗?我准备用圣安迪(standy)这个名字出道。”
“我们可没有打算改名。”
罗杰摇摇头,提议道:“乐队的名字或许该简单一点,不如就叫a。”
“哇喔,a?老兄,你怎么想到的?”
安妮的眼睛猛地睁大,跳起来兴奋地叫道:“这个名字我喜欢,你们看,我有一对a!”
“抱歉,提醒你们一下。”
理查森喷出一口烟雾,打断了两人的谈话,说道:“新泽西洲已经有一支叫做【a】的乐队了,另外,从a到z,26个字母都已经被用过了。”
在职业乐坛中,正式乐队的名字最好不要重复,否则可能会有侵权的问题,会面临麻烦。
因为这一点而改名的乐队,无论前世还是今生,都不少见。
“你怎么知道的?”
罗杰好奇地问道。
“当初组建urhy乐队的时候,本来乔治第一个打算用的名字是【x】,查过这方面的资料。”
理查森耸耸肩,做出一个“你懂的”手势。
“fxxk,这一点也不酷!”
安妮揪了一把自己的头发,愁眉苦脸地想了半天,也没有想出一个有趣,或者说好玩的名字。
罗杰也在考虑这个问题。
对于几个有着起名困难症的人来说,为乐队起个名字,是一件非常麻烦的事情。
“不如就叫【圣-安迪a罗杰a理查森乐队】?”
安妮提出了一个很不靠谱的建议。
“拜托,以后如果再加上其它成员,乐队的名字得长到什么程度?”
罗杰翻了个白眼,说道:“而且,为什么把你的名字放在最前边?我才是乐队核心好不好!”
或许安妮只是为了好玩,没想那么多。
不过,涉及到这种核心利益的问题,哪怕只是随口之言,罗杰都不会有丝毫的让步。
“切,小气!你简直跟我爸爸一样,独裁者!暴君!撒旦!”
安妮不屑地说着,然后突然眼睛一亮,说道:“就叫【撒旦】,怎么样?”
“如果你打算被教会的那帮家伙堵上门抗议,我没有意见,不过不要算上我。”
罗杰又不是白痴,怎么可能用这种明显会引来麻烦的名字。
虽然摇滚这个圈子一向离不开各种反传统、反信仰的运动,但直接以【撒旦】为乐队命名?
现在可不是十几年后,天主教在北美说是一手遮天肯定是夸大了,但力量也不可小觑。
尤其是在南方那些保守的州。
偶尔玩点出格的没问题,但是光明正大和教会对着干?
除非脑子被驴踢了,才会做出这样的选择。
如果时间往后推个几年,那又是另一回事了。
不过,乐队不可能等到几年之后才有一个名字。
“天启?审判日?地狱之王?堕落天使?七宗罪?”
安妮好像玩上瘾了,提出一个个反天主教的名字。
“你和天主教有仇吗?”
罗杰揉了揉太阳穴,无奈道:“别胡闹了,想一个正经一点的名字。”
“今天离2000年1月1日还有412天,就叫1588怎么样?”
理查森突然插话道。
罗杰算了半天才反应过来,1588,正好是2000减去412。
也不知道这个家伙怎么算出来的这个数字,竟然能准确到天数。
罗杰盯着理查森看了半天,也没发现理查森有用什么计算器之类的玩意。
不是说西方人的数学很差吗?从理查森身上,罗杰可没看出来这一点。
“反对,一点都不酷!”
安妮似乎特别喜欢和理查森对着干。
至于原因?
天知道是为什么。
说是矛盾吧,两人的关系实际上还不错。
或许,是觉得胖子好欺负?
“好吧,有人反对,所以1588也否决掉。”
罗杰可不会参与进两人的“斗争”中,深谙明哲保身之道。
“一点都不好玩,我不管啦。”
安妮站起身,伸了个懒腰,朝罗杰说道:“起名的任务就交给你了,队长大人。”
罗杰摆摆手,眼角的余光扫过两人,再低头看看自己,突然想起了什么。
三人的衣着打扮虽然各有不同,但都是黑色为主。
或许,可以从这个角度,来为乐队起个名字?
bck肯定是不用想的,这样简单的名字,不用查都知道,百分之百已经被使用了。
“有什么和黑色有关的单词吗?”
罗杰提议道:“我们三个都喜欢黑色,或许应该从这个角度来考虑?”
“黑色星期五?黑色曼陀罗?黑色情人节?”
安妮全然忘记了,自己刚刚才说过,不会再参与进乐队起名的讨论之中,兴冲冲地说出一个个名字。
“阴影(shadow),或者黑暗(bckly)?”
理查森一向喜欢简单的风格,提出的都是单个单词。
“bckly?还不如dark呢。”
安妮再一次和理查森抬杠起来。
“dark?”
罗杰考虑了片刻,开口道:“dark也不太合适,不如darkness?”
日常回复几个问题,可跳过。
第一个,歌曲版权问题。
前文提到过这个,没在正文里深入写,毕竟详细讲太凑字数了。
一首歌的歌曲版权分两种,一个是词曲版权,一个是唱片版权。
词曲版权就是词曲本身,唱片版权是声音,包括唱和乐器伴奏。
词曲版权确实值钱,但是没你们想的那么值钱。
大部分国家法律规定的比较复杂,举个栗子。
a写了一首歌,授权给b去唱,但是没有卖断版权。
如果合同里没有特殊约定的话,一般情况下,词曲版权就在a手里,唱片版权在b手里。
如果c想要用这首歌,比如说做个游戏的背景音乐,是找b去谈,而不是找a。
如果歌手d想要翻唱这首歌,那么a和b只要有一个同意就可以,但是双方都能拿到钱。
(国内规定的是a和b都要同意才能翻唱,但是实际操作,嗯,这种闹到法庭上的也不是一次两次了,微博的瓜大家估计都没少吃)
这么说可能不太直观。再举几个栗子列一下词曲作者的收入情况。
国内的:
作曲的不太了解,作词这块,国内收费最贵的是林夕和方文山。
这两个人收费最贵的时候,一首歌填词大概十万块钱人民币上下,一次性买断,没有分成。
这个价贵么?确实不低,但是看唱他们歌的那些人,这个价绝对占不了收入大头。
国外的:
rb规定的词曲版权所有者的分成比例是17,两个加起来就是34,也就是一首歌卖出去一千块钱,词曲作者加起来能拿34块钱。
美国的:
工会规定的词曲版权所有者最低分成比例我没有查到,但是这个数字肯定不会高于5。
而且这是工会规定,不是法律规定。也就是说如果作者不是工会成员,唱片公司根本不会鸟你,给一笔钱直接就买断了。
我能查到的资料里边,从写歌本身里边拿到收入最高的是电影配乐大师汉斯-季默。
一部电影所有配乐他的团队低的时候几十万美元买断。
最高能拿到两三百万美元加上原声大碟分成10~15的收益。
但是这个是包含演奏的,也就是词曲版权+歌曲版权一起卖给电影公司。
像有些词曲版权所有者,能够从一首歌的所有收入里边拿到比较高的部分,比如说20以上的,有,但是都是特殊情况。
以下是特殊情况:
1、词曲版权在唱片公司或者在歌手本人手里,为了做账需要,大多数情况下是为了压低另一方的分成,自己左手倒右手。
2、没有作词、作曲能力,也没有渠道的新人,为了出歌不得不接受苛刻的条件。(有,非常非常非常非常少见)
3、极少数歌手本人特别喜欢,喜欢到不顾钱也要去唱的歌。(同上)
4、小说作者写小说时候没好好查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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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个问题:乐队收入分配问题。
乐队工资制我就不说了,崔健的乐队就这么解散的,压根就没实行,崔健一提这事其他人就不陪他玩了。
能活下来的乐队没有这么玩的,分成比例不同乐队可能有区别,但是肯定是分成为前提。
而且成员收入可以有差距,但是差距不能太大,要不然内部矛盾根本不可能压得住。
一个核心拿走百分之七八十乐队收入这种事根本不可能的,别人都不是傻子。
s:这里说的是【正式成员】,不算幕后和非记名成员。
比如说绿日,拿分成的就是bj、tc、d三个,后来“三巨头”的jw也成为正式成员了。
但是你看他们的演唱会,除了白叔以外后边还有弹琴吹号的,那俩就算是拿工资的编外成员,不在乐队正式成员名单上出现,但是录制唱片和演唱会都会到场参与。
……
另外一点,稍微有两把刷子的乐手即兴能力都很强。(贝斯除外,日常黑贝斯)
也都有独立写歌的能力。
就算实在没人写歌,成员凑一块即兴发挥一下也能凑出来一首不错的,再花点时间改一改就能拿出来如齐柏林飞艇就经常这么干。
摇滚乐队的主唱知名度可能是最高的,但在乐队里还真不一定是核心。
比如红辣椒的绝对核心就是弹贝斯的flea,rh和thewho乐队的核心是鼓手。
一个乐队换掉主唱影响确实不小,但换掉核心乐手影响更大。
s:
从70年代后期开始,主唱地位一直在慢慢提高。
到90年代以后大部分乐队主唱地位已经超过乐手,这个得承认。
但是没乐手光有主唱也玩不来,天天换乐手的乐队真没几个混的特别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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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个问题:有人说写的节奏慢。
嗯,之前回复过一次了,再说最后一次。
看字数,不要看章数。
两三万字一段小剧情这进度真不慢了,再快只能写短篇了。
总不可能让我两千字一段剧情写个三十万字就完本吧?
而且你们见过有几个作者【上架前】有事没事一万+字数爆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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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个问题:
j那点破事还在有人逼我站队。
真正的黑点我还没写呢,这就受不了了?
要闹就闹吧,你们开心就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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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个问题:
有人质疑林肯公园的《fat》和《nub》是口水歌这个说法。
这不是我说的,是格莱美说的。
仔细看一下前边那段。
“所谓的专业人士”
讲道理这两首歌我还挺喜欢的,虽然l的歌我放进歌单里的只有这两首。
l是什么样的乐队个人有个人的看法,但是他们不受乐评界待见这个是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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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个问题:
以后会出什么歌或者什么乐队的歌,这个肯定不可能告诉你们啊。
我歌单才列到二专而已,后边只有个简纲。
我自己都不知道怎么告诉你们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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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个问题:
安妮不是女主角,这本书没有女主角。
除了违禁的东西不能写以外,摇滚圈啥样主角就啥样。
嗯,主角搞基这种事也是违禁的,某些人别想了。
前阵子有个耽美作者都被判刑了,你们也不想我没写完就死对吧?
s:
意会就好,不要在评论或者本章说里讨论任何违禁的东西。
最近严打,为了书不被404,任何和违禁擦边的评论我都会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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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个问题:
我不喜欢或者说讨厌的乐队的歌我也会写。
比如nofx
只要歌本身是好歌,我不会在乎是谁唱的。
我喜欢的乐队有黑料我也不会去为他洗白。
如果有剧情需要我也会拿出来鞭尸一波。
这个和喜欢不喜欢没关系。
比如后边我会写一段我特别喜欢的乐队的黑料。
大概在快要上架的字数,存稿已经写到那了,没发出来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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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个问题:更新。
上架前保底更新我一直说的是2更4000字,这段时间是加更,加更,加更。
反正试水推扑街以后基本不太可能有推荐了,更新快一点让追读的读者看的轻松点。
不过一下把存稿全发出来肯定是不可能的,上架没存稿断更了咋办?
上架以后的保底更新看数据,到时候放到上架感言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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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