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104 章(1 / 1)

变成血族是什么体验 神行汉堡 2000 汉字|4 英文 字 27天前

天堂,硅谷好,是高新技术企业的摇篮,天使投资人都真的是特么天使……”

“唉,还是太傻太天真啊,妈的要是能穿越就好了,再来一次,老子一定大不一样!”

“阿土啊……一定要小心那些玩资本的,玩资本的太可怕了……”

一直到了凌晨四点,自成才歪倒在沙发上响起了呼噜声。之前向坤还觉得,这小胖子虽然去了国外这么多年,又是读书又是创业,但没有多大变化,一样还是乐天派,总是一副笑脸对人。

但刚刚听他吐了那么多的苦水,才知道这几年他也是没少受委屈,没少吃苦,他在美国创业,并没有用到家里一分钱,从组建团队到拉投资都是自己来,确实成长不少。虽然最终还是的因为种种原因无法坚持下去,只能回国,接受家里的安排,吃饭的时候说的挺洒脱的,但心里却明显还是有很多的不甘。

向坤拿了条毯子盖到自成身上,然后站到落地窗前,看着外面黎明前最黑暗的景象,轻轻叹了口气。

每个人的生活都不容易啊……

向坤自然不需要睡觉,直接用手机翻看着之前下载的一些pdf书籍,到了八点多的时候,常彬就过来找他们了。

把睡得迷迷糊糊的自成拉起来,一起去吃了早饭,然后就把他送到机场。

离开酒店的时候,倒是没有再遇到张倩、杨婕那两位妹纸。

“我以后估计要经常到处跑,有机会再来看你们啊!你们有时间,也可以给我打电话,来找我玩啊!别的不说,我们那的温泉可是一绝啊!”自成走进候机大厅前对送他的两人说道。

“放心吧,你现在回国了,我们不会放过吃大户的机会的!”常彬笑着说道。

从机场回去的路上,常彬视线看着前方,慢慢地说道:“昨天晚上吃饭的时候你说要回老家那事,我后来想了想,以你的性格,做这个决定,肯定是经过深思熟虑的,我再劝也没有意义。就是觉得你就这么回去,这些年的经营有些可惜,技术的发展这么快,过个几年,你的技术能力还跟不跟得上一线就难说了。唉,反正你自己考虑吧,总之有什么需要帮忙的尽管开口。”

“放心,我不会和你客气的。”向坤笑着点了点头。

回到所在小区,从电梯出来后,向坤发现门口放着一个大纸箱,门把上还挂着一个塑料袋。

有些疑惑地拿起塑料袋,却见里面有一盒棒棒糖,还有一封信,信里是一张用彩笔画的画,画上有两个人,一个是个高大的光头男人,一个是个比较矮的小女孩,不论是男人还是小女孩,线条都比较简单和粗糙,但特点还是比较鲜明的,很容易就看出来,这画的是他和小胖妞刘诗铃。

这画和棒棒糖,显然都是刘诗铃留给他的了。

向坤又打开那纸箱看了下,发现是个有八成新的电饭锅,他一眼就认出来,这是刘诗铃家的。

心中一动,向坤立刻感应了一下那枚“硬币1”,发现“硬币1”已经不在本市,从感应的距离来看,怕是已经出了省了。

他回头看了一眼706紧闭的门,微叹了口气,看来之前发生的那件事还是在小区传开了,诗铃妈妈应该是担心会影响刘诗铃,所以还是搬走了,房子估计会被卖掉吧。

第九十八章 吓到复读

第九十八章吓到复读

在这次饮血之前,向坤按照计划,花了几个小时,对几个物品建立了关联。

其一是两块只有鹌鹑蛋大小的鹅卵石,原因除了想要看看建立关联后,能不能提升吞下它控制进食后呕吐的能力,还准备把它当成一个备用的“远程武器”。

其实最开始,向坤是想要关联一块刀片的,相信这种单纯的金属刀片应该不难达成关联。而以之前玩“硬币1”的经验来看,如果达成关联的话,加上他现在的臂力,成为一个“现代小李飞刀”估计不是什么难事。

但是刀片这种东西,如果不亮出来还好,一旦用了,伤了人了,那即便他是占着理的,也会有不少后续的麻烦。

相对来说,石头就比较好解释了。虽然杀伤力小了不少,但现在他也不认为自己有需要用飞刀的场景,以后如果有可能再次遇到“巨型猫头鹰”一类的变异生物的话,还是去弄把高磅数的狩猎复合弓比较实在。

关联的另一件物品,是从一个三阶魔方上拆下来的塑料角块。

他想要看看,与一个整体的一部分建立联系后,对他操控整个整体,有没有影响,或有多大影响。

然而就是这一个塑料角块,都让他花了一个半小时进行观测,才成功地出现眼中亮光一闪的情况,成功关联。

晚上6:30,预计之中的饥饿感来临,向坤去厨房处理了一只兔子取血。

这次的兔子比之前的肉兔还要大一些,一只兔子就取了200多l。

这个血量对现在的向坤而言自然还是不够的,喝下后依然还有饥饿感。不过他这次想要“换下口味”,所以没有再继续取兔血,而是处理了鸡和鸭的血液同时也是给之后要尝试做的新菜谱事先准备食材。

但让他有些不解的是,喝完兔子血,再喝鸡血、鸭血后,竟然感觉有点不太对味,这不仅是味觉上的感觉,更是身体的反馈,喝鸡血喝鸭血的时候,明显感觉到身体的“雀跃”和“满足”感,不如喝兔血时。

这是什么情况?

向坤非常清楚地记得,他最早之前喝的鸡血,和后来喝兔血时,差别并没有很大。又或者说,所有的血液似乎都没有非常本质的、明显的差别。之前他循着那只“巨型猫头鹰”的记忆,去深山中探索的时候,也猎捕了一些山中野兽猛禽,尝过它们的血液,同样和城市里买的家畜家禽没有太大区别。

唯一有实质性区别的,只有“巨型猫头鹰”这只变异生物的血。

但现在来看,难道因为长时间饮同一种动物的血液,身体的消化系统便更认这种动物的血液了?

而且他很确定,并不是因为新买的这些比利时兔的兔血比以前的肉兔要特别,上次普通肉兔的兔血带来的感受,和这次并没有区别。

区别只是呈现在鸡血和鸭血上面。

向坤一边思考兔血呈现出的差异性,一边手脚麻利地把兔肉、鸡肉和鸭肉处理好放到冰箱,然后简单清洗了一下,就到床上躺好。

他没有继续纠结这个问题,准备等回头醒来再去考虑。

第二天晚上8:13,向坤在预计的时间段中醒来。

去洗了个澡,擦干身体后,向坤扫了一眼浴室镜子里的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