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威廉还住在他家隔壁时,便时常会有一些美女留在威廉家过夜,而且这些美女还都是金发的。
“嘿,金发才是帅气,你懂个锤子。”
伸手一摸头上的金发,眼见郑崇面色不善,威廉连忙打了个哈哈道:“话说回来,我还有个姐姐和妹妹,都是金发美女,要不要我介绍给你?”
砰!嗷!
郑崇还是没忍住,一拳怼在了威廉的眼眶上。
他算是听出来了,威廉一家子都是金发,其之所以如此执着金发,怕不就是受了他家里的影响。
一个小时候,两人坐在客厅里,吃着威廉订的披萨。
“我以为你会亲自下厨,或是带我出去吃,结果就这?”
“爱吃不吃。”
威廉将手中的披萨当做郑崇,狠狠地咬了一口。
直到现在,他的眼眶还在隐隐作痛,好在郑崇下手不重,没有留下熊猫眼。
“说吧,找我到底什么事?”
“戈登走了。”
“走了?”郑崇正往嘴里送披萨的手一顿。
“嗯,因为斯摩尔这件事,他算是立了大功了,被上面升职调往高谭市,当时你还在医院,戈登就没跟你说。”
“哦。”郑崇若有所思。
戈登调往高谭市,倒也算是意料之中的事情。
毕竟戈登自己就说过,他是高谭市人,刚刚警校毕业,因为斯摩尔的事情才被调到了青湖镇。
而且最重要的是,数十年前打退了大恶魔,封印了地狱裂缝的两名勋爵骑士中,其中一名秩序骑士就是戈登的父亲。
家传超凡职业,这就不得了了。
况且勋爵骑士,那可是对应着上位恶魔,对应着高级魔法师的骑士。
怎么看,戈登父亲的地位在超凡界都不会太低。
再加上青湖镇的地狱裂缝本就是被戈登父亲封印的,有着他父亲留下的后手,怎么想戈登都不会有危险。
这样一个人,哪里是被派来青湖镇送死的,这分明就是来镀金的!
只是可惜,斯摩尔这个老阴比的出现,是谁都没有预料到的。
一环一环节节相扣,完全没有一点白痴反派的意思,若不是戈登接连爆种,他们三个铁定要被斯摩尔算计死。
郑崇感觉,在戈登的身上,说不定也有一条任务链可以挖掘。
眼下戈登回到了高谭市,未必不是见好事。
戈登一走,青湖镇超凡界,那可就真是天老大地老二,郑崇老三无人敌了。
第五十四章 挑食的树
酒饱饭足后,威廉神秘兮兮的将郑崇领到了一间屋子外。
正当郑崇菊花一紧,以为威廉要做什么远超友谊的事情时,威廉打开了门。
“这是……”
看着屋内的家具设施,郑崇陷入了沉思。
“怎么样,这里是我的研究室。”
威廉那神情,要多神气有多神气,似乎也只有这方面,才能让他在郑崇以及戈登面前找到自信。
郑崇没有回话,只是拿起了一根法杖。
他在这根法杖上感受到了轻微的超凡能量,趋近于无。
这个世界的魔法师,施展魔法主要是通过咒语、手势等方式,与忍者使用忍术前要结印的道理类似。
而法杖,主要是起到一个对魔法加成的作用。
类似的还有戒指、耳坠、手套等等形式的装备,因为这类装备内有超凡之力,所以这类装备又被统称为超凡道具。
像那日戈登拿出的那个袖扣,就是一件超凡道具,还是一名勋爵骑士留下的遗留物。
至于郑崇手中的这根法杖,对魔法的增幅微乎其微,都称不上是超凡道具。
类似这样的道具,威廉满屋子都是。
“郑崇,你快来看!”
听到威廉的声音,郑崇放下手中的法杖,来到了屋中的大桌子前。
此刻的大桌子上,共摆放着四样物品。
一个花盆,花盆里满是湿润的泥土,上面插着一根树枝,这树枝生命力顽强,枝杈上已经冒出了嫩芽。
第二件物品是许多黝黑的碎片,看材质似是一种木材。
最后是两个透明的玻璃盒子,里面分别摆放着一具乌鸦尸体以及一大块血肉。
“你猜我发现了什么?”
伸手指着桌子上的四样物品,威廉眉头一挑,面带兴奋之色。
“……”
郑崇选择沉默。
等了片刻,眼见郑崇没有开口的趋势,威廉变得兴致缺缺了起来。
“我在这四样物品上发现了一个共同点,那就是这四样东西都有恶魔之力,或者说都与恶魔之力有关。”
“你看我像白痴么?”
郑崇面无表情地扬起了拳头:“如果你再说废话的话,我不介意再给你一拳!”
这四件物品,第一件是他家后院‘灵树’的树枝,第二件是斯摩尔法杖的碎片,第三件与第四件分别是黑鸦尸身以及大恶魔的血肉。
其中,灵树的树枝,是威廉早先管郑崇要的。
郑崇以为威廉会用树枝造出超凡道具,谁知魏陵竟然将树枝种下了,看样子还种活了。
其实,威廉不是没试着制造超凡道具,可惜都失败了。
眼见事不可为,威廉便将最后两根树枝种下,其中一枝种活,第二枝则死了。
而斯摩尔法杖的碎片以及大恶魔的血肉,则涉及到了战利品的分配问题。
免费合作?自发帮忙?
别开玩笑了,即使是威廉也不会做这种蠢事。
郑崇与戈登由最开始的互相利用转为真诚合作,主要是因为双方的目标都是斯摩尔,各自都有获得利益的渠道,且斯摩尔的强大明显有些出乎预料,两人才对此达成了一致。
至于威廉,完全是戈登以雇佣的形式将其雇来的。
毕竟青湖镇总共就四名超凡者,本着能联合一个算一个的想法,戈登不会留着威廉这么一位超凡者,哪怕是辅助人员。
大恶魔的出现,明显不再郑崇三人的计划之中,毕竟若按照三人的计划,他们会在斯摩尔通过仪式召唤出恶魔之前就将其制服。
至于最后的结果吗,不说也罢,他们三人被算计的死死的。
若是三人都被斯摩尔宰了自然不用多说,但是他们三人赢了,虽说赢得莫名其妙。
斯摩尔背刺搞死了大恶魔,大恶魔也在临死前重创了斯摩尔。
这才给了郑崇三人机会,将斯摩尔逼进了地狱。
险胜?那也是胜利!
斯摩尔被大恶魔打碎的法杖,大恶魔的尸首,青湖山的魔化者、魔化野猪尸身,这些都是战利品。
虽说戈登出力最多,损失也最多,但是戈登并不蠢也不贪婪。
他不会仗着自己出力最多损失最惨便将这些战利品统统包圆,这是最愚蠢的举动。
最后,威廉选择了斯摩尔那被打碎的法杖,郑崇犹豫片刻,付出一些代价选择了大恶魔的尸体。
至于剩下的感染者、魔化物的尸体,便都打包给了戈登。
这四件物品都涉